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戰友大家好,對退役軍人優待證的使用,其實可以考慮設計一定的門檻和條件,估計效果會更好。
退役軍人優待證發放的對象,是我們的全體的退役軍人,從對象上講,大家覺得好像也沒問題,但是我們此前也看到有個別戰友建議,實際上發放的對象是不是改成60周歲以上的退役軍人,發優待證會更好?
其次,有一些項目,應該一定要享受到,比方說免費乘坐公交、地鐵,還有在就診看病這方面優先等等,可以更多地考慮能夠覆蓋到全體的退役軍人。
我覺得現實當中,戰友們比較關注的就是全國各個地方對退役軍人的這些優待項目不平衡、不均衡。同樣是一批當兵的戰友,比方說山東某個城市的戰友,他可能在本地坐公交車免費,結果四川某個城市的戰友坐公交車就不免費,但他們同樣都在部隊當了五年兵,做出的貢獻一樣大,最後享受到的優待卻不一樣。所以這一塊呢,也要注意考慮。
總之,對於退役軍人優待證的使用,各個地方下來應該要認真的摸索。如果不在可執行和操作性上多去摸索,多去探索,那麼我們的戰友用起來可能就不會得心應手,或者說我們很多地方想出台更好的優待項目都不是很好操作。
大家對於為退役軍人優待證的使用,設置一定的門檻和條件這種想法怎麼看?請在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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