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令人瞠目結舌的三鹿「毒奶粉」事件至今還讓人心有餘悸,看著自己還在襁褓中,咿呀學語的孩子,數以萬計的爸爸媽媽們肝腸寸斷。
這場扣人心弦的重大事故以三鹿集團董事長被判無期為結束。
如今已經過去快13個年歲了,本該在監獄中洗心革面、度過餘生的田文華居然最早2022年就不用身陷囹圄。
這實在令人憤怒,難道犯罪成本就這麼低嗎?
孩子的降臨,是上天的恩賜,是媽媽賜給爸爸最珍貴的禮物。在爸爸媽媽眼裡,人生最大的快樂,莫過於看到一個攜帶著自己基因的生命誕生,看著他慢慢長大。
中國作為世界上人口大國,每年都有天文數字般的新生兒呱呱墜地,中國的母嬰市場前景廣闊。
令人眼花繚亂的母嬰用品,形形色色的各類奶粉,陳列在緊鑼密鼓的寶爸寶媽們面前。
在21世紀初,三鹿集團毋庸置疑,從市場占有率、知名度、年度流水上令其他的母嬰公司難以望其項背。
判刑內容
靠著天花亂墜的海報和聳人聽聞的廣告,標榜國內奶粉第一人,聲稱獲得國家多項專利的三鹿集團,席捲著那時人們的視聽。
三鹿奶粉可謂是家喻戶曉,但其在產品質量上昧著良心。
在全國各地,食用了三鹿奶粉的新生兒無一例外地出現了不同的病症,醫院就診的嬰兒越來越多,「大頭娃娃」的現象層出不窮。尋根溯源,大家都把矛頭對準了三鹿集團。
2009年3月12日,三鹿奶粉經查證添加了化工原料三聚氰胺,原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被無期徒刑。這樣駭人聽聞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出,霎時便轟動全國。
食用了毒奶粉的新生嬰兒。肉眼可見的大頭症狀使人頭皮發麻,他們脆弱的身體更是承受腎結石的折磨。
這些疾病的後遺症也讓人膽戰心驚,倖存下來的孩子也會抵抗力下降、發育延遲。
當時因為還實行獨生子女政策,整個家庭都把孩子奉若珍寶。對於無期徒刑這樣的結果,盼星星盼月亮,才迎來孩子降生,愛子心切的爸爸媽媽們自然是群情激憤。
30萬嬰兒慘遭毒手,背後隱藏的是30萬個家庭的悲劇,一個無期徒刑顯然在大眾眼中從輕發落了。
寶爸寶媽們難以置信,觸犯眾怒的三鹿集團居然沒被宣判死刑。
沒被判處死刑之因
我國刑法貫徹保留死刑,堅決少殺,防止錯殺的政策,適用死刑非常謹慎,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罪犯,即嚴重損害了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和情節特別惡劣的。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造成嚴重食物中毒的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對他人體造成嚴重健康損害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法庭上,田文華的辯護律師明確指出三鹿集團應該承擔的是民事賠償責任,而非刑事責任,這也是田文華沒有被判死刑的重要原因。
再加上田文華自己的認罪態度良好,這些因素在量刑時肯定都會考慮。驚世駭俗的毒奶粉事件最終以田文華被判處無期徒刑結束。
除開「蓄意殺人」必然會被判處死刑,「嚴重罪行」的定義卻常有爭議。中國現階段的法律體系中,只要不判處死刑就會有其他的轉機出現。
根據《刑法》第四十六條,被判處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該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
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接受教育和改造,認真遵守監規,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為有期徒刑。
減刑之路
田文華第一次減刑是在2011年,河北省高級法院於2011年10月18日立案,並依法組成了合議庭進行了審理。
執行機關提出,田文華在河北省女子監獄服刑期間,認真接受教育改造,遵守監獄紀律,積極參加「三課」學習和生產勞動。獲得獎勵:記功三次,2010年被評為獄級改造積極分子。有悔改表現。
經審理查明,執行機關所提該犯表現屬實,有證人證言,罪犯年度獎懲審批表和評審審批表等材料證明。
河北省最高人民法院認為,罪犯田文華在服刑期間有悔改表現,可以減刑。
根據相關刑法規定,罪犯田文華的刑罰減為有期徒刑十九年,剝奪政治權利改為六年。
第二次減刑是在2014年,減去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相關減刑事宜依法依規進行,田文華在第一次減刑後多次獲得記功獎勵,表現較好,且無違規違紀行為。
第三次減刑是在2016年,獲減刑一年半。田文華在2014、2015年度,被評為獄級改造積極分子,受到考核記功兩次,河北省最高人民法院對此減刑無異議。
經過三次減刑的田文華,刑期由無期徒刑減少到2027年8月3日,那時田文華也已經快90歲了。
不過,也有人提出這樣的猜想,按照她的減刑速度,2022年也有望出獄。
履歷
田文華出身農村,剛開始在三鹿還只是一名送奶員,1983年由於業務能力強,成為了牛奶廠的副廠長。
身懷雄心壯志的她又恰好抓住了黃金時期,拿到了當時國家奶粉配方母乳化的課題研究。
1987年,田文華成為廠長,決定擴大規模,並改公司名為三鹿集團。1993年攻克了奶粉配方母乳化的課題,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
田文華之所以能睥睨當時國內乳業,原因得益於開創了「奶牛+農戶」模式,省去了中間商,極大程度減少了成本,蒸蒸日上的三鹿集團引來無數想要分一杯羹的加盟。
面對日益擴大的加盟商,三鹿集團卻疏於管理,並未及時發現加盟商以次充好。
銷量持續增長。專心提供好奶源的奶農們卻不斷降低,奶農們為減少成本會在原奶中加入三聚氰胺提高蛋白質含量,由此產生惡性循環。
不合格的奶粉一直在市場銷售,田文華的整改力度卻隔靴搔癢,到最後釀成了30萬個家庭的悲劇。
改寫了30萬中國家庭的歷史罪人,居然可以通過在監獄接受勞改,不斷減刑甚至出獄,即便她已經年邁。
三鹿毒奶粉事件不僅僅挑戰了法律的權威,而且還觸及道德和人性的底線。
對田文華的網開一面當初就讓受害者心灰意冷。從無期徒刑到有期徒刑,再到減刑,這讓深受其害的30萬寶爸寶媽們義憤填膺。
姑且就論田文華在獄中表現良好,但她的表現良好就能挽回30萬受害嬰兒的不幸遭遇嗎?田文華釀成的重大慘劇窮其一生也無法救贖。
當田文華重獲自由的時候,很多因為三鹿奶粉而終身需要看病吃藥的孩子還在掙扎著生活,很多家庭因此債台高築。
犯罪成本
讓我們陷入沉思的是:在中國,犯罪成本是否真的很低?
但是我們也應認識到,一味加重事故處罰執行力度,是無法杜絕事故發生的,就像死刑也無法徹底杜絕人口販賣一樣。
蓄意殺人毋庸置疑會被判處死刑,但在現實中蓄意殺人的事件還是屢見不鮮。
死刑在我們看來已是最為嚴苛的極刑,但死刑的威懾力卻是十分有限的。死刑是懲罰犯罪,卻沒有遏制犯罪的作用。
還有,如果人販一律判死,那麼他們便會成為刀口舔血的亡命之徒,嚴苛的刑罰會導致另外一個極端,激發人的劣根性。
如果人販一律判死,這樣犯罪的成本是提高了,但卻更使得違法分子把規則拋之腦後,一條道走到黑,想要浪子回頭,金盆洗手根本是無稽之談。
人販一旦覺得自己會被抓獲,無疑是把被拐的孩子置之險境,手無縛雞之力的孩子會完好無損地獲救嗎?這也值得我們深思。
縱觀世界,中國刑罰保留死刑,維護《刑法》權威,半數歐洲國家已廢除死刑。
隨著西方經濟的發展,犯罪數量的減少,平民階級得到的物質利益不斷提升等其他好處的增加,廢除死刑首先在歐洲實現。「自由」、「民主」、「人權」、「法制」成為發達國家主要的意識形態。
人作為宇宙的精華,萬物的靈長,生命是上帝賜予的,任何一個人無權剝奪人的生命,只有本人可以決定自己的生命存在與否。
西方國家認為過去那種用法律的手段剝奪人的生命的做法是不符合文明社會的發展潮流的,受文藝復興影響,把天賦人權作為他們的普世價值觀。
但在中國,人們對於死刑的這種普遍肯定態度,源於兩方面的重要思想根基:
第一,對於死刑威懾力的迷信。即認為死刑具有最大的威懾力,是預防犯罪最有效的手段。
第二,以死刑「平民憤」。即通過適用死刑,解決「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社會壓力。
倫理、正義、公平、公正都是抽象的概念。實際上將它們運用於刑罰問題上,其核心問題即報復或稱報應。如果沒有了死刑,社會將感覺到它對犯罪人沒有獲得充分的報復。
死刑所發揮的最現實的功能,也是死刑得以存在的最強大的支柱,是滿足人們的報應觀念,或者說是滿足人們的本能的報復心。任何動物都有與生俱來的報復侵害的本能。
這就是所謂的欠債還錢,殺人償命。當然這也無可厚非,傳統的思想觀念也是向我們這樣傳達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相比於懲罰犯罪,增加犯罪成本,預防犯罪才是減少犯罪行為更有效的辦法。
中國在預防犯罪上,相較於其他國家,我們是幸福的。
各個縣、市、省的管理基本做到了覆蓋整個中國,區委會和政府更是貫徹中央政策,黨更是把長治久安作為發展的目標之一。
中國法律體系規定,安全事故責任方處罰應遵循後果與處罰相適應的原則,不應一刀切,所有責任人均從重處罰。不是說法律越嚴苛,犯罪行為就越少發生。
從西發發達國家來看,很多國家廢除死刑犯罪率並沒有隨之增加,反而是降低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教育水平的提高,提高國民素質加強對事故的預防措施更為有效。
如果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化被判處死刑,那麼相應的三鹿集團的整個高管團隊也必然會陪葬。
再往下深究,惡意提供不合格鮮奶的奶農、賺差價的加盟商都是罪魁禍首。連根拔起一律判死又是一場浩劫。
現階段中國的法律也在不斷地修改,使之更符合中國現當代的國情。
即便是這樣,30萬兒童的悲劇也不可逆轉。未來可期,應當吸取歷史的教訓,以史為鑑。
要避免這樣的天災人禍,更加需要加強社會的教化,發揮道德的約束作用。也希望未來的醫療技術能夠治癒受三鹿毒害的孩子們,不再承受病痛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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