​快遞小哥偷走價值38萬金條,保價不合理賊心起

毒舌財經 發佈 2022-10-02T12:03:33.192841+00:00

最近十幾年我國電商發展非常迅猛,電商快速發展也帶動了快遞行業的高速發展。但是隨著快遞規模的不斷擴大,快遞產生的問題也非常頻繁,比如快件丟失、損壞都經常出現。而這些快遞之所以出現丟失,有的是因為一些客觀的因素,有的則是人為因素造成的。

最近十幾年我國電商發展非常迅猛,電商快速發展也帶動了快遞行業的高速發展。

但是隨著快遞規模的不斷擴大,快遞產生的問題也非常頻繁,比如快件丟失、損壞都經常出現。

而這些快遞之所以出現丟失,有的是因為一些客觀的因素,有的則是人為因素造成的。

前幾天福建泉州就出現了一起38萬金條被快遞小哥偷走的事件。

根據福建泉州警方通報的消息,當地有一名快遞員汪某在派送快遞的過程當中,看到了一個高運費保高保價的包裹,以他的從業經驗,他馬上感覺到這個快遞肯定是非常貴重的東西,包裹肯定很值錢。


隨後他便偷偷將這個本來不屬於他派送範圍的包裹,拿到自己的快遞車上,然後偷偷運出快遞網點。

再把快遞運走之後,他找到了一個沒用的地方,悄悄把包裹打開,將裡面的金條藏了起來,然後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正常上班。

但是最終收件人遲遲沒有收到黃金,他感覺到肯定出了什麼問題,然後立即選擇報警處理。

最後經過警方的調查,這名快遞員終於承認是他把這個快遞包裹給取走了,裡面裝的是價值38萬的金條。

在這件事情發生之後,快遞保價再次引起了大家的熱烈討論,很多網友都充滿各種疑惑。

第一、快遞保價直接寫在快遞上合理嗎?

現在很多快遞公司為了推脫責任,一般對於那些貴重物品都要求保價,如果客戶不保價,有些快遞公司就拒絕承運。

因為快遞公司這種要求,所以很多人在寄送貴重物品的時候,都只能老老實實的保價。

按理來說,保價的東西肯定是比較貴重或者精密的物品,這應該得到快遞公司的優先保護,對於保價的信息應該是比較私密的,應該通過系統來存儲,這樣才能防止快遞員或者其他人員從快遞包裹外包裝推斷出是什麼東西。

但有些管理不規範的快遞公司在快遞外包裝上直接標註保價,甚至把保價的金額直接寫出來,這很容易讓人知道快遞是否是貴重物品。

一旦這些保價的物品被一些居心不良的快遞人員相中了,那就隨時有可能導致快遞被偷或者出現丟失。

第二、快遞公司不按保價賠償容易讓快遞員起賊心。

除了把保價信息標註在外包裝上引起爭議之外,目前更讓大家感到不可理解的地方是,快遞公司在快遞出現損壞或者丟失之後,不按保價來賠償。

最近一段時間有不少快遞公司都因為保價不合理而陷入了輿論漩渦當中。

比如在9月中旬的時候,有一位客戶通過順豐寄了一件價值17000元的手辦,當時他花了108元做18000元的保價。

但是在運送的過程當中,這個手辦出現損壞,導致價值出現了明顯的貶值,隨後客戶就要求順豐按照18,000元的保價進行賠付,或者賠付無損全新的手辦。

然而順豐卻表示賠償可以,但只能按照物體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最後他們只同意賠償其中的500元,這讓寄件人感覺到不可思議。


明明保的是18,000元的價格,為什麼快遞公司只同意賠500元,那這個保價豈不是形同虛設?

實際上類似這種不按實際保價來賠償的案例並不少,不論是順豐還是其他快遞公司都經常發生,如果大家有興趣可以去裁判文書網看看各種案例就知道。

一直以來快遞公司不按實際保價賠償,而是按照物體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已經成為了一種「潛規則」,但其實這種「潛規則」並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針對快遞承運過程當中有關物品丟失損壞的賠償,我國《郵政法》是有明確規定的,其中第四十七條提到,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

(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

按照這條規定,假如快遞沒有保價,那就按照快遞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但最高賠償金額不得超過運費的三倍。

比如一個價值1000元的物品,在運送過程當中出現了200元的損失,但他的快遞費只有20塊錢,那最終獲得賠償的金額不能超過60元。

但是如果快遞已經保價,那就必須嚴格按照保價相關法律規定來執行,而不是按快遞公司的保價協議來執行。

按照《郵政法》的規定,如果保價的物品出現完全損壞或者丟失了,必須按照保價來全額賠償,而不是按照物體價值或者實際損失來賠償,這就像保險一樣。

比如前面我們所提到這個例子,客戶寄送了一個手辦,他的保價是18,000元,如果這個快遞丟失了,不管快遞本身的價值是10塊錢,還是100塊錢,快遞公司都必須按照18000元來賠償,而不是按物體的實際損失來賠償。

如果快遞出現部分損壞,那就是按照快遞價值與保價的相對應比例進行賠付。

比如一個快遞價值是2000塊錢,現在定損是500塊錢,損失比例達到25%;客戶的保價金額是18,000元,那快遞公司就必須按照18,000元的25%進行賠償,也就是賠償4500元,而不是賠500塊錢了事。

但在現實當中,很多快遞公司都沒有嚴格按照《郵政法》的相關規定來執行保價,而是按照各大快遞公司自身的保價協議來執行。

這種明顯不符合上位法的規定,因為《郵政法》的法律效力要遠遠超過各大快遞公司的保價協議。

而且快遞公司不按照法律來執行,而是自己製作一個協議,很容易滋生快遞丟失的亂象。

比如在今年9月10日,杭州蕭山一位客戶在順豐下單了同城急送業務,準備把20克黃金送到拱墅區的一位客戶住處,按照當日的黃金價格,這20克的黃金市場價至少達到8000塊錢左右。

但是快遞剛寄出兩個小時,客戶就接到快遞員的電話說黃金丟了,最後這名客戶向順豐同城投訴,客服就告訴他只能賠2000塊錢。

對此這名客戶非常不理解,估且不論黃金價值本身是多少,但明明是保價的8000元,為什麼快遞公司只同意賠2000元呢?

還好後來在警方介入之後,終於找回了這個黃金,才彌補了客戶的損失。

但這個事情也讓大家感到不可思議,按照8000元只賠2000元這種算法,豈不是讓一些不法分子蠢蠢欲動?

這種不合理的賠償,甚至有可能導致一些監守自盜的行為發生,比如一些快遞員可能動歪心思,看到有價錢的東西,他們就故意跟外部人勾結,造成快遞丟失,然後再以一個比較低的金額進行賠償了事,這樣從中就可以賺取很可觀的差價。

就像杭州這筆黃金快遞一樣,8000元的黃金只賠2000塊錢,這樣不法分子就有6000元的差價空間,這個誘惑太大了,看到這麼大的差價空間,很難讓人安分守己。

所以不合理的保價賠償很容易造成賊心四起。

因此我們也希望快遞行業保價能夠迎來整頓,希望快遞公司能夠嚴格按照《郵政法》的相關規定來履行保價義務,而不是能推就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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