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罪》:救贖比勝利更重要

藝綻 發佈 2022-10-02T15:32:00.390110+00:00

「罰罪宥過以懲之,殺戮犯禁以振之」——這是電視劇《罰罪》每集的開篇語,簡單理解字面義是說「有過錯的人必須通過懲罰施以懲戒,對犯罪者更應通過殺戮給予震懾」,這是軍事家管仲對法度的態度,也是《罰罪》劇中所展現的正義力量行動的決心。

北京日報副刊公眾號 | 作者 大禹

「罰罪宥過以懲之,殺戮犯禁以振之」——這是電視劇《罰罪》每集的開篇語,簡單理解字面義是說「有過錯的人必須通過懲罰施以懲戒,對犯罪者更應通過殺戮給予震懾」,這是軍事家管仲對法度的態度,也是《罰罪》劇中所展現的正義力量行動的決心。

作為刑偵劇,《罰罪》相較近年來的同題材作品在材料組織上實為大膽,從開片的「墜樓命案」,再到「遊艇爆炸案」……層層反轉疊加,高密度的敘事節奏營造了一個極具張力的開端,顯現出國產劇的新氣象。因由「部分內容改編自真實事件」,觀眾追劇力圖尋找現實對位的獵奇心理也更容易被激發,透過經加工處理後的事物去溯源現實生活中那些真正駭人聽聞的時刻,是大部分人都難敵的誘惑。細想早年間的《紅蜘蛛》《12·1槍殺大案》等諸如此類「半紀實」性質的電視劇集,從製作水平到創演陣容都實難與今日之電視劇水準同日而語,但在當年也曾萬人空巷、有口皆碑,原因也正是在此。

刑偵劇往往被劃定為「主旋律」作品,懲惡揚善、正義必勝是永恆不變的主題,《罰罪》亦如是。在以青年幹警常征為代表的人民警察群像面前,是以趙鵬超為幕後黑手的趙家黑惡勢力集團——兩股力量間的博弈貫穿全劇,主線從未偏離過。比起多數刑偵劇「戲不夠、情來湊」的「伎倆」,《罰罪》明顯要純正很多,依託真實事件,讓故事有根可尋,伴以極致的人物關係:趙家四兄弟四個媽,執著追兇的警察常征真實身份也是趙家的骨血……這些都支撐起了《罰罪》獨有的套層敘事結構。

似乎是為了凸顯這場正邪較量之難,劇作者對一號反派人物趙鵬超進行了最大程度的美化:有學養、有見識、熟讀法律且極其克制,這樣一個近乎完美的罪犯明顯是那隻最狡猾的狐狸,而它若被抓住,那麼獵人則必將是更高明的存在。但成也蕭何、敗也蕭何,這樣一種存在,最後鋃鐺入獄的直接原因卻是明晃晃的故意殺人,這種為了結果而強行扭轉人物成長軌跡的方式在《罰罪》的後半篇比比皆是,最終使其不免陷入「高開低走」的窘境。再如劇中幡然悔悟決心幫助常征扳倒趙家犯罪團伙的「內鬼」、有著幾十年一線刑偵經驗的公安局長肖振邦,竟然將最致命的證據通過郵件發出而被攔截,直接導致了後續一系列莫名的反轉……這種通過小概率且邏輯牽強的方式來解決核心矛盾的做法,實屬創作之大忌。

在長達四十集的體量里,看得出《罰罪》在很努力地塑造圓形人物,避免刻板印象,尤其對於反面人物的刻畫,既有十足的邪與狠,也有在特定情境下對待特定人物的另一面,這是同類題材創作中值得借鑑、可貴且平等的創作視角。

電視劇結尾,那份「一招制敵」的材料最終被交給主人公常征來完成最後的接力。但這卻是以養父被殺、生母自殺、女友被刺、師父跳樓的慘烈代價換取的,難免讓人想起「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的古訓,但回過頭再看,種種為了保全第一主人公絕對作用和地位的情節,卻滿是漏洞和經不起推敲的細節。

十多年前,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曾主演過一部名為《老爺車》的電影,影片結局:退役老兵為了保護終日遭受欺負的弱鄰,隻身一人前往青年犯罪團伙駐地,老兵緩緩以掏槍的姿勢欲拿出一枚打火機,犯罪團伙見狀開槍四射,老兵被殺,而罪犯最終鋃鐺入獄……弱鄰從此得以安寧生活,老兵倒在血泊中未再醒來。老兵貌似敗去,但那些槍林彈雨卻透過屏幕,刺穿觀看著的每一個你我:勝利不是唯一的解藥,救贖才是。

如果《罰罪》不僅僅止於簡單的輸贏對立,也不苛求常征是唯一的行刑者,那麼在懲戒罪責的過程中,我們可能會被更多地刺痛,去更加強烈地追尋光芒的方向。

本文刊發於北京日報9月30日熱風版

新媒體編輯:傅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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