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發布關於調整省外來(返)定安人員有關管理措施的通告

定安法治 發佈 2022-12-04T09:10:33.380626+00:00

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在原省外來(返)定安人員管理措施的基礎上,即日起對部分人員管理措施進行調整。

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在原省外來(返)定安人員管理措施的基礎上,即日起對部分人員管理措施進行調整。調整後管理措施具體如下:

所有來(返)定安人員,需第一時間主動向居住地所在村(居)委會、小區物業、賓館(酒店)報備,因未及時報備、故意隱瞞風險區旅居史及不配合落實防控措施,導致疫情傳播擴散的人員,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上述風險區外的其他省外來(返)定安人員,抵定安後堅持3天內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乘坐公共運輸工具,第3天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居家隔離人員,由醫務人員上門採樣;居家健康監測人員,由個人做好防護措施,到就近採樣點採樣,途中避免乘坐公共運輸工具,不去人員聚集的場所。

上述涉疫地區名單根據疫情形勢動態調整。由此給您帶來的不便,敬請理解和支持。對因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傳播擴散的,將依法追究責任。如遇到問題或政策諮詢請撥打12345熱線或定安縣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電話(0898-63836587)。

定安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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