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懂政策 了解服務——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解讀

每日甘肅 發佈 2022-12-07T10:48:57.240983+00:00

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 李永萍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已開始繳費,截止日期為今年12月31日,在規定的參保繳費期內完成參保繳費的城鄉居民,待遇享受期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不同人群如何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 李永萍

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已開始繳費,截止日期為今年12月31日,在規定的參保繳費期內完成參保繳費的城鄉居民,待遇享受期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不同人群如何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府對困難群眾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如何資助?針對參保居民關心的熱點問題,省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對有關政策及具體辦理流程進行了解答說明。

問:哪些人群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答: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

參保範圍包括:農村和城鎮非從業居民(含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各類全日制普通大中專學生;辦理了當地居住證的人員;國家和省市規定的其他人員。

問: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均籌資標準是多少?

答: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政府補貼和個人繳費兩部分組成。參加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納350元,政府按照每人每年610元的標準進行財政補助。

問: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如何繳費?

答:城鄉居民可就近到農業銀行、農信社、光大銀行、蘭州銀行、招商銀行、郵儲銀行、建設銀行營業網點櫃檯線下繳費,也可通過甘肅稅務社保繳費微信小程序、支付寶市民中心社保繳費及上述銀行手機APP、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渠道進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

在規定的2022年參保繳費期內完成參保繳費的城鄉居民,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發生的門診慢特病、住院醫療費用都可以報銷。

問:政府對困難群眾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如何資助?

答:我省對繳納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困難群眾按類別給予資助,減輕其繳費負擔。

特困人員、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實行全額資助。

城鄉低保對象實行定額資助。其中,農村一、二類低保和城市低保全額保障對象資助標準為250元,農村三、四類低保和城市低保差額保障對象資助標準為190元。

農村返貧致貧人口實行定額資助,資助標準為190元;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實行定額資助,資助標準為150元。

已脫貧人口實行定額資助。

問:新生兒如何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如何享受醫保待遇?

答: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90天內按規定為其辦理參保繳費後,自出生之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享受醫保待遇;

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兒,因戶籍等問題當年未能參保繳費的,可在新生兒出生之日起90天內為其辦理次年參保繳費,並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醫保待遇;

新生兒辦理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後按規定享受居民醫保待遇,不設待遇享受等待期。

問:大中專學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如何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答:原則上應在學籍地參保,具備條件的統籌地區在確保與學生原參保地醫保待遇無縫銜接的前提下,可將大中專學生參加居民醫保的參保繳費期從學年調整為自然年度,作出調整的統籌地區學生在入學當年學籍地如發生醫療費用,採用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報銷費用,報銷比例不受轉外就醫調減比例規定限制;大中專學生入學後應在學籍地積極參加下一年度居民醫保,在校期間參保的學生畢業後待遇享受到年底,繳費期從學年調整為自然年度。

問:退役軍人如何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答:軍人退出現役後、由部隊保障的隨軍未就業軍人配偶實現就業後,按規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辦理關係轉移接續的,不受待遇享受等待期限制。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隨軍未就業軍人配偶,在軍人退出現役後,按所在統籌地區規定辦理參保和關係轉移接續。

問:短期季節性務工人員及靈活就業人員如何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答:已經參加居民醫保的短期季節性務工人員或靈活就業人員,在居民醫保待遇享受期內參加職工醫保,醫保部門應保證參保人享受新參加的醫保待遇,暫停原居民醫保待遇;參保人短期務工結束後,醫保部門及時恢復原居民醫保待遇,確保待遇有效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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