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近期歐洲議會以525票贊成、60票反對和28票棄權通過了歐盟委員會於去年4月提出的《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指令》(CSRD)。
CSRD作為歐盟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三大法規之一,預計在獲得歐盟最高決策機構歐洲理事會通過和簽署後,在歐盟官方公報(EU Official Journal)公布。
按照計劃,CSRD將取代歐盟於2014年10月發布的《非財務報告指令》(Non-Financial Reporting Directive,NFRD),並在發布20天後正式生效。該提案引入了更詳細的報告要求,同時要求更多的公司報告可持續性問題,例如環境、社會等相關因素。
CSRD關鍵要點
覆蓋企業範圍擴大,從大約11000家公司擴展到49000家
◇ 所有上市企業;
◇ 滿足任意兩項標準的大型企業:員工人數250名以上、淨營業額4,000萬歐元以上、資產總額2,000萬歐元以上;
◇ 所有在歐盟淨營業額1.5億歐元以上,且在歐盟至少有一家子公司或分支機構的非歐盟公司。
CSRD正式生效時間
2024年1月1日(次年提交報告):已經受NFRD約束的大型公共利益實體。
2025年1月1日(次年提交報告):目前不受NFRD約束的大型企業。
2026年1月1日(次年提交報告):上市中小企業(SMEs),小型和非複雜信貸機構和專屬保險公司。
2028年(次年提交報告):在歐盟淨營業額超過1.5億歐元且在歐盟至少有一家子公司或分支機構的第三國企業。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內容要求
CSRD報告必須包括管理層評論和公司數據:
◇ 選擇重大ESG主題、風險和重點領域的重要性流程;
◇ 可持續發展和ESG績效指標、目標和進展;
◇ 影響公司的可持續發展風險(包括氣候變化),以及組織運營對社會和環境的影響;
◇ 可持續發展和ESG風險如何可能或正在影響經營業績和業務績效;
◇ 環境保護政策和行動;
◇ 社會責任和員工待遇;
◇ 公司董事會多元化;
◇ 重要的社會、人力和智力資本等。
新規則將使更多的企業對其對社會的影響負責,並將引導他們走向有益於人類和環境的經濟。有關環境和社會足跡的數據將公開提供給任何對此足跡感興趣的人。同時,新的擴展要求針對各種公司規模量身定製,並為他們提供足夠的過渡期去適應新的要求。——約瑟夫·西克拉 彼得·菲亞拉內閣 捷克工業和貿易部長
我們的建議
中勒低碳將持續關注CSRD相關資訊和解讀,建議在歐中方企業及早做好準備以應對2024年正式生效的CS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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