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炒得沸沸揚揚的事件,我關注的大致有以下三件。
事件一:是關於江西省鉛山縣致遠中學學生胡鑫宇失蹤事件。一個朝氣蓬勃的學生,在培育祖國未來的校園內失蹤,不可思議,細思極恐。
校園可謂是一方淨土,是最安全的地方,是教書育人的地方。這裡有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有花朵一般的孩子,有監控,還有保安。可是一個活生生的人卻在光天化日失蹤了,家人、學校、社會三方聯動,尋找100多天仍然沒有找到,這是為什麼呢?
家人痛失孩子,整日以淚洗面,焦灼不堪,誰能給他們一個說法?給他們一個交代?
這是一個法治的國度,法治的社會,法治的時代,高科技如此發達,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一個純真的孩子蹤跡全無,何故?
事件二:是關於揚州副局長戴璐婚內出軌,導致牽連出一樁權色交易的內幕。雖然韋副市長已免職,但事情仍然沒有結束,給新郎官帶來的傷害何其慘重,這一生還會相信愛情和婚姻嗎?
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兩件事,前途和婚姻,突然在一夜之間崩潰坍塌,誰承受得了啊?這種打擊終身難平。可新郎官卻和戴璐和好回老家過年了,這需要怎樣的勇氣和肚量呢?奉勸戴璐珍惜眼前人,回歸家庭,好好生活。
事件三:是關於劉鑫和江歌案件二審執行問題的爭議。劉鑫需賠償江歌方70多萬元。可劉鑫拒不執行,被法院強制執行。
試問,一個鮮活的生命和70萬元,孰輕孰重?一目了然。劉鑫可以擁有無數個70萬元的可能,可江歌永遠不會回來了。即使支付了這70萬元,也永遠不會回來了。
而事件的起因卻是因為劉鑫,這件事情吵吵鬧鬧6年之久,人生中有幾個6年呀?何必陷入這個紛爭中,蹉跎歲月呢?不能明智一點嗎?
之前我也說過我的觀點,有的網友很不友好的罵我,如今我仍然是這個觀點。70萬能換回一個鮮活的生命嗎?有人不覺得內心愧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