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不可占人半點便宜 陳年舊事

吾思無邪1 發佈 2022-12-07T00:58:00.885786+00:00

那是20多年前的事了,大概是剛參加工作的第三年,一個非常要好的同事,比我早一年工作,平時大家有說有笑,有事商量,關係比較好的。但是有一個階段,我感覺這個同事對我有些冷落,看我的眼神好像也有點不對勁,不像以前那樣清澈透明、充滿熱情了。

那是20多年前的事了,大概是剛參加工作的第三年,一個非常要好的同事,比我早一年工作,平時大家有說有笑,有事商量,關係比較好的。但是有一個階段,我感覺這個同事對我有些冷落,看我的眼神好像也有點不對勁,不像以前那樣清澈透明、充滿熱情了。儘管還是有日常交往,但總感覺和以往有點不完全一樣。我百思不得其解,是我說錯了什麼話呢?還是辦了什麼錯事?想了兩三天,晚上睡覺前才想起,原來是我占了人家的便宜,儘管數字不多,只有五毛錢。

說來也是小事一件,那天上午第四節課後,徑直衝到學校食堂吃飯,排隊時才發現自己忘了帶飯菜票了(當時沒有飯卡,都用學校自己印的塑料材質的飯菜票,有五毛、一元兩種面值),就問這位同事借了一張飯票,並說飯後馬上還他。過後回到辦公室,拿了飯菜票去準備還給他的時候,碰到他正好中午有事外出了。我想那就下午還吧!下午連續上了兩節課,然後又找學生談心什麼的,就把這個事情忘了……應該是這個原因!唉,只能怪自己太不上心,確實是自己不好。

第二天一上班,我就把飯票還給了人家,還和他如實說了原因,真的忘記了!很不好意思。他說沒事,一點小錢,不要放心上。但是經歷了這個事情以後,我感覺還是有所變化,再也恢復不到原先的那種比較純真的狀態了。

後來我吸取了教訓,養成了一個習慣,那就是:在辦公桌上準備一個備忘錄。不管欠人家錢還是別人托辦什麼事情,最好在第一時間做掉,實在不行的話,待辦的事情就在備忘錄上寫一下,上班就能看到,完成的打個鉤。這樣就不太容易欠人家人情或者占人家便宜了。個人感覺:這個辦法還是蠻好的,從此以後基本未出現類似的窘境。

寫到這裡,自然想起曾國藩說過的這樣一句話:「凡事不可占人半點便宜,不可輕取人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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