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七曜紀日:中國古人怎麼休假?

明文廣記 發佈 2023-01-28T16:41:30.051564+00:00

美好的時光總是短暫的,快樂的春假結束後,很多人都要結束休假返崗了。有人說,我們要感謝西方文明帶來的公曆,有了禮拜制我們才有休假。那麼中國古代沒有禮拜制,中國古人是如何休假的呢?一、七曜紀日法之所以有樣的說法,主要是因為現在的禮拜休息制度是源自於西方曆法。

美好的時光總是短暫的,快樂的春假結束後,很多人都要結束休假返崗了。

有人說,我們要感謝西方文明帶來的公曆,有了禮拜制我們才有休假。那麼中國古代沒有禮拜制,中國古人是如何休假的呢?

一、七曜紀日法

之所以有樣的說法,主要是因為現在的禮拜休息制度是源自於西方曆法。但是在中國古代,也有七曜紀日之說。

七曜,又稱七政、七緯、七耀等,是古代中國人將 熒惑星(火星)、辰星(水星)、歲星(木星)、太白星(金星)、鎮星(土星)稱為五星,五星又稱五曜,加上太陽星(日)、太陰星(月),合稱七曜。日月之外的五個天體也能用肉眼觀察到。

七曜,源於古代中國人民對星辰的自然崇拜,可追溯到周朝。自兩漢時期應用甚廣。劉向:「夫天有七曜,地有五行。」;《後漢書志二律歷》:「夫甲寅元天正正月甲子朔旦冬至,七曜之起,始於牛初。」劉洪亦有著作七曜術。

七曜占在中國古代星占學上均十分重要。《易‧繫辭》:「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此日月五星,有吉凶之象,因其變動為占,七者各自異政,故為七政。得失由政,故稱政也。」《尚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孔傳:「七政,日月五星各異政。」孔穎達疏:「七政,其政有七,於璣衡察之,必在天者,知七政謂日月與五星也。木曰歲星,火曰熒惑星,土曰鎮星,金曰太白星,水曰辰星。」

七曜指的是日月以及金木水火土五大行星,每天一星當政,七天一個周期,過去叫七曜紀日。後來人們結合西方一周七天的曆法觀念,所以一周也被稱為一個星期。

禮拜的說法,是西方基督教的概念,在民國時期採用公曆紀年之後,一周七天的制度才在中國正式普及,現在七天叫一周,也叫一個星期或者一個禮拜。注意無論是哪一天的名稱,拉丁文與漢文所指的星球都是同一顆。

而七曜紀日法在我國已有上千年的歷史,晉·范寧所著的《春秋穀梁傳序》就有:「陰陽為之愆度,七曜為之盈縮。」,《晉書·卷十一·志第一》中也有:「然則三皇邁德,七曜順軌,日月無簿蝕之變,星辰靡錯亂之妖。」的記載。

現在很多人認為七曜紀日法最早出現在古巴比倫的兩河流域,到了唐朝時由佛教傳入中原,繼由中原傳至朝鮮、日本,成為古代中國,日本,朝鮮都曾採用的七曜紀日曆法。

而實際上,古巴比倫的七曜紀日法與我們華夏古代的七曜紀日法完全不同。我們所使用的七曜紀日法其實起源於河圖、八卦,對七曜次序的解釋也來自於此。

七曜紀日法在唐朝時曾經被使用過,後來影響到了朝鮮半島和日本。這個可以從日本國寶《御堂關白記》中找到記載,這本成書於996年—1027年的日記,是日本最早對七曜紀日法有所記錄的書籍。只不過這套曆法並不適合我國所使用的陰曆,故而沒有被民間長期使用,只不過變成二十八星宿值日的方式,出現在黃曆中。

七曜紀日法體現的是陰陽五行的中和,雖然成形已久,但是因為古代中國有以陰曆為主的數字紀日法,又有以甲子為序的文字紀日法,所以,很難在民間被普遍使用。而且,我們民間所使用的農曆,是太陽曆與月亮歷的結合,即陰陽合曆,這是更加符合農耕實際需要的曆法。

而西方的星期制曆法,從史料記載上看,其實來源於我們的七曜紀日法。至於怎麼傳到西方的,有兩種途徑,一種是1434年鄭和攜明代星曆表(歐洲現存有明代黃曆),訪問歐洲,留下了七曜紀日法;另一種途徑是,絲綢之路將七曜紀日法傳到了中西亞,由伊斯蘭國家首先學習使用,又傳播到歐洲。

所以,那些七曜紀日法起源自兩河流域、古巴比倫、蘇美爾人、埃及人等等說法,純粹是無稽之談,是偽造的歷史。

二、秦朝以前的休假制度

古代社會,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一入官場,就要為皇上盡忠效命,也就由不得自己了,年老體衰不想再乾的時候,得向皇帝請求退休,所以常常需要寫秦本向皇帝請求「告老還鄉。

古代官員同樣需要嚴守職責,《禮記》當中就說「士以不失職為節」。《左傳》中亦有「夫物,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職,則死及之。」

官員如果真有事情,確實無法堅守崗位只能請假,稱「告歸」或者「告假」,既可能是辭官回家,也可能是短時間請假。


先秦時期,官員休假已經開始萌芽,據《禮記》記載,當時有官員請假守孝,可以不用處理政事。也就是說當時官員必須每天上班,沒有休假,如果有事就要提前請假。

在秦代以前,史書上沒有記錄明確的休假制度,但是如果適逢傳統的重大節日,肯定會休假。

晉代陸雲在《請吳王觀書啟》中稱:「孔子假期玩年,至於韋編三絕。」這裡的「玩」應解釋為反覆體會,意思是說孔夫子在假期里還一直在反覆研讀《易經》,說明春秋時期也是有假期的。

秦代時,休假制度已經初步形成。在當時,官員要休假稱為「告歸」或「謁歸」。劉邦在秦朝做亭長的時候,作為最基層的公務員,常常要請假回家種地,《史記·高祖本紀》記載:「高祖為亭長時,常告歸之田。」官吏休假謂之「告」,意思是劉邦經常利用休假回家干農活,可見秦代已有官吏的假期制度。

由於文獻散佚,對秦代以前的休假制度具體內容我們了解的不多。

三、漢朝、三國兩晉南北朝的休假制度

漢代時,官員休假開始制度化,漢朝有「休沐」一說,《漢律》規定:「吏五日得一下沐,言休息以洗沐也。」由於古代都留長髮,不易梳理,漢代的官員,上至公卿,下至普通吏員,每5天可以有1天歸家洗沐休息的公假。

從出土漢簡記載的官吏休假情況來看,一些地方上的官吏實際上是每工作五天休息兩天,可能是因為工作地點離家太遠,一天來不及往返,所以增加了一天的路程假。這樣看來,就和現在的雙休日一樣了。休沐還非常靈活,並不限於固定日期,可以根據個人情況進行調整。

當然,那時也有勤奮工作的人,「休沐」日不休息,而留在衙門裡加班。如有個叫張安世的官員,《漢書》中稱他「用善書給事尚書,精力於職,休沐未嘗出。」自願加班,可謂是兢兢業業。

比如《史記·萬石張叔列傳》記載:「每五日洗沐歸謁親。」就是供官員回家洗洗澡,看望一下親人。《 御批資治通鑑綱目》曾解釋說:「休沐,《漢律》吏五日得一休沐,言休息以洗沐也。」即每五天裡,有一天是休息日,也就是做4休1。當然,如果時間充沛,出去玩玩也是可以的,《洛陽伽藍記》當中就記載了請假出遊的事情:「京邑士子,至於良辰美日,休沐告歸,徵友命朋,來游此寺。」

根據史籍所載的例子,在這樣的一個假日裡,一個清廉的官員由於無力乘車或乘船,會步行回家。一個喜歡交際的人在回家途中,會首先拜訪他的親戚朋友。無疑地,很少官員會不肯休假。下述的故事可以說是一個例外,有趣而且發人深省。


除此之外,漢代還有一些「節日假」,從漢武帝開始,春節、夏至、冬至、臘日、伏日也成了「國家法定節假日」。夏至、冬至、伏日、正月歲首(即現在的春節)等放假1至3天不等。據統計推測,漢代的公假加上節假大約一年有70至80天。

這些節日朝廷會舉行祭祀,普通官員則可以放假回家休息。節假日同樣也有加班的,如《漢書》記載:「及日至休吏,賊曹掾張扶獨不肯休,坐曹治事。」顏師古對此的注釋中稱:「冬、夏至之日,不省官事,故休吏。」

故事大概是,前漢時期,薛宣守左馮翊(一個鄰近首都的郡),在夏至或冬至,所有官員都休假,只有賊曹掾張扶不肯休假,照常坐曹治事。因此,郡守薛宣下了這樣的一個教令給他:「蓋禮貴和,人道尚通,日至吏以令休,所繇來久。曹雖有公職事,家亦望私恩意。掾宜從眾,歸對妻子,設酒肴,請鄰里,壹笑相樂,斯亦可矣。」張扶因此自覺羞愧,而其他的官屬則讚美這個教令很人性化。

除了法定假日,遇到家裡有特殊情況的時候,人們可以請假。在漢代,請事假和秦代一樣叫告歸或謁歸。因漢代重視孝道,父母去世,官員必須要回家休喪假,最長可達三年。

如官員生病,可以請三個月的病假,超期一般要被免官。但是,高級官員得到皇帝的優賜可以延長病假,稱為賜告。對於工作表現好的官員,皇帝還會特別賞賜帶薪假期,不用管事但也不能回家,稱為予告。《漢書》中記載「夫三最予告,令也。」意思是連續獲得三次考核第一名,可賞賜予告。


漢代以後,可能繼續有一段時期官員必須住在官署里。這可以用公元3世紀曹魏時期的一個例子來說明,大司農王思是個苛刻的官員,在他年老的時候變得疑心很重,當這個屬僚因為父親病篤而要求請假時,王思生氣地表示:「世有思婦病母者,豈此謂乎?」王思不肯給一個屬僚一天的假期去探望他生病的父親,而這個屬僚的父親就住在官署附近。第二天,這個屬僚的父親死了,而王思一點也沒有悔恨的意思。

在魏晉南北朝時期,當官員開始編組在夜晚到官署輪值時(這個方法在此後的封建時代中國一直施行),休假的制度就可能有了改變。魏晉南北朝時期出現了輪休制,稱為「番假」。

魏晉南北朝時期,開始出現長假制度。據《全晉文·啟斷眾公授假故事》記載,五月農忙時節,可以休田假,九月要準備寒衣,可以休授衣假,各15天。每年還有四次私祭假,每次4天,用於回家祭祀。本人婚假給9天,親戚結婚也能休假1至5天,還有掃墓假60天。此外,《晉令》中還規定一年的事假為60到95天。這麼一算,那時一年假期能達到166天以上之多。

為了鼓勵臣下盡心國事,晉代還定有「急假」,即讓官吏處理緊急家事,不過,一年不得超過60天。後晉時期,家在外地的官吏還給探親路程假。

南朝齊明帝時期,國家制定了省親假,允許官員回家探親,這是統治者以仁孝治國的一種方法。另外,國家還有落成假,建造宗廟的人員可以休假一年,沒有參與建造的通過免除租稅也可以休假一年,這是給官員的莫大恩惠。

四、隋唐的休假制度

隋朝沿用漢朝的休沐制度,官員們均是每五天放假一天,另外還有探親假、喪假、病假、婚假等。


唐代時,專門訂立了規範官員休假和致仕的法令:《假寧令》,休假制度較漢代有了較大變化。

首先是改「五日休沐」為「十日休沐」,「永徽三年二月十一日,上以天下無虞,百司務簡,每至旬假,許不視事,以與百僚休沐。」大唐統一規定,每個月的10號、20號、30號放假——上九天班休息一天。古人以十日為「一旬」,所以又叫「旬假」,這就是古書上說的「旬休」,即做9休1,全年公假大約36天。

唐代實行輪流值班制,官員們不用每個工作日都住在官署值班,因而休息時間大幅縮水。從唐代開始,官員習慣上是上午或上、下午在官署里,然後回家。當然,如果是一個朝會的日子,京城裡的官員會先在清早上朝,然後才到他們的官署。由於大部分的官員和他們的家庭住在一起,因此沒有必要每五天作一次短期的休假。而且,由於官員留在官署的時間減少,削減例假日似乎也是公平的。如著名的《滕王閣序》中有「十旬休假,勝友如雲」的句子。每個月三旬,正好休息三次,稱為上浣、中浣和下浣。浣也是洗的意思,可見旬休相當於原來的休沐。

其次,休假的常規節日增多,如元日、寒食、清明、上巳、夏至、端午、中元、中秋、重陽、冬至等均要休息1至3天不等。另外規定「元正、冬至,各給假七日」,這樣就有了「黃金周」。

此外,唐朝皇帝尊老子為始祖,將二月十五日老子的生日定為降聖節,要放假1天。從唐玄宗開始,皇帝的生日要放假1天至3天,老皇帝或皇后的忌日也放假。在唐代,據統計,一年共有53天的節慶假日。

朝廷人員也有屬於政府官員的專有假期,比如什麼田假、授衣假、婚假、探親假等等假日。官學的學生保留了田假和授衣假,類似於現在的寒暑假。官員們每月還可以請兩天(後來增加到三天)的事假,根據老家的路程遠近每三五年還給一定的探親假,婚假、喪假的制度也都保留。

根據統計推測,唐代休假制度與漢代相比,公假變短,但節假變多,這樣粗略一算,唐朝官員一年的假日,竟多達100天,總天數比漢代還多。

這麼看來,唐代人平時的「休息日」可是少了許多,好在其他假期有所增加,對辛勤工作的人們來說也是一種彌補。


有時,由於一些特殊的情況,皇帝臨時取消朝會,也會使得大臣獲得變相的休假。這些特殊情況包括日食等特殊天象、大雨雪等特殊天氣、皇族成員或者重臣去世等。唐代還制定了請銷假制度,假期期滿後按規定要到衙門銷假,稱為「參假」,不按時銷假的話,要扣一個月的工資。

對於官吏的休假,歷代都有嚴格的規定。唐德宗曾明確規定,三品以上的官吏,滿假那天,必須到衙門報到,否則,扣發俸祿一個月,有的甚至被罷官。

五、宋朝的休假制度

宋朝的官員比較幸福。宋代時,公共假期和休假制度最為寬疏,一年有接近四個月的假期,加班還可以補假。日常休假雖仍沿襲唐代「十日休沐」制度,但在節日假方面則大為增多:全年節假日76天,加上「旬休」36天,就有112天。此外,還要加上皇帝、皇后們崩薨的忌日假。當時的忌日假,大忌為15天,小忌為4天,這還不包括皇帝、皇太后的生日隨機而定的休假天數等。宋代大致的休假日,超過了全年的三分之一。

根據宋朝的《文昌雜錄》一書中記載:「祠部休假,歲凡七十有六日:元日、寒食、冬至各七日,天慶節、上元節同;天聖節、夏至、先天節、中元節、下元節、降聖節、臘各三日;立春、人日、中和節、春分、社(春社)、清明、上巳、天祺節,立夏、端午、天貺節、初伏、中伏、立秋、七夕、末伏、社(秋社)、秋分、授衣、重陽、立冬,各一日;上中下旬各一日。……百司休務焉。」

宋代的各類節日名目最為繁多,堪稱歷朝之最,主要包括:歲節(相當於現在的春節)、寒食、冬至各放假七天;天慶節(正月初三)、先天節(七月初一)、降聖節(十月二十四,因宋朝皇帝尊趙玄朗,即財神趙公明為祖先,所以降聖節改為趙公明的生日)各放五天;誕聖節(皇帝的生日)、上元、中元、夏至、臘日各放假三天。天祺(也叫天禎節,四月初一)、天貺節(六月初六)、人日(正月初七)、中和、二社、上巳、端午、三伏、七夕、授衣(十月初一)、重九、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春分、秋分等等都放假一天。宋朝很多皇帝信道教,那些看著不太熟悉的假期大多和道教節日有關,這還不算宋徽宗發明的後來又被廢除的一些節日。

宋人的假日相當多,尤其是朝官員。文中的「祠部」對現在來說,就是專門管理國家官員節假日的部門,官員們的假日主要分兩類:

一是傳統大節,像端午、寒食、清明、重陽這種國家法定假日和春分、立夏、冬至等中國特色節令。

二是官方設定的政治性假日,比如「天聖節」、「降聖節」、「天慶節」這種具有政治意義的假日。

我們大概算一下宋朝官員一年有多少休假呢?元日、元宵節、寒食節、天慶節、冬至5個大節各休假7天,合計35天。

而天聖節、夏至、先天節、中元節、下元節、降聖節、臘日,7個節日各休3天,一共21天;

立春、人日、中和節、春分、春社、清明、上巳節、天祺節,立夏、端午節、天貺節、初伏、中伏、立秋、七夕、末伏、秋社、秋分、授衣節、重陽節、立冬21個節日各休假1天,合計21天。

這些明確規定的節假日加在一起一共是76天,除了這些,唐朝官員有的旬休宋朝官員也有,那麼一年就是36天的旬休,與上面的加在一起就是113天!

但實際上宋朝官員一年的休假日應該遠遠不止113天,因為還有像探親假、婚假、喪假這種不確定的假日沒有記入,所以說,宋朝的官員福利是相當好的,一年30%以上的時間都休息。

宋代不把佛誕和老子誕辰當成法定假日,這反映了佛教、道教影響力的衰退。

此外,宋時期會給官學的學生們安排15天的「田假」,農忙時期讓他們回家幫忙種田;每年的九月會安排15天「授衣假」,因為農曆九月過完就入冬了,安排學子們回家見見家人,準備過冬之物。

不僅如此,宋時期還建立起了完備的婚喪假和探親假等,即便以現在的眼光看,也充滿了「人情味」。

在這些名目繁多的假期中,有一些假期官員雖然可以不上朝,但是還要正常辦公,稱為朝假。與唐代一樣,遇到老皇帝和皇后的忌日及忌日的前一天,或者天氣不好下大雨雪,也不上朝,可以放假。其他的婚假、喪假、探親假、私祭假(父母忌日)什麼的也都保留。宋代官員請病假稱為「尋醫」,需要兩名同級別的官員作為擔保,一次最多可以請假一百天。滿百日還未康復的,需要再次履行請假手續。總之,宋代是假期種類最為豐富的一個朝代,以至於南宋大臣羅願在奏議中表達了自己對假期太多的擔憂:「一月之中,休暇多者怠居其半,少者亦十餘日。」


宋朝坊市的發展可以說是在中國古代史上的輝煌時刻,在官營企業中工人們的作息、休假是有著嚴格規定的,一年的休假大約60天左右,包括每月的旬休和元旦冬至等長假在內,比起官員們來說確實少了些,但是工人們每天工作的時間和當代人一樣,大約每天10小時左右,而到了炎炎夏日,朝廷規定每日工作時長減半,相當於每天都有半日的休假。

而手工作坊及其他自營單位呢?朝廷就沒有明確規定,屬於民間社會自行調節,但想必假日也不少。

六、元明清的休假制度

元明清的假期都比宋朝以前要少得多。

元代雖沿襲宋代「旬休」制度,全年大約36天,但節假驟減到僅16天,全年休假約52天,比宋代少了一半。元代規定有十六天的節慶假日。

到了元代,法定假日數量急劇下滑,春節、寒食等節日改為三日,冬至或皇帝生日等日子只有兩天,而立春、立秋、重陽等只有一天,所有節日加起來大50來天左右。

元朝在滅宋之前,是相當地「有幹勁」,假期很少。除了例行的「旬假」,春節、清明假期縮減到了三天,皇帝過生日、冬至可以休息2天,上元、中元、立春、端午、立秋、重陽,放假1天。

滅宋之後,元朝一下子就「懶惰」了許多。公元1277年,元世祖忽必烈把「旬假」給加長了,改成每月的初一、初八、十五、廿三、乙亥日休息。「乙亥」是「干支紀日法」,每60日一個輪迴。也就是說,元朝的固定休假是「大小月」,大月休5天,小月休4天。

而且,元朝病假管得很鬆,所以,之後很多官員都藉口生病翹班偷懶。後來,元朝的中書省憋得沒辦法,於是規定,官員必須帶著「病歷」回來銷假,而且如果一年請病假超過100天,就停發俸祿。

被堵死了病假這條路之後,辦法多的元朝官員們又盯上了喪假。元朝並沒有嚴格的喪假制度,但一般來說允許漢族官員「丁憂」,默認祖父母、父母喪假三十日,遷葬祖父母、父母給假二十日,官員犯錯的,先丁憂後追責。

到了元朝中後期,喪假也變成了元朝官員翹班請假的工具,蒙古人、色目人官員也開始請假「丁憂」,官員一整年只上幾天班的大有人在。


到了明代,節假日就更少了。元朝後來的文恬武嬉給朱元璋留下了深刻印象,他認為,元朝的滅亡和官員們的懶惰、腐朽、貪婪有很大關係,所以他十分痛恨官員貪污和偷懶。大概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是個拼命三郎,所以他覺得閒適並不是一種該有的生活方式,他給官員的休息時間也比較少,明朝取消了唐宋以來的「旬休」制度,僅庶吉士「五日一休沐」,國子監的學生每個月的初一、十五也會放假,不過,「學霸」畢竟是少數人。其他官員則沒有此等待遇。

明初皇帝勵精圖治,大部分傳統節假都取消,僅保留元旦、冬至兩節,其中元旦放5日,冬至放3日,永樂年間增加元宵節,放假10日,共18天節假。明朝《古今事務考》中說:「國朝正旦節放假五日,冬至三日,元宵十日。」

這樣算下來一年下來也只有18天的假期,工作日竟然高達95%。在明代,也可以請事假、病假,但是整體上來說,明代的假期還是太少。而且朱元璋明洪武時期的「考勤」極為嚴格,每天上班「點卯」,下班「畫酉」,早7晚7,每天工作12個小時。遲到、早退全部納入官員年度考核。朝廷上下是怨聲載道,多次上疏,請求增加一點假期。

直到「工作狂」朱元璋駕崩之後,在後世朱家皇帝的努力下,假期才漸漸變長了。不過,主要延長的是冬至、春節、元宵這三個節日,形成了冬三月每個月都有一個大長假的格局。明宣德九年,宣德皇帝在元宵節甚至給官員們放了整整一個月的假期。

清朝的休假制度在明朝的基礎上沒有什麼改動,直到晚清時期,個別學堂才開始使用西方的周末休息制度。

清代基本保留了明代的放假制度,依然沒有旬休,只有元旦放七天,元宵放三天,冬至、端午、中秋、重陽各放一天。後來,朝廷採取了「集中放假」的方法,把冬至、元旦和元宵節整合在一起,從冬至開始放假,放假一個月,一直放到元宵之後再回來上班,相當於放了一個「寒假」。這是長達1個月的「封印」期,涵蓋了過去「元旦」「元宵」等節假。其餘節假包括端午、中秋、重陽、皇帝誕辰,各放假1天。清朝假日總天數大概仍為34天。

集中放假的具體時間由欽天監負責,在十二月十九至二十二四日之間選擇一個吉日。屆時,會把官印封存起來,稱為「封印」,表示停止辦公,直到一個月後才開印。《燕京歲時記》中封印條目記載:「每至十二月,於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四日之內,由欽天監選擇吉期,照例封印,頒示天下,一體遵行。」擇吉時而放假,也是精神上的鼓勵。

大約一個月之後,又會宣布另外一天來「開印」。在這一段期間,官員仍要不時到他們的官署,但是司法案件完全停止處理。寒假可以看作是對例假日和節慶假日損失的補償。

「封印」之後,學館的學生們也跟著放假,稱為放年學,基本上相當於現在的寒假了。

清政府對有功人員,還要賜「賞假」。

到了清末,國門被「堅船利炮」砸開,西方傳教士的影響力變大了,「禮拜天」這個詞開始流行起來。到清政府的最後十年,在原有假期的基礎上,還確立了禮拜天公休的制度。

七、其他休假制度

「五日一休沐」的制度一直延續至隋代。不過在漢代以後的分裂時期,南方中國曾經有所改變;我們知道,至少建都在今日南京的梁朝曾經規定每十天之中才僅有一次的例假。自唐至元都奉行這一個規定。這些假日稱為旬假或旬休,在每月的十日、二十日和最後一天(即二十九日或三十日)。明、清時代再進一步削減,完全廢去這一類假日的規定(直到民國時期,星期天才成為官方假日)。

我們如何解釋中國歷史上對例假日的不斷削減?可以想得到的簡易答案有兩個:第一,這種改變可能反映出需要由公務員處理的政府職責(或許是繁文縟節)長期的增加;第二,中國歷史上可能有這樣的一個趨勢,皇帝對待他的官員越來越像一個嚴厲的主人。大致說來,這些解釋可以用於統治權力較前代集中的明、清時期。唐宋的事例則有所不同,唐宋的節慶假日和其他假期相當多。


古代除了正常的休假以外,還有喪假,父母去世叫作「憂」,孝子因回去守孝而休假叫作「丁憂」或者「丁艱」,時間比較長,歷史上不同時期在三十六天到三年不等。

當個人為了執行對家庭和宗族的責任時(例如,近親的婚喪),政府的法令也規定有回家的休假和相類似的假期。最寬大的是唐代的規定,包括:

一、父母住在三千里外,每隔三年有三十日的定省假(不包括旅程);父母住在五百里外,每隔五年有十五日的定省假。

二、兒子行冠禮時,有三天假期;如果是親戚,則有一天。

三、兒女行婚禮時,有九天假期,不包括旅程;其他的近親行婚禮,則分別有五日、三日、一日的假期。

四、父母親去世,強迫解官三年;如果是軍職,則為一百天。

五、其他的近親去世,分別有三十日、二十日、十五日或七日的假期;如果是遠親,則分別是五日、三日或一日。

六、親身受業的老師去世,給假三天。

七、個人的忌日,給假一天。

八、在五月有十五天的田假,在九月有十五天的授衣假。

除了最後一項,這些規定似乎大部分為宋代所遵循。明、清時期,許多這些假日或者完全取消,或者成為特殊的,必須等待皇帝的批准。唯一完全嚴格執行的規定是,父母親去世之後強迫解官三年。這些改變似乎顯示了個人對皇帝及父母親責任的增加或不斷強調,相對的忽視了其他的社會關係——譬如對其他親戚和老師的責任。這顯然是明、清時代道德的一個特色。


關於官員們每日的工作時間表,一般地方政府長官的工作時間有很多地方都像皇帝,這種類似甚至從他們官署建築構圖的相像反映出來。

結語

中國古代的休假制度內容非常豐富,縱觀中國歷史,可以將古代的休假分為三種:一是公假,類似於現在的周六日休假;二是節假,類似於如今的清明、端午、中秋、國慶、春節假期;三是事假,比如病假、探親假等。

中國古代是典型的農業社會,農民是自己安排自己的生活,自然沒有節假日制度一說;但官員吃的是「皇糧」,他們有節假日。而他們的節假日安排,和農業生產是息息相關的。農忙時期,他們要組織種子、工具、牛馬的租借發放,組織興修水利灌溉工程。農民休息、慶祝民俗節日的時候,他們也就休息了。

中國歷史上的節假日制度,源遠流長、一脈相承。縱然改朝換代,節假日卻並沒有明顯的改變,恰恰說明,這些節假日的安排,是中國這塊熱土上農業生產生活的科學安排。它負載了厚重的歷史記憶和情感,正是我們千萬年農耕文化的寫照。

中國古代休假制度的沿襲發展,體現了自古以來中國社會的人文關懷傳統,體現了人本主義的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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