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論.第十部》(107)
感知社會的公開生活
有公開的生活嗎?公開生活不是集體生活,公開生活是指有別於生存紀元的私人生活、家庭生活,即人類自古以來的生活模式,以個人為中心的封閉式生活模式。我們的生活模式一直是不公開生活模式,人與人各自生活在以自我生命為中心的封閉式存在中,個人的生活內容就是隱私,我們承認個人隱私,我們保護個人隱私,我們允許和鼓勵個人在自我隱私狀態下生活。為什麼我們允許隱私的存在,這就是生命倫理劃分出來的原則,每個人都有以生命為中心的不可侵犯的生活內容和行動範圍,這個範圍發展為公開的人權。
不公開的生活進行了數千年,這是一期文明的重要特徵。一人一個身份證,一人一份生活,或者是夫妻二人世界,或者是一個家庭生活聯盟,其核心就是生活各自進行。人們的生活從未公開化過,即不以個人身份為界限,過沒有任何隱私的、沒有界限的生活。公開生活這個概念對於生存中的人,是不可思議的。在生存競爭邏輯模式中生活的人怎麼可以放棄個人保護或者個人隱私,公開的面對世界面對他人生活?然而,感知社會的重大特徵,就是人們的公開生活,即每個人都生活在公共模式,也就是同一模式之中。人的生活不再有封閉的個人空間,個人的一切信息都公諸於世,都在智能網絡中儲存和運行,如果保留個人穩私和個人空間,人的生活就不可能在線上和線下同步運行,人與人之間就不可能無界限互動,這顯然不符合感知社會的倫理原則。感知社會每個人都是完全相同的運行單位,是全透明無遮蔽無界限無禁忌運行模式,只有這樣,才是感知生活模式,才能運行以感知愉悅為目的的生活。
生活一旦割據為個人的存在,生活一旦封閉為堡壘式的個人生活,這不但將生活分解成了碎片,也導致個人被封閉於一個狹小的空間中。如此,這不但是人自私的理由,也是人生活災難的開始。各為自我生活,各自為陣競爭,各為各的利益考量,各為各的目的鬥爭……這樣的場景延續了數千年之久,帶給我們種種分離與孤獨、帶給我們種種痛苦與辛酸。人與人近在咫尺,卻遠隔千里;人與人互相防備,互相為敵;人與人互相依賴,又互相傷害;人與人不得不比鄰為居,又無法避免禍起蕭牆;人與人相親相愛,又爭得你死我活;人與人一邊是天使,一邊又是魔鬼;人與人互為天堂,又互為地獄……這都緣於個人式生存所致,個人劃定一個自我生存空間,將他人排除在外,就連血緣至親至愛都不能跨越。個人這條存在的界限制造了人間所有的問題,人類從來沒有打破過這條封閉的個人界限,因此人類也從來沒有產生過其他的生活模式。
放棄個人生活模式,讓每個人都進入徹底的開放式生活,這不是誰腦洞大開的想像,這是人類的必然,這是人類唯一合理並符合存在目的的生活模式,這是感知社會生活的必然形態。我們無法想像人的公開生活是迫於生存倫理的法則所限,生存法則下人唯恐保護人權保護隱私而不及,哪能放棄個人的一切防護進入一種公開的無個人無隱私的生活?不過,當人類放棄了生存競爭邏輯模式的生活,個人的存在及個人隱私的存在就完全失去了意義。感知社會已經沒有了個人利益的存在,個人也不再是生活的根據,相反,個人是感知愉悅的活動單位,個人是感知生活不可或缺的一環。
感知生活要求人與人的全面互動,人必須成開放狀態,才能進入感知互動的運行中。不但個人的所有信息數據公開,供智能網絡調配使用,個人需受社會網絡調度,接納一切安排,這是生活理想的運行形態,每個人得到的都是最理想狀態的服務和最佳狀態的安排。個人再保留任何私有性空間和任何隱私內容沒有任何意義,個人放棄自身的一切私有就是為了只獲得感知的愉悅,一切與愉悅感知無關的存在還有必要保留嗎?我們原來的私有性是對個人的保護,個人保留私有空間是防範他人的侵入,是生存競爭關係的必要措施,否則,無法保持生存秩序的正常進行。
感知社會的倫理原則是:他人即自己,他人的存在構成自己的感知利益,在這種倫理邏輯下,人們還用得著互相防範嗎?個人還用得著自己保留一席領地嗎?人們還會站在個人的立場上生活嗎?公開的生活模式是人類生活形式的一次大升級,也是生活性質的一次根本的質變。人無保留地公開生活,放棄的只是痛苦、艱辛與孤獨,得到的卻是美好的幸福愉悅的生活。這樣的生活,能不是理想的生活嗎?(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