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高等教育泰斗潘懋元辭世, 生前曾提出一個大膽構想

文化縱橫 發佈 2022-12-12T23:14:27.932090+00:00

✪ 潘懋元 | 廈門大學。【導讀】據媒體報導,2022年12月6日,中國教育家、高等教育學泰斗潘懋元教授因病逝世。在這篇2021年發表的文章中,潘先生對當今高等教育改革提出了大膽構想。

潘懋元 | 廈門大學

(本文原載《高等教育研究》2021年第9期)

【導讀】據媒體報導,2022年12月6日,中國教育家、高等教育學泰斗潘懋元教授因病逝世。作為中國高等教育學的開創者與奠基人,潘先生曾為中國高校建設與教育創新做出許多奠基性的貢獻。在這篇2021年發表的文章中,潘先生對當今高等教育改革提出了大膽構想。

他認為,今天中國的高等教育發展處於普及化階段,在這一階段,中國大學招生應從「選拔性選才」轉向「適應性選才」。他指出,中國要從典型的人口資源大國轉向人力資源強國,必須讓更多人有機會接受高等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因而招生錄取方式需要更加多元、開放,放開年齡限制。統一高考雖實現了分數面前人人平等的目標,但未能充分激發學生的內在潛能,使其成為有益於社會發展需求且個性得到尊重的專門人才。在高等教育普及化階段,上大學不僅僅是選拔優秀生源的問題,而是學生如何選擇符合個性需求的高校、專業與高校、專業如何選拔契合自身辦學特色的生源的雙重問題。

對此,他提出一種「套餐式」的招生模式:高校根據各專業設計並提供不同類型的套餐,學生根據自身特徵、能力基礎選擇適合的套餐。他指出,在目前條件下,這種模式存在一定風險,例如可能導致學生偏科、高校過度同質化等問題。因而推動這一改革,需具備兩個前提條件:一是高校享有充分的招生自主權,有意識地提高招生能力;二是不斷強化高中階段的職業規劃指導,增強學生對高校和自我的認知與選擇能力。在此基礎上,高校招生應從社會發展需求和本校辦學特色出發,專業設計應充分考慮學生的自主選擇權、能力基礎和興趣愛好。潘先生認為,讓高校各專業招收具備辦學所要求的知識、能力、素質的學生,讓學生選擇與自己的興趣、能力、理想相匹配的高校和專業,應成為今後我國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方向。

本文原載《高等教育研究》2021年第9期,原題為《從選拔性考試到適應性選才——高等教育普及化階段試行「套餐式」招生模式的設想》,僅代表作者觀點。特此編發,謹為紀念,供讀者參考。



從選拔性考試到適應性選才

——高等教育普及化階段

試行「套餐式」招生模式的設想


一、推動高等教育發展的兩個重要理論基礎


20世紀以來,有兩個理論對推動世界高等教育發展發揮著關鍵作用:一個是由舒爾茨提出的人力資本理論,一個是由馬丁·特羅提出的高等教育發展階段理論。

20世紀60年代形成的人力資本理論以大量的統計數據證實了人的因素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發揮著至為關鍵的作用。舒爾茨在長期關注「增長剩餘」問題的基礎上首次提出了人力資本理論。他認為,「人口的質量和知識投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人類未來的前景」。舒爾茨通過分析1929-1957年間美國教育投資與經濟增長之間的關係發現,各級教育投資的平均收益率為17%,教育投資增長的收益占勞動收入增長的比重為70%,占國民收入增長的比重為33%。由於人力資本作為一種「活的資本」具有典型的創新性、可遷移性和廣泛收益性等特徵,該理論提出後陸續受到世界各國政府和教育部門的關注,有力推動了世界各國教育事業的發展。


我國擁有14.4億人口,是典型的人口資源大國,但仍算不上人力資源強國。相關資料顯示,2020年我國就業人員總數達75064萬人,其中農民工總量28560萬人,而擁有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的為3588萬人,占比僅為12.6%。我國要從人力資源大國向人力資源強國轉變還有較大的發展空間。根據人力資本理論,實現轉變的關鍵在於增加對正規學歷教育和在職培訓的投入,讓更多的人有機會接受高等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毫無疑問,單純依靠自然資源和體力勞動是難以實現現代經濟創新發展的,必須努力提升勞動者的受教育水平。


據此,高等教育必須轉變教育發展理念,調整學術標準,豐富高等教育入學機會,改變過去單一的學術型錄取標準,不斷強化應用型導向的招生模式和招生標準,服務於應用型人才的錄取和培養。尤其是要不斷擴大在職人員等「非傳統學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滿足他們對高等教育的特殊需求。在普及化階段,高等教育的專業鏈與社會產業鏈之間的關係將更加密切,社會需要更多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才以實現產業轉型升級。產業對人才的多元需求決定了高等教育的入學標準和招生錄取方式必須更加靈活多元。因此,為了讓更多的人有機會接受高等教育,儘可能增加更多人的人力資本,高等教育普及化階段的招生錄取方式需要更加多元、開放,放開年齡限制。


馬丁·特羅於20世紀70年代提出的高等教育階段理論,從歷史演進的視角將高等教育發展過程劃分為精英化、大眾化和普及化三個階段。當一國上大學的適齡青年的規模保持在15%以內時,屬於精英化高等教育階段;當高等教育毛入學率超過15%時,高等教育進入大眾化階段,高等教育結構開始發生變化;當高等教育毛入學率超過50%時,高等教育進入普及化階段,高等教育將在諸多方面發生明顯改變。馬丁·特羅認為,當高等教育從精英化階段向大眾化階段乃至普及化階段轉變時,高等教育將由量變引起質變,高等教育的觀念、功能、課程與教學形式、入學條件、學術標準、管理模式和利益相關者的關係等都將發生顯著變化,其中,最重要的是教育觀念的變化。在高等教育精英化階段,接受高等教育是少數精英群體的特權;在大眾化階段,上大學逐漸成為人們的一種權利或資格;進入普及化階段,接受高等教育將成為人們普遍的義務。接受高等教育從特權演變成權利,再由權利轉化為義務,是高等教育量變引起質變的具體體現。


教育觀念的轉變必將影響高等教育入學標準和招生錄取方式的改變。相較於前兩個發展階段,普及化階段高等教育將面向所有希望入學或有資格入學的學生,其錄取標準是學生的上學意願。在普及化階段,高等教育遵循包容教育理念,能夠容納規模龐大的受教育者,使教育基礎和背景各異、求學動機各不相同的受教育者都能得到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更使社會各方面對高等教育的需求都能得到滿足。在精英化或大眾化階段,高等教育大多關注個體受教育機會的平等,到普及化階段,高等教育關注的重心將轉向群體成就的平等。故此,高等教育招生錄取方式必須作出相應的改變——從單一、統一的考試轉向多元錄取,可以通過考試選拔,也允許申請入學,即各種各樣的招生方式並存。換言之,當上大學成為每個人的基本義務時,高等教育的大門應向全社會開放。


二、高等教育普及化階段亟須改革高校招生錄取方式


過去,我國高等教育長期處於精英化階段,高校根據全國統一高考的分數擇優錄取,高等教育始終面臨入學機會供不應求的矛盾——招生名額有限而有意願上大學的高中畢業生數量持續攀升。進入高等教育大眾化階段,隨著高等教育規模不斷增長,高等教育入學機會的供需矛盾有所緩解,上大學不再限於少數優秀高中畢業生,高等教育系統可以為適齡青年提供更多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教育部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54.4%,已進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階段。在普及化階段,上大學不僅僅是選拔優秀生源的問題,而是學生如何選擇符合個性需求的高校、專業與高校、專業如何選拔契合自身辦學特色的生源的雙重問題。


根據教育內外部關係規律,教育既要主動適應政治、經濟、文化等社會各子系統的發展需求,也要兼顧教育對象的身心發展、個性特徵和人的個性的全面發展各個部分的關係。高校招生錄取制度作為教育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改革既需要遵循教育外部關係規律,也需要遵循教育內部關係規律。一方面,高校招生錄取制度需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需求,為經濟社會實現轉型發展、創新發展選拔和培養有用人才;另一方面,培養人才是高校的基本職能,包括招生錄取在內的各個環節都應以教育內部關係規律為理論基礎,堅持「以生為本」的教育理念,引導學生在基礎教育階段形成合理的知識能力結構、在高等教育階段選擇適合個性發展的專業方向。


自1977年以來,全國統一高考制度為高校選拔人才、維護社會穩定和推動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當高等教育進入普及化階段後,全國統一高考制度可能會放大「以分數論英雄」的弊端,忽視學生的興趣愛好、能力素養和個性專長,有違「以生為本」的教育理念。


統一高考實現了分數面前人人平等的目標,從這個意義上講,它是迄今為止最公平的考試制度。然而,這種公平只是以結果的公平掩蓋了過程的不公平,更是忽視了教育的本質,即讓每個學生都能享有適合自己個性發展的教育,充分激發學生的內在潛能,使其成為有益於社會發展需求且個性得到尊重的專門人才。2014年出台的《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啟動了新一輪高校招生考試改革。但客觀而言,無論是「上海方案」、「浙江方案」,還是其他省市的新高考改革方案,都只是對統一高考制度中的考試科目、考試內容、考試次數、計分方式、志願填報方式等環節進行調整,其本質仍是維持統一高考制度,沒有從根本上改革,難以真正適應高等教育普及化發展的需要。


要改革高校招生錄取制度並非易事,其中有理論問題、政策問題、方法問題,更重要的是如何轉變人的觀念問題。過去統一高考的考試觀主要是通過考試考查學生對知識的記憶能力;現在高等教育普及化階段的考試觀應是充分尊重學生的個性需求,全面發展學生的興趣愛好,培養能夠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各種有用人才。也就是說,人的個性是各種各樣的,社會發展需要的人才也是多種多樣的。統一高考制度為實現統一、公平的目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學生的個性發展,使得青少年沒有自由探索的時間,缺少個性化發展的空間,也就難以培養個性化的創新人才。


▍三、以「套餐式」招生實現從選拔性考試向適應性選才轉變


馬克思強調人的全面發展,是指實現人的個性的全面發展。在高等教育普及化階段,高校招生錄取方式必須從選拔性考試向適應性選才轉變。全國統一的大規模選拔性招生考試的突出問題主要表現為兩個不適應:一是沒有適應學生的個性特徵;二是沒有適應各高校各專業的辦學特色。如果說在高等教育精英化階段和大眾化階段,用高考分數滿足民眾對公平的基本要求有其合理性的話,那麼,當高等教育進入新的發展階段後,就要貫徹新的發展理念,遵循教育內外部關係規律,改革統一高考制度,使高校招生錄取制度發揮它應有的作用。


在高等教育普及化階段,高校招生要適應學生個性特徵,滿足學生對個性發展的要求。高考分數固然是學生考出來的,不可否認,就學生個體而言,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學生在知識、能力和素質方面的某些表現,但數字是冰冷的,特別是在不同學生之間進行比較的時候,更顯得單調而蒼白。高考分數並不能代表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更不能代表學生的人生選擇和社會理想,但學生的高考分數卻可以決定他的命運,影響他的人生軌跡。高考分數的作用被誇大了,高考是為學生服務的,不能成為制約學生個性發展的障礙。十七八歲的學生充滿朝氣,可塑性強,不能讓學生們為了分數而「往死里學」。普及化階段高校招生錄取制度要適應學生個性發展的需要,要引導中小學教育發展學生的個性,激勵學生全面、主動、創造性地發展。


在高等教育普及化階段,高校招生要適應各專業辦學的需要,促進高校各專業有特色發展,辦出水平,實現高質量發展。現行高考制度把高校辦學差異簡單化到高考分數段上,方便了管理,保證了所謂分數公平,卻模糊了不同高校、不同專業教育教學的特點,也導致各高校只關注學生的分數,不能全面考查學生的素質能力。普及化階段高等教育更具多樣性,國家高等教育政策積極鼓勵高校辦出特色、辦出水平,當各高校所招收學生的差別只是體現在分數高低上的時候,辦出特色和辦出水平的政策要求就喪失了最根本的基礎。普及化階段高校招生錄取制度要適應高校高質量發展需要,為高校實施個性化教育、走特色發展之路奠定堅實的基礎。


那麼,如何才能更好地契合學生個性發展的需求呢?我們的初步設想是實行「套餐式」的招生錄取方式:高校根據各個學科、專業設計並提供不同類型的套餐,學生根據自身的個性特徵、能力基礎選擇適合自己的套餐。這也是高等教育普及化階段發達國家的經驗。例如,在法國,高中畢業會考是高校錄取學生最重要的依據,畢業會考共設有12組考試科目和若干選考科目,學生通過了相應科目的考試即可在相應高校申請入學。在日本,全國第一次共通高考科目共設有5類19科,由學生自選若干科目應試。我們所設想的「套餐式」招生錄取方式與之類似,但更加強調高校各專業與學生的雙向適應。高校根據不同專業的特色和要求提供多樣化的套餐供學生選擇,套餐的設計應基於中學的教育教學內容,考試科目應是與中學對接的高校專業所需的基礎知識與相關知識的科目。例如,經濟學專業的套餐,主考科目為數學,相關科目可以是英語;土木工程專業的套餐,主考科目為物理,相關科目可以是數學和美術,等等。


「套餐式」招生錄取方式可由高校自主命題或不同高校聯合命題,也可由中介考試機構根據不同高校的教育目標和培養規格進行命題。同一門科目根據不同高校專業的特殊需求,可設計難度和重點不一的考題。例如,語文科可以有難度不一的語文Ⅰ、語文Ⅱ,數學科可以有數學Ⅰ、數學Ⅱ,等等。通過實行「套餐式」招生錄取方式,高校各專業可根據自身的辦學定位和發展特色,對所需人才的知識、能力和素養提出有針對性的要求。上大學選專業是青年的義務,可以不依據高考成績,而是基於自己的能力基礎、興趣愛好和個性專長,以完成自身的義務,有利於實現主動學習,最終實現高校各專業與學生的雙向自主選擇。


在目前情況下,試行「套餐式」招生錄取模式可能存在一定的風險,如學生在對自我職業發展不夠明確的情況下容易出現偏科現象,高校在缺乏自主辦學意識和能力的前提下容易走向趨同化發展。因此,推動「套餐式」高校招生改革需具備兩個前提性條件:一是高校應在招生錄取過程中享有充分的招生自主權,並有意識地提升招生能力,成為真正的招生主體;二是要不斷強化高中教育階段職業生涯規劃指導,增強學生對高校和自我的認知能力、選擇能力。就高校而言,推動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關鍵在於切實推動政府下放高校辦學自主權,尤其是招生自主權,鼓勵各高校根據自身的辦學定位和發展優勢制定招生方案和具體錄取方式。當然,高校自主發展必須以滿足社會發展需求為前提,尤其是對公辦高校而言,更應該承擔社會責任。就高中生而言,既需要努力夯實知識基礎,也需要通過職業生涯規劃有效提升自我認知水平,增強對高校和專業的了解,努力在社會需求與個性發展之間尋求平衡。換言之,高校專業想要招收具備什麼樣素質的人才,應從社會發展需求和本校辦學特色出發;哪個專業更符合學生的個性需求,應充分考慮學生的自主選擇權、能力基礎和興趣愛好。


上述所談只是一種設想,或者說是未來改革的方向。至於具體的理論探索、政策制定、方式選擇,可能存在的問題、面臨的挑戰,尚需在改革實踐中不斷摸索、完善。高校招生錄取制度對學生、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都有重要的影響。40多年前恢復高考制度時的教育基礎已發生了重大變化,經濟社會發展也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修修補補的高考改革不能滿足新的需要,要以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為指南,在全面系統研究的基礎上進行整體性再造。讓高校各專業招收具備辦學所要求的知識、能力、素質的學生,讓學生選擇與自己的興趣、能力、理想相匹配的高校和專業,應成為今後我國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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