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在ins發文,「兩套房皆為本人貸款購買,愛新覺羅汪挑好後,我買單。」並曬出帳戶往來明細。隨後再發文,借給汪小菲2600萬,目前只還了500萬。
張蘭表示這件事,不向著情、不向著理,要向著法,對此回應以下幾點:
1、大S的發的帳單是虛假信息,彌天大謊。張蘭稱已聯繫了大陸專家及團隊,和他在台北的律師團。並稱汪小菲為內地公民,當時把錢打入大S台灣帳戶,通過大S的名義買房,實際是汪小菲出資。
2、汪小菲房子給大S,2600萬的借款還過500萬後借條撕毀,沒想到大S藏起來。在婚姻中,雙方所有的借貸不受法律保護,大S幾年前已偷偷做好打算,辜負了汪小菲。
張蘭再曝,汪小菲和大S的婚姻在北京民證局登記,至今兩人未離婚,如今大S是否構成重婚罪,已交由律師團隊處理。
汪小菲也曬出和大S簽訂離婚協議後,把信用卡留給大S,每月光買東西就上百萬。
在汪小菲曬出的截圖中,有網友發現,大S和現任的再婚頭紗也是用汪小菲的信用卡買的。
至於大S在內地登記後未去當地民證局辦理離婚,而後在台再婚,是否犯了重婚罪,有了解的小夥伴嗎?
事情鬧到如今地步,希望汪小菲和大S都走法律程序,真相早晚會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