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係常見誤區

上海奉賢陳亮 發佈 2022-12-09T04:26:30.506323+00:00

本文試圖從訂婚到離婚常見情形通俗地說一下,供大家參考。一、 訂婚就有效訂婚是民間傳統的做法,法律說法叫「婚約」,法律對此未作規定,不支持也不反對,它和結婚形成的婚姻關係天壤之別,單純解除同居關係一般不受理,彩禮、同居財產糾紛、孩子糾紛還是受理的。



本文試圖從訂婚到離婚常見情形通俗地說一下,供大家參考。

一、 訂婚就有效

訂婚是民間傳統的做法,法律說法叫「婚約」,法律對此未作規定,不支持也不反對,它和結婚形成的婚姻關係天壤之別,單純解除同居關係一般不受理,彩禮、同居財產糾紛、孩子糾紛還是受理的。


二、 住在一起就是事實婚姻

這不完全對,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之前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算事實婚姻,後面不算。這個時間點非常關鍵。


三、 分床睡也算分居

最高法院說了,如果對方承認分床睡,夫妻沒有生活在一起,經濟也沒有扶持,算分居,隱藏的意思就是沒有證據證明分床睡就不算分居。都打官司了,誰還承認。因此,這種認識也有一點問題。


四、 孩子說跟誰就判給誰

2歲以下原則給女方,2-8歲看雙方條件,8歲以上徵求孩子意見。法院判決撫養權以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為原則,孩子意見僅供參考,法院綜合考慮。


五、 婚後還房貸車貸要保留自己還的證據

這毫無必要,原則上都是共同財產制,誰還都一樣,只要婚姻存續期間就可以,當然,別人還還是要證據的。


六、 協議離婚快一點

目前協議離婚有冷靜期30天,再也不是到那邊就能離婚了,30天帶有很強的不確定性,後悔就沒用了,如果法院調解,簽字就生效,反而好一點,當然,自己選擇哪種方式。


七、 離婚第一次訴訟沒有必要

是否離婚自己決定,如果打算離婚無法協議,第一次起訴離婚非常有必要,首先有可能調解;其次,沒有第一次,哪裡來第二次起訴:最後,第一次起訴固定某些爭議事實。


八、 僅僅憑報警回執單就能證明家庭暴力

證據需要互相印證,報警回執單屬於自述,一般需要詢問筆錄、驗傷單、鑑定結論、行政處罰決定書等互相印證。


九、 繼承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

繼承分為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繼承三種,第一種是夫妻共同財產,後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十、 保險是夫妻共同財產

人身保險合同一般有受益人,錢歸受益人,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甚至不是個人遺產,財產保險原則上是。


十一、 不給錢不給看孩子

不給撫養費可以起訴、強制執行,不給對方看孩子違法,對方可以起訴,二者性質不一樣,既不能抵銷,也不能行使抗辯權。


十二、撫養費不能增加

撫養費可以要求增加,但是得有合理需要,必要時要提供證據。總體原則,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不是必須的費用得互相商量,已經有外地法院將奢侈的培訓等費用不認可了。


十三、沒有錢、工資低就不給撫養費

父親、母親都有撫養子女的義務,這些都不是理由,都要給,另外一方也不要感動自己,困難的情況下還不要撫養費。這是法律賦予孩子的權利,大人不能動輒放棄孩子的權利,自己又負擔不起,不是害了孩子。


十四、離婚協議簽字就有效

離婚協議是附離婚為條件的協議,不離婚原則上無效,雙方同時約定有效的情況下效力仍有爭議,與此類似的有保證書、承諾書等,具體看內容,個案分析。


大部分人都要步入婚姻的殿堂,多學點法律知識,為你的婚姻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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