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養老!廣西這個新規明年起施行

南國早報 發佈 2022-11-28T07:24:09.180125+00:00

11月2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養老服務條例》經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2023年1月1日施行。新規明確推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從多方面對廣西的養老服務建設提出了具體要求。

11月2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養老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2023年1月1日施行。新規明確推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從多方面對廣西的養老服務建設提出了具體要求。明確新建住宅小區需「標配」養老服務設施,多措並舉幫助「銀髮一族」融入社會發展,跨越數字鴻溝。

南寧一家養老機構里,護工正陪老人聊天。

豐富完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

目前,絕大多數老年人仍以居家養老為主,亟需不斷豐富居家養老服務供給。條例規定了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的七種形式,包括開展嵌入式養老服務,開設長者食堂,設立家庭養老床位,企業運用智能技術手段方便老年人的居家出行、健康管理、應急處置等。

南寧一家養老機構,護士正攙扶老人。

條例還規定,保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配備,為老年人治療常見病、慢性病用藥提供方便;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提供定期免費體檢、疾病預防、健康評估、醫療諮詢等服務。

條例明確,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通過上門服務、開闢綠色通道等方式,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務。公園、醫療衛生機構等公共場所應當通過身份信息共享等方式,為老年人入園、就醫等提供便利條件。

新建住宅小區需「標配」養老服務設施

對新建城區和新建居住區,條例規定,應當按照規劃以及每100戶不低於20平方米且單處不少於300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配套建設的養老服務設施與建設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移交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規劃用途安排使用。

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現有養老服務設施面積未達到每100戶不低於15平方米標準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通過新建、改建、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予以配置。

老人正在看電視。

教育培訓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

進入信息化時代,也不應讓老年人掉隊。為了能讓更多社區老年人享受智能化帶來的便利,條例支持各類教育機構及其他社會主體通過多種形式舉辦或者參與老年教育,加強數字技能教育和培訓,幫助老年人提高運用智能技術的能力和水平。

在推進網際網路應用適老化改造、擴大適老化智能終端產品供給的前提下,條例進一步要求提供公共服務的企事業組織保留並完善現場服務、現金支付等傳統服務渠道;現場設置適老化智能終端的,應當為老年人提供引導和幫助。

在「銀髮族」重返職場方面,條例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為有勞動意願的老年人提供服務,同時鼓勵老年人發揮優勢和特長,自願參與社會公益事業等社會活動。

社區的巷子裡,兩名老人正在下棋。

養老機構未妥善安置收住老年人或將被處罰

為避免收住的老年人因沒有妥善安置而得不到基本照護,條例對養老機構暫停或者終止養老服務,未妥善安置收住老年人的行為,補充設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南寧一家養老機構,護工正陪老人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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