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7日,華商報-二三里資訊(熱線微信15843263472)接到遼源市民甄先生反映,稱此前一直享受低保戶水費優惠政策,近階段突然發現優惠被取消,水務集團回復因其為東遼縣低保戶,非市區低保,對此甄先生表示不認同。
甄先生現居遼源市龍山區紫堤東郡小區,是一名四級肢體殘疾低保戶,2018年起開始享受低保水費優惠政策,自2021年遼源市發布調整城區供水價格通知後,他發現這水費計算的有些不對。
甄先生說:「因為我之前沒在家住所以也沒問這事,前一陣我看家門口貼了個水費欠費單才確定我的低保優惠被取消了,還是按照普通的居民用水標準收的。水務集團說必須得是遼源市區的低保戶才可以,這是公司規定,但也沒拿出個依據,我反饋到市民熱線說給我溝通處理也沒回信。就是因為水費漲價所以調整規定了嗎?而且現在都鼓勵農民進城買房,可買了房之後不能享受城市待遇咋還要區分低保護身份,合理嗎?」
根據甄先生反映的情況,華商報-二三里資訊從遼發改價格〔2021〕80號文件,《關於調整遼源市城區供水價格的通知》了解到,其中規定「持有效證件的殘疾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特困戶和低保戶年用水量在120立方米以內(含120立方米)仍執行原供水價格第一階梯水價2.25元/立方米,超出部分按照新標準對應階梯水價執行。」但並未標明關於低保戶的認定標準及具體要求。
202年11月28日,華商報-二三里資訊聯繫了遼源市水務集團,工作人員說:「這的確是水費漲價後新有的規定,要求得是遼源市區內的低保戶才能給予優惠。」對於該規定是否經過審批有無公開說明,該工作人員表示其為值班人員,需向領導匯報後給予具體答覆。
最新進展:2022年11月28日中午,華商報-二三里資訊收到遼源市水務集團辦公室負責人回復。該負責人表示,根據相關規定,低保戶只能在戶籍所在地享受待遇,不能在異地包括所屬的省市享受。低保戶一般在戶籍所在地申請,但是,當申請人經常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時,在持有戶籍所在地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後,可以在經常居住地提出申請。
根據《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第十一條,在同一市縣轄區內,申請人經常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根據市縣人民政府的規定,申請人憑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出具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可以向經常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該負責人說:「我們已經和這位市民溝通解釋了,需要他回戶籍所在地也就是東遼開一個證明,證明他沒有在東遼享受過低保戶水費優惠,證明開回來後就可以在遼源市辦理水費減免政策。」
隨後,甄先生告訴華商報-二三里資訊,他確實接到了水務集團的最新回復,也表示理解。
(華商報記者 劉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