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後逼迫子女「二選一」,法院發家庭教育指導令糾正

光明網 發佈 2022-12-04T06:35:48.464960+00:00

12月2日,澎湃新從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獲悉,近期該院在一起撫養關係糾紛案件中,發現存在上述家庭教育不當問題,在當事人主動申請撤訴後,對這對離異父母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要求他們限期到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陳某和王某(均為化姓)離婚後,兩個孩子由男方陳某撫養。但雙方經常逼迫孩子在父母之間作出「二選一」,陳某試圖不讓王某探視,王某則起訴想變更子女的撫養關係。兩人的拉鋸戰導致兩個孩子身心受傷。

12月2日,澎湃新從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獲悉,近期該院在一起撫養關係糾紛案件中,發現存在上述家庭教育不當問題,在當事人主動申請撤訴後,對這對離異父母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要求他們限期到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陳某和王某於2017年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當時約定8歲女兒元元和2歲兒子凱凱由男方陳某直接撫養,隨其共同生活。離婚後,陳某和王某生活狀態與離婚前基本一致,還生活在同一棟樓房裡。陳某因工作關係經常不在家,元元和凱凱主要由爺爺、奶奶代為撫養照顧,王某與公婆、孩子同住至今。去年10月,雙方因國慶節假日孩子跟誰生活產生分歧,發生吵打並報警。陳某為了隔斷孩子與母親之間的感情強行將兩個孩子帶離,並拒絕王某探望。不久元元多次自傷自殘,凱凱情緒出現明顯異常。今年3月,元元被診斷為中重度抑鬱並於次月辦理休學,接受專業治療。5月,王某訴至法院,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

承辦法官在審理中發現,元元和凱凱因長期面對父母吵鬧等問題,思想負擔過重,情緒日漸鬱鬱寡歡。為進一步了解孩子的成長教育環境,法官及專家調解員經走訪發現,陳某父母年事已高,孩子的居住環境簡陋、髒亂。陳某平時不重視未成年子女教育問題,怠於履行撫養責任;王某雖重視孩子教育,但因教育方式不當,導致孩子產生不良心理問題。

後來王某也意識到,在孩子心理出現問題的情況下,變更撫養關係不利於他們的成長,遂自願申請撤訴。承辦法官出於最大化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需要,向陳某、王某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針對雙方各自監護失職行為,責令其按照法院指定的時間、場所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法官及專家調解員指出,陳某、王某自離婚以來,情緒對立較為嚴重,且長期在兩個孩子面前打「親情戰」,灌輸對方負面形象,並經常逼迫孩子在父母之間做出選擇等問題。同時,對陳某、王某在教育孩子方面各自存在的問題進行糾偏,引導家長加強自省,科學育兒。為此,法官責令陳某、王某主要從為孩子積極營造整潔且溫馨的生活環境、學會在孩子面前克制情緒,營造對方正面形象、重視教育並注重教育方式方法、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和個體差異等方面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據了解,經過法官、專家調解員的指導和幫助,陳某、王某認識到自己偏頗的育兒思想及失職行為,並表示自願接受司法監督、指導。雙方回家後還買了不少育兒書籍,學習家庭教育知識。

來源: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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