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最傳統的四世同堂式大家庭是怎麼沒落的?這得從百年前說起

浩然文史 發佈 2023-01-14T09:10:12.423228+00:00

但進入民國之後,伴隨著五四新文化運動的衝擊,1920年代的中國社會出現了一股強烈的家庭革命浪潮,越來越多的青年選擇「走出家庭」,奔向社會。


長時間處於農業社會的中國,一直以人丁多少作為衡量家庭興衰的重要標準,這導致中國社會對分家一事一直深惡痛絕,將其視作兒孫「不孝」的表現,並崇尚「四世同堂」式的大家庭。但進入民國之後,伴隨著五四新文化運動的衝擊,1920年代的中國社會出現了一股強烈的家庭革命浪潮,越來越多的青年選擇「走出家庭」,奔向社會。


一、衰落的農村與家庭

中國的現代性城市與都市文化在近代以來迅速興起,大量的新式學堂與大學以及形形色色的企業,吸引著年輕人紛紛湧向城市。據統計,在民國時期,北上廣三座大城市的人口已經超過了100萬,15萬以上100萬以下的城市有31座。當時的中國擁有數億人口,城市人口就有3000萬左右,看著好像不多,但要知道那時候城市剛剛興起,湧向城市的大多是各地的青年人,大量的中老年人口仍聚集在鄉鎮與農村生活。


年齡比例的失調,使得中國傳統農村家庭制度在民國迅速走向衰落,許許多多的年輕人為追逐新潮的生活和美好的未來而離開農村,嚴重打破了「父母在不遠遊」,數輩人共居一個大家庭的狀態。

當然,導致傳統家庭衰落的原因也並不只有經濟發展帶來的城鄉分裂,還有現代司法制度的興起,使家族長不再具有應有的權威,即使是家族當中的年輕人,也可以依靠法律「對抗」年長者,而固有的一夫多妻制、男尊女卑制以及宗法繼承制度,也隨著現代法律條文的頒布而失去合法性。


二、傳統家庭倫理的衰落

如果說經濟與司法變遷都是導致傳統家庭衰落的外因,那麼近代以來家庭倫理觀念的變遷,則是導致傳統家庭衰落的根本內因。眾所周知,中國傳統家庭觀念起源於西周時期的宗法制度,這樣的以血緣親疏為紐帶建立起來的家庭,特別強調家族中的長幼尊卑,並奉行長子繼承制。再加上農業社會對壯丁的大量需求而產生的大家庭、多子多福觀念,共同構成了中國傳統的家庭觀念。


但在洋務運動時期,中國社會即出現了對傳統家庭制度的批判,當時為數不多的留學生在見識到西方社會的小家庭制度後,開始主張以核心小家庭取代「四世同堂」式大家庭。

隨後,維新派與革命黨也站出來,對大家庭制度大加批判,尤其是革命黨人,提出了「家庭革命」的口號,主張社會與政治之革命,必須先從家庭革命開始,只有脫離了舊式家族的羈絆束縛,才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法律個體,才能從事現代政治活動。


民國建立後,家庭革命的口號愈發激烈,至新文化運動時期達到鼎盛。無論是知識分子,還是學校里的青年學生,都將舊式家庭視為阻礙中國進步的巨大藩籬,為此他們極力主張廢除一夫多妻制,打破男尊女卑,倡導女性獨立革命。此外,他們繼續對幾代人生活在一起的大家庭進行抨擊,主張實行一夫一妻制下的小家庭生活。

在新文化運動的旗手李大釗看來,「中國現代的社會,萬惡之源,都在家庭制度」,因為固有的家庭制度是受「舊禮教」影響而產生的,本質是「吃人」的腐朽事物,只有打破這等畸形的封建家庭道德,才能獲得真正的解放和自由。


三、民國城市中家庭情況的變遷

1939年,遷居西南後方的金陵女子文理學院的學生,在成都市開展了一項關於家庭狀況的調查。在對192人的家庭狀況進行調查後,她們得出了這樣的結果:在192人當中,生活於小家庭的人數是最多的,有95人,占49%左右,其次是三代折衷家庭(即父母、兒女與孫子孫女三代人共居家庭),有57人,占比29%,最後才是大家庭,比例還不到20%。


事實上,這十分符合當時的社會狀況,中國傳統喜歡四世同堂式的大家庭,但限於古代人口壽命較短,很少有老人能夠活到自己的重孫輩出生,更不用說五代人共居的局面了,五世同堂真是鳳毛麟角般的存在,所以實際上如果單純從絕對量上來看,即便是古代社會,「百畝之田,五口之家」的情況也是占據多數的。

在工商業占據主導地位的民國城市當中,家庭人數正在趨於減少,除小家庭觀念興起之外,民國時期計劃生育觀念也已經出現,多生子女的觀念遭到劇烈的抨擊,限制生育、改良人種成為社會上十分流行的觀念。在1920年代的社會調查當中,平均每戶家庭在4-6人左右,差不多是一對夫妻與1-2個子女或老人一同生活的狀態,這其實也是當今中國許多家庭的組成情況。

小家庭帶來的是生活方式的巨大改變,大家族當中金字塔式的尊卑觀念被摒棄,越來越多的家庭開始崇尚夫妻平等的觀念,子女的自主選擇權也大為增加,他們可以自主選擇學校、職業乃至以後的婚戀對象。夫妻之間、親子之間的平等意味愈發濃厚。

文史君說

民國時期的家庭正隨著農業社會的衰敗與現代法律制度的興起而逐漸崩潰,但更為根本的內因還是近代社會新式家庭觀念的興起,在社會倡導的「家庭革命」運動中,許多都市年輕人將小家庭作為婚姻生活的理想狀態,並開始踐行計劃生育、婚姻平權等觀念,這也導致民國時期城市內的家庭人口始終保持在相對較少的程度,與當今的家庭結構十分接近。

參考文獻

陳蘊茜:《論民國時期城市家庭制度的變遷》,《近代史研究》1997年第2期。

陳蘊茜、葉青:《論民國時期城市婚姻的變遷》,《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6期。

(作者:浩然文史·小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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