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體時代網絡謠言闢謠至關重要

光明網 發佈 2022-10-07T23:19:51.086312+00:00

新媒體時代,網際網路成為謠言滋生與傳播「溫床」,特別是以社交類網站、社交類平台、即時通訊工具為代表的社交媒體的蓬勃發展,使得人人都可以自由地發布、傳播和獲取信息,用戶可以通過電腦、手機等多種平台瀏覽、發布,並可一鍵轉發,這為謠言的擴散提供了便利條件。

作者:張杰

新媒體時代,網際網路成為謠言滋生與傳播「溫床」,特別是以社交類網站、社交類平台、即時通訊工具為代表的社交媒體的蓬勃發展,使得人人都可以自由地發布、傳播和獲取信息,用戶可以通過電腦、手機等多種平台瀏覽、發布,並可一鍵轉發,這為謠言的擴散提供了便利條件。

如果說網絡謠言以其新奇性和爆炸性吸引公眾眼球的話,那麼闢謠本身則是「過了時的信息」,這是闢謠的艱難之處。謠言往往通過不斷重複,從而達到對受眾的重複性記憶。但是,闢謠不行,闢謠要嚴格遵循正式宣布的固定形式,還要顧忌那些單純地為闢謠而闢謠所可能引起的反作用,比如可能讓不知道謠言的人了解謠言,或者讓那些信謠的人堅信謠言。

在闢謠方面,我們還經常陷入一個誤區,那就是我們堅信「事實勝於雄辯」。但是,這個命題在一些反謠言中有用,但在另外一些反謠言中則會失靈,尤其是涉及一些特定的謠言,比如有關未知領域的謠言,事實有時在此是無能為力的。由此產生這樣一種現象:網民選擇相信闢謠還是相信謠言都在遵循同一個邏輯——被誰說服。就如有人相信自媒體爆出的某個事件,然後經過官方媒體闢謠之後,網民同樣相信了闢謠,這則網絡謠言很快銷聲匿跡。因此,闢謠歸根結底是如何說服一個人這個問題——「相信什麼」取決於「誰在說」。

因此,要提高網絡謠言闢謠效果,應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增強傳統媒體的信源可信度。新媒體所產生的謠言雖然可以藉助網際網路迅速傳播,但是可靠性仍抱有懷疑態度。傳統媒體在網絡時代依然具有重要影響力和不可替代的公信力,是網絡傳播內容的重要把關人。並且,傳統媒體長期以來形成的嚴格發送體制和高信譽度使得其可信度要大大領先於新媒體。因此,傳統媒體在控制網絡謠言方面應當發揮更重要的作用。傳統媒體將經過「把關」後的信息內容通過傳統途徑和門戶網站、社交平台公眾號等網絡渠道同步傳播,運用自身綜合實力使這些信息成為主流信息或源信息,不斷壓縮網絡謠言的「繁殖」空間,讓網絡謠言失去傳播環境。

以「沉默的螺旋」對抗「群體極化」。「沉默的螺旋」是傳播學中的一個理論,意指當社會就某一問題形成了一定的意見環境之後,環境認知帶來壓力或安全感,會引起人際接觸中「劣勢意見的沉默」和「優勢意見的大聲疾呼」的螺旋式擴展過程,多數意見形成的輿論由此誕生。相比較而言,網絡是一個虛擬的社會,其信息源是不確定和複雜的,因此很難形成一個具有中心作用的中堅意見。由此,我們可以利用傳統媒體力量創造一個虛擬社會的中堅意見,形成與謠言指向相反的主導性意見,謠言很快會進入消亡期。

不斷升級闢謠平台範式。新媒體環境下的各種社交平台可以成為網絡謠言的沃土,但也可以成為闢謠的陣地。要加強闢謠平台的多樣化建設,不斷升級闢謠平台的聯合「作戰」範式。首先,成立官方聯合闢謠平台,對網絡謠言進行及時有效的澄清,使受眾能在第一時間認清事實真相,從而達到預期闢謠效果。同時,在各官方客戶端建立專門的闢謠版塊,及時推出闢謠欄目,開創闢謠聯動模式。其次,商業闢謠平台要積極鼓勵權威科學家、醫生等專家、專欄作者或專職查證員的活躍參與,增加闢謠信息的可信度。再次,自發形成的民間闢謠平台,能全面提升公眾識謠、辨謠的素養。民間闢謠平台可以運用便捷的自媒體形式向公眾進行日常預防式科普宣傳,尤其是針對敏感人群的闢謠傳播,要以簡單直接、通俗易懂的方式傳遞科學知識,強化闢謠的情緒化引導,有效避免謠言的進一步滋生。

積極探索各平台在謠言線索發現、謠言議題範圍、謠言查證、闢謠傳播、闢謠技術等方面的共享聯動機制,從中心化的闢謠範式升級到去中心化、人機協同的闢謠範式,推動官方平台、商業平台與民間平台之間合作向縱深發展。

構建社會化協同闢謠體系。政府機構利用其公信力,掌握闢謠主動權,第一時間識別謠言並進行澄清,合理引導公眾輿論。政府公信力越高,政府部門發布的闢謠信息對民眾的影響力越大,闢謠率越高。首先,政府有關部門在選擇傳統媒體之外,應該更加注重對新媒體等社交平台的應用;其次,闢謠平台闢謠時,以陳述真相為主,內容簡潔精煉。闢謠信息多選擇「真相陳述」和「直接反駁+真相陳述」的方式,儘量以客觀公正、網民易於接受的口吻傳遞給網民,展示事實真相。最後,選擇恰當的時間,加強與網民的聯繫,形成社會化協同闢謠體系。發布闢謠信息要注意選擇時間,比如在網民空閒時間發布,讓更多網民能夠注意到此類信息,擴大傳播範圍。社交網絡是開放的,謠言的傳播不受領域和地域限制,闢謠必須依賴全社會形成合力,多元主體共同參與,構建起社會化協同闢謠體系。

加強網絡謠言監管力度。不是所有的謠言都會被納入法律管轄範圍,但是如果網絡謠言造成了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就會帶來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刑法有「虛假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和在網絡上能掀起輿論風波的「大V」們都可能成為行政處罰和刑事制裁的對象。另外,在社交群和視頻平台還有平台監管和網警監管,比如我們在社交平台中看到一些信息,在轉發信息時可能彈出提示界面:此信息是謠言,請謹慎轉發。更常見的是連結在傳播過程中被平台刪除,其原因可能是內容涉及違法信息或者敏感信息。如果平台監管和網警監管能夠深入融合,比如平台自帶的「散布謠言」的投訴選項在查實後直接被警告、封號等,兩者的合作與對接將會產生更大的監管效果。

樹立起闢謠人人有責的社會意識。在網絡空間上,每個人都是信息的傳播節點,每個人既是信息的製造者,也是信息的傳播者,因此,如何提高用戶的信息素養,進而自覺抑制網絡謠言的惡性發酵是治理網絡謠言的重要途徑。一方面,新媒體時代的網絡用戶更需自律,技術無罪、信息無辜,面對網絡上真偽難辨的各類信息,如果用戶保持冷靜的態度,就能以理性克制轉發的衝動。看到標題和內容新奇、聳人聽聞或者反常識的,不盲從盲發。另一方面,網絡用戶應有一定的公益心,對於不實信息或者假知識,應積極參與到平台討論、辯論之中,而不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對於明顯的謠言還可以憑藉平台舉報制度對其進行遏制,助力社交媒體自淨能力真正發揮作用。

網絡空間是虛擬的,但人是真實的。對於穿梭於真實與虛擬、現實與網絡的網絡謠言,不能僅僅依賴於政府的治理,這也是我們每一個公民的義務與責任。只有如此,才能使廣大網民生活在一個清朗的網絡空間,也只有此,才能真正實現「謠言止於智者」。(張杰)

來源: 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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