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華絕代」的梅艷芳一生跌宕起伏,死後還被80歲的母親告上法庭

彌與彌音 發佈 2022-11-30T03:41:38.832877+00:00

醫生說不行,梅艷芳嘆了一口氣:「至少要給我做一樣,如果都做不了,那我就走了。」凌晨時分,她看了一眼病床邊的親朋好友,含笑而去,留下的最後一句話是:「別哭,別叫我名字。」


18年前,病重的梅艷芳問醫生:「我還可不可以唱歌?可不可以演戲?」

醫生說不行,梅艷芳嘆了一口氣:「至少要給我做一樣,如果都做不了,那我就走了。」

凌晨時分,她看了一眼病床邊的親朋好友,含笑而去,留下的最後一句話是:「別哭,別叫我名字。」

摘自微信公眾號@香港人物誌

個人資料

梅艷芳,祖籍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合浦縣,1963年10月10日出生於香港,家中兩兄一姐,她排行最小。梅艷芳的爸爸是船員,有了梅艷芳後去跑船,自此再也沒回來過。全憑母親獨力供養四名子女,一家老小靠著母親經營破舊的「錦霞」歌舞團維持生計,家境十分窮困。

在當時那個年代,梅艷芳母親重男輕女的思想特別嚴重,她認為女兒是賠錢貨,靠賣藝掙錢養家是應該的,反而是自己的兩個兒子要被好好對待。小小年紀的梅艷芳受家庭環境的影響,四歲半便與姐姐在香港荔園遊樂場登台表演,自此便與舞台結下不解之緣。

職業生涯

1982年,19歲的梅艷芳獲得在娛樂圈嶄露頭角的機會,在香港無線電視台舉辦的第一屆歌唱新秀大賽上,她以一曲《風的季節》獲得冠軍,之後一發不可收拾,火遍大江南北。在1985年至1989年度《十大勁歌金曲頒獎典禮》連續五屆奪得「最受歡迎女歌星」並於1989年度《叱吒樂壇流行榜頒獎典禮》奪得「叱吒樂壇女歌手金獎」等。

舞台背後

功成名就的梅艷芳,在舞台光鮮亮麗的背後,也有著不為人知的心酸。成名後的梅艷芳一直扮演著搖錢樹的角色,是一家人的經濟來源。當時媒體報導她的兄弟和母親:「就像蛀蟲一樣吸附在梅艷芳身上,不榨乾她的每一滴血絕不罷休「。

梅艷芳的母親好賭,輸了錢就找女兒還債,一個人不夠還帶上兒子一起壓榨。梅大哥以做生意為由,向梅艷芳借款200萬,當時的梅艷芳一下子拿不出這麼多錢,其母親不僅不體諒女兒,還公布梅艷芳的私生活,甚至向媒體哭訴梅艷芳不給」贍養費「,這也讓梅艷芳背負上」不孝女「的罵名。梅艷芳為了湊夠這200萬,便與公司簽訂了長達數年的」霸王條款「。拿到200萬的梅大哥轉身就輸了精光。這時的梅母不知道迷途知返,一度變本加厲。不僅向梅艷芳要錢,還將手伸向了梅艷芳的朋友,用著梅艷芳的名義向劉德華、張國榮等一幫朋友借錢。甚至還用梅艷芳的名義做擔保,所有的欠款都讓梅艷芳來承擔。

關於愛情

1985年,梅艷芳與到香港開唱的近藤真彥相識,一年後兩人在派對上定情。在梅艷芳看來,這個日本歌手就是自己的真愛。沒想到的是這個近藤真彥是個「十足」的渣男,原來近藤真彥在日本已有女友。梅艷芳難以接受這件事情,在這時候做了一個非常小女人的決定,選擇放手成全這個日本渣男。並把這段愛封藏在了心中。

巨星隕落

1999年,終於不堪重負的梅艷芳查出患宮頸癌,患病後的她工作量不減反增,還帶病開演唱會,為了履行合約遠赴日本拍廣告,導致病情反覆惡化。

2003年11月15日,身體虛弱的梅艷芳舉辦了最後一場告別演唱會。一首《夕陽之歌》和一件定製的婚紗,她選擇把自己嫁給了舞台。

2003年12月30日凌晨2點五十分。一代歌后的梅艷芳在香港養和醫院因癌症引發的肺功能失調,終年四十歲。

世間薄涼

2003年,梅艷芳逝世後的第4天,當眾人悲痛之際。她80歲的母親為了拿到遺產,把女兒告上了法庭。後來,還公開拍賣梅艷芳的貼身衣物。

回顧一生

回顧梅艷芳的一生跌宕起伏,從小時候母親的不待見,再到萬眾矚目。我們只知道她一生有多輝煌,卻不知道她一生的有多坎坷。

風華絕代尤可見,世間再無梅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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