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攀:在圖像時代,探尋法律的未來

北大法寶學堂 發佈 2022-12-01T12:38:38.294794+00:00

身處這個被網絡圖片、短視頻等包圍的時代,吳志攀認為,圖像社會正在改變我們的行為方式和觀念,也會改變司法工作中的許多觀念和習慣做法。其中,大部分是北大校友和朋友著作里的插圖,如《創業36條軍規》、《動物日記》、《藏北十二年》等。

講台上的吳志攀。受訪者供圖


身處這個被網絡圖片、短視頻等包圍的時代,吳志攀認為,圖像社會正在改變我們的行為方式和觀念,也會改變司法工作中的許多觀念和習慣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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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法治周末》記者 尹麗

責任編輯 | 鄭超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吳志攀有一個鮮為人知的筆名——「英方」。二十年來,以這個筆名,他利用業餘時間發表了不少漫畫作品。其中,大部分是北大校友和朋友著作里的插圖,如《創業36條軍規》(孫陶然著)、《動物日記》(黃怒波著)、《藏北十二年》(吳雨初著)等。此外,還有一些漫畫作品,如《書林外傳》《知青的故事》等,則收錄於吳志攀的個人公眾號「英方繪畫」中。

儘管畫作早已名聲在外,「英方」卻常年保持低調。有人曾問吳志攀:「英方是誰?」答曰:「不認識。」

不過,細心的讀者或許能從相似的筆觸中發現吳志攀與「英方」之間的關聯。2020年,因為北大官網發布的一組漫畫,吳志攀很快「火」出了法學圈。那組題為《校園貓的故事》的漫畫,從幾隻燕園貓的視角,寥寥幾筆便勾畫出北大學子心中熟悉的校園風景,也引發了網友的共鳴。有人直言:「看哭了。」

漫畫《校園貓的故事》之一。受訪者供圖


對於吳志攀而言,漫畫不僅是一項堅持多年的業餘愛好,也給身為法學人的他帶來諸多思考——看圖與讀字究竟有何不同?圖像給法律帶來了怎樣的影響?隨著圖像傳播方式的不斷疊代,如何應對那些不斷浮出水面的法律問題?

身處這個被網絡圖片、短視頻等包圍的時代,吳志攀認為,圖像社會正在改變我們的行為方式和觀念,也會改變司法工作中的許多觀念和習慣做法。他希望,能夠帶領學生們一道去思考圖像時代中的種種問題。2020年,他同北京大學第三醫院眼科專家、教授張純一道,在北大開講「圖像與法律」通選課。課程進行到第二輪,北大智能學院教授吳璽宏也加入到講課的隊伍中。

得知《圖像與法律》開課的消息,北京大學出版社副總編輯蔣浩感到新奇:「一位著名的金融法教授,為何研究圖像與法律這個時髦問題?」好奇心驅使他抽出時間旁聽了一節課,頓感「別開生面」。

「課堂上,吳老師展示了目前流行的各種社會熱點問題的大量圖像、照片,使得課堂氣氛熱烈又新穎。」蔣浩回憶。

也是在那時,蔣浩萌生了將14節課程集結出版的念頭——將課堂上對每一幅圖像的解讀,用圖文並茂的方式記錄下來。而他的這一想法,與吳志攀、張純兩位教授一拍即合。這便是8月出版的《圖像與法律》一書的緣起。

近日,吳志攀教授以書面形式,回復了《法治周末》記者就《圖像與法律》一書提出的若干問題,講述了他對圖像社會的思考與判斷。


關於圖像解讀的立法一定會發展起來


Q

《法治周末》:《圖像與法律》這本書源自於2020年北大開設的同名通選課。請你介紹一下這門課的主要內容等相關情況,包括開課以來學生們的反饋。

吳志攀:《圖像與法律》這門通選課,我和北大三院眼科的張純大夫已經講過兩輪,明年春季學期我們將講第三輪。每輪所講內容都是不同的,因為短視頻等發展很快。我們都會根據最新的發展,重新備課。

在我們第二輪講這門課的時候,北大智能學院專門研究認知學和腦科學教授吳璽宏,加入了我們授課團隊。他在2022年春季學期講了一堂「圖像與認知科學」的課,介紹了圖像在認知科學方面的最新發展,為學生們擴大了圖像認知領域的知識,從認知科學方面解釋了目前網絡短視頻和斗圖等之所以快速發展的原因。他講課效果非常好。

在2020年第一次開課時,雖然準備了很長時間,但是講開始幾堂課的時候,我心裡依然比較緊張。原因有二:一是,用圖像方式來講法律,在北大法學院還沒有人做過試驗,我心裡也沒有底。萬一講不好,我怕誤人子弟。二是,同文字表達比較,文字更規範,解讀更一致。而用圖像來表達,就會更加多元。例如,同一幅圖像,不同的人可以作出完全相反的解讀。

文字有《新華字典》裡的權威解釋,而圖像沒有這種權威解讀。我對圖像和短視頻的解讀,只能代表我個人的觀點。對圖像看法的主流觀點,不如文字明顯。

一個學期講下來,學生們的反應比較好,這是我事先沒有想到的。因為學生們在手機、電腦網路方面,所掌握的視頻拍攝、修圖等技術比我強太多了。他們使用圖像表達更加富有想像力和創造力,遠比我豐富、生動。如表情包配合網絡流行語表達,學生們是我的老師。

我有一講是講表情包相關案例的。在國內和國外都有表情包的案例了,但是國內還沒有比較具體的法律規範,法官只能引用現有法律作為判案依據。而目前這種做法,也是不得已的選擇,因為現有立法部門還沒有特別關注圖像解讀的特殊性。隨著網絡圖像和短視頻的發展,將來這方面的立法一定會發展起來。

我在這門課期末考試時,要求同學不用他們熟悉的文字表達方式來答題,而是製作短視頻來答卷。學院教務和學校教務部同意了我的考試方式試驗。當我收到學生發來的自己製作的答題短視頻時,深為他們製作的短視頻「卷子」而感動。因為在這些短視頻中,不但有畫面、畫外音和背景音樂,還有各種漫符,真是生動極了。我感到學生們年輕,想像力和創造力潛力無限,他們天生就是圖像時代的寵兒。我從他們那裡獲得的啟發和學到的東西,比我能教給他們的還多。


Q

《法治周末》:《圖像與法律》這本書也採用了你的漫畫作為插圖。在你看來,對畫面美感的感知與實踐對你的相關研究帶來了哪些靈感,或者說,起到了怎樣的作用?

吳志攀:我的一個業餘愛好是畫漫畫,也為一些暢銷書作過插圖。現在我依然在業餘時間畫漫畫,2005年我還為法學院同學畫過一個漫畫《法律的故事》,我自費印了送給學生們。

畫漫畫的過程也是一個將文字思維轉換成圖像的過程。這種訓練時間長了,使我對圖像表達法律逐漸有了更清晰的認識,也積累了許多素材,為開《圖像與法律》這門課打下了一定基礎。

我和張純教授、吳璽宏教授共同講授這門課的時候,我不斷讓學生在課堂上做文字轉換圖像的練習。如請將「加班的煩惱」這5個字用圖像或短視頻表達出來。再如,請將「法律的公平是個案的公平」這段話用圖像或短視頻表達出來等。學生在練習文字與圖像轉換時,我還要求學生注意版權保護的要求,未經同意不能使用他人的圖像或短視頻,應該自己拍攝、剪輯短視頻。通過自己動手製作,來理解圖像表達的特點。

製作短視頻說起來簡單,但實際做出來,並要做得好,也是不容易的。但是我們的學生非常有本領,他們用電腦和手機或數碼版等做圖像和短視頻的能力比我做的強多了。我還是習慣用紙和筆來畫,他們用滑鼠、數碼版和電子筆來做。我深刻理解到,學生們是圖像時代真正的未來。


司法部門應逐步適應網絡技術的發展


Q

《法治周末》:在《圖像與法律》一書的許多章節中,您在把問題拋給讀者時,有的答案呼之欲出,有的則留下了更大的思考空間。請您談談,在圖像時代,法律、訴訟程序、法律服務有必要作出哪些改變?法律工作者如何面對圖像時代的種種挑戰?

吳志攀:由於網絡短視頻速度以秒計,瀏覽以千萬億人次計,所以有時會引發網絡輿情事件。這種情況在網絡短視頻出現之前,我們的立法和司法部門工作是以天計,受眾以百千萬人計的。因此現有立法和司法部門的工作安排不能完全適應網絡短視頻的傳播速度和社會輿情突發的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政府部門由於反應速度比較迅速,才能立即跟進開展工作,以行政方式加以疏導,並解決問題。我國社會發展方向是法治社會,而非「行政社會」,所以司法部門的工作安排,也應當逐步適應網絡技術的發展,而不是不變,更不能相反。

此外,對於民事合同糾紛,法院依據「不告不理」原則,相比之下,政府更加主動。例如,市場監督部門往往採取「主動作為」的工作原則,更適應短視頻快速傳播的情況。短視頻廣泛傳播的民事合同糾紛事件,涉及到產品質量、安全、衛生、健康等內容上網後,引起網民大量關注。政府相關部門就會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現場協調,解決問題的視頻畫面同時上網傳播,政府工作人員積極作為,得到網民點讚。

同時,網絡短視頻發布,也有法律界限。例如,在網絡上發布涉及產品質量合同糾紛的短視頻,如果擾亂社會秩序,或尋釁滋事,當事人也會受到法律處罰。而同樣是涉及產品質量合同糾紛的短視頻,拍攝的場合不同(例如,在出售商品門店拍攝產品質量問題的短視頻,與在國際商品展銷會現場拍攝抗議產品質量問題的短視頻)法律處理結果可能不一樣。雖然兩者都是上網傳播,曝光產品質量問題,拍攝者的目的都是給商家造成社會輿論壓力,但是兩者對社會秩序造成的後果不同。對於前者,政府有關部門會積極做工作來解決。後者由於給社會秩序造成不穩定效果,當事人可能會被公安機關處罰。

由於手機拍攝和攝像功能的發展,加之網絡傳播速度不斷加快,圖像和短視頻上網傳播也會隨之發展。司法機關除庭審網絡直播和網際網路法庭發展之外,對於涉及圖像和短視頻本身的案件審理,以及法律判決依據也應該跟進。

如某動物園將遊客刷卡入園改為刷臉入園的案件,受理法院可以根據合同約定不能未經對方同意而單方改變的法律原則來判決。但這個案件的本質和更重要的社會意義是:在法律沒有賦予動物園採集遊客重要生物信息權利的前提下,動物園能否自作主張收集遊客重要生物信息?如果法院判決聚焦於糾紛本質,就能使判決對全社會更具有教育意義,而不僅是一個「當事人年卡退款」的問題。


Q

《法治周末》:作為一位關注圖像時代的學者,您對這一時代的發展趨勢有何判斷?

吳志攀:我個人對圖像很感興趣,對圖像方法和圖像思維關注也比較久了。用圖像表達法律的例子,在人類歷史上早已有之。如古埃及漢謨拉比法典石柱上端的圖畫。再如古希臘正義女神忒彌斯雕像、天平和利劍的圖像。

我國古代,也有「獬豸」圖像和雕像、宋代包公像、尚方寶劍的圖像等。在19世紀末,我國謝纘泰在報紙上發表《時局圖》傳播非常廣,這個畫面讓讀者更直觀地感受到帝國主義列強瓜分中國的情況。

延安時期,木刻家古原的著名版畫《馬(錫武)專員調解民事糾紛》傳播甚廣。當時,解放區農村老百姓文化普及率不如現在高,用圖像來宣傳政策和法律比文字更容易被接受,普法效果也更好。

在新中國成立前的上海,徐悲鴻的著名油畫《放下你的鞭子》,是當時左翼藝術家的代表作之一。在解放戰爭時期,華君武的著名漫畫《和平方案》諷刺了蔣介石「假和平,真內戰」的陰謀。在新中國成立後,中央美術學院王世廓的名作《血衣》等一大批經典美術作品都與當時的法律內容相關。

反映法律領域的攝影作品數量更多,如抗戰勝利後《東京審判法庭》的照片,還有後來審判「四人幫」的照片和電視轉播,以及電影、電視劇等——如《馬背上的法庭》《秋菊打官司》《被告山槓爺》《馬錫武判案》等。

圖像解讀比文字更直觀,人們對其的接受速度更快。張純大夫在上課時講,人眼識別圖像符號要比識別文字符號更快。這一點,可以解釋手機微信傳照片和視頻為何越來越多,單純傳文字的微信相應減少的現象。吳璽宏教授在上課時說,人眼在對動圖的關注度要比對靜止畫面關注度更高。這便從認知角度,解釋了為什麼抖音快速發展的原因。

在傳統上,法律主要是以文字來表示的。當攝影器材普及之後,照片可以作為法庭證據。現在公共場所的監控視頻錄像,是法庭加快審判進程,縮短審判周期的圖像技術基礎。法律傳播和普法教育也越來越多地採用圖像和視頻方式,圖像傳播的信息量比文字更大,更加直觀生動,觀看速度更快,更容易記憶。


表情包、斗圖等依然符合「百姓日用即道」的原理



Q

《法治周末》:目前,國內已經有法院在司法活動中引入「元宇宙」技術成果。對於「元宇宙」與司法的結合,您有何觀點?

吳志攀:我也注意到了「元宇宙」技術庭審的新聞報導。這種利用VR技術和智慧機器人技術製成的3D虛擬圖像空間,用於法律教育和模擬法庭訓練是非常好的一種方式。如同民航專業培養飛行員的模擬駕駛艙技術。現在的VR技術和智慧機器人技術,可以將庭審3D圖像空間在手機上操作,這對於青年學生來說更加方便。

我們法學院現有的法律專業教材還都是文字式的。我相信,在不遠的將來,以圖像和短視頻方式製作的法律專業教材,也會更多地採用3D虛擬圖像空間方式的模擬法庭訓練。我對圖像等相關技術在法律教育和訓練的發展前景表示樂觀。

過去我們異地交流是寫信,後來是長途電話,現在則是視頻。疫情期間的網課和視頻會議技術得到了加速普及。這樣使法律教育的受眾面可以到達「無疆界」的程度。學生上網課不僅是直播,還可以看回放。如果沒有這些技術,過去三年的大學授課,特別是對海外留學生們的授課,幾乎是不可想像的。


Q

《法治周末》:隨著科技迅猛地向前發展,您認為法律人應該以怎樣的態度去面對科技——包括科技發展帶來的一系列新的文化現象,比如表情包、斗圖等?

吳志攀:我的看法是:表情包、斗圖等社交表達方式,依然符合「百姓日用即道」的原理。數以億計的網民日常使用,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例如,表達幽默、含蓄、婉轉、模稜兩可、迅速響應等。在這些方面,網絡流行表達方式會比原來嚴謹的文字表達,顯得更靈活、更多元、更輕鬆和更便捷。所以,表情包等就會成為網民個人樂於採用的選擇。

關於表情包的各種案例,包括刑事案例在國外已有庭審和案例。法官、陪審團和律師都需要對這些網絡表達符號,作出各自的解釋。立法機關也需要制定相關法律,以便適應網絡時代的發展。

我國也有一些表情包相關案例。從發展來看,這些網絡符號引發的庭審,將會在民事合同糾紛、侵權類案件,保護人身權利案件,以及刑事案件中出現。如何對這些符號作出法律解釋?是隨著網絡社會發展而發展的一個過程。

北大出版社今年出版過一本譯著《表情包密碼》([英]維維安·埃文斯著,翁習文譯,胡婧校),譯者是我的同事,序是我寫的。在書中介紹了一些外國表情包案例和審理結果,我認為法律專業人士可以參考。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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