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馬克吐溫筆下的《好朋友》中:
約翰在街上遇見了麥克,
告訴他自己遇見了煩心事,自己戀愛了
麥克說,這是好事,有什麼可煩的。
約翰告訴他,自己愛上倆個女孩,
一個漂亮但沒錢,一個有錢不漂亮,
麥克說,那還用選,當然是那個漂亮的
但你把有錢那女孩的地址告訴我。
故事雖短,寓意悠長!
2
生活中我們總是有這麼一群狐朋狗友:
吃飯或干其它自己不花錢或不擔責的事那是一呼百應,
可真正有事了,都退後了!
我這不是抨擊誰,只是在說一個事實,
誰的人生還沒有酒肉朋友了?
3
在熱播大劇《我的前半生》中,
羅子君本來和唐晶是多年的好閨蜜,
她明明知道唐晶和賀涵的關係,
但是……………
真得是無話可說,怎麼可以這樣!
4
歐亨利有個短篇,說得是這麼一回事:
倆個朋友約定十年以後在老地方相見,
十年後倆人都如約而至,
但一個是通緝犯,一個是警察。
警察只能在他借火點菸的功夫看一眼,
但通緝犯卻不知道,
以為他失約了。
還真是一若千金啊!
5
在熱播劇《士兵突擊》中,
有太多感動的情景了,
但那個貫穿全局的話要記得
不拋棄不放棄 !
6
我不知道什麼樣的友情是好的,
但有幾個原則我們要知道:
1.你們是平等的。
無論是地位上,職務上,經濟能力上,家庭關係上……
2.要相互尊重。
無論他做出什麼決定,你可以不贊同,大吼大叫,甚至大打出手都沒關係,但他做出決定了你要支持,甚至義無反顧,但不是說倆肋插刀叫支持,給他兜底就不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