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勘工作中的「小疵」與「大體」

光明日報 發佈 2023-01-30T07:38:13.230937+00:00

《韓非子》云:「古之全大體者,不吹毛而求小疵。」後世之人常把「求小疵」與「全大體」對立,否定前者而肯定後者。「小疵」與「大體」作為關係和範疇,在日常生活中處處可見,它們也存在於古籍校勘工作中。對於校勘工作而言,「求小疵」乃職事所在,無可厚非,其與「全大體」相輔相成,本無牴牾。

《韓非子》云:「古之全大體者,不吹毛而求小疵。」後世之人常把「求小疵」與「全大體」對立,否定前者而肯定後者。「小疵」與「大體」作為關係和範疇,在日常生活中處處可見,它們也存在於古籍校勘工作中。對於校勘工作而言,「求小疵」乃職事所在,無可厚非,其與「全大體」相輔相成,本無牴牾。不過在實際校勘工作中,由於簡化或悖離校勘的本義,確實存在「得小疵而失大體」的情形。為了匡正此弊,校勘工作中宜用兩副姿態讀書,一為求疵於人,一為求益於己。

求疵辨證,事關大體

所謂天下無不誤之書,古籍在流傳過程中,產生訛、脫、衍、倒等各類瑕疵在所難免。校勘的目的在於辨明醇疵,消除舛誤,恢復本真,嘉惠士林。校勘工作是文獻整理必不可少的環節,事關大體。

張舜徽先生在《中國文獻學》中曾詳敘一例,藉以申明校勘茲事體大,不可小覷。《後漢書》卷三《鄭玄傳》引鄭玄《戒子書》謂:「吾家舊貧,不為父母昆弟所容。去廝役之吏,遊學周、秦之都,往來幽、並、兗、豫之域。」據史籍記載,鄭玄不獨學問精深,德行也為時人所推重。《鄭玄傳》引文卻謂「不為父母昆弟所容」,這引起了歷代學者的懷疑。直到乾隆六十年,學者阮元主持山東學政,親往鄭玄故里高密,在積沙中發現金代重刻的唐代史承節所撰碑文,碑文中相應句確無「不」字,以此斷定當時通行的《鄭玄傳》必衍。阮元在《小滄浪筆談》中說明了理由:

為父母群弟所容者,言徒學不能為吏以益生產,為父母群弟所含容,始得去廝役之吏,遊學周、秦。故傳曰:「少為鄉嗇夫,得休歸,常詣學官,不樂為吏,父數怒之。」夫父怒之而已,云為所容,此儒者言也。范書因為父怒而妄加「不」字,於司農本意相反。

阮元的門生陳鱣後來偶得元刊本《後漢書》對勘,其中果無「不」字。清人錢泰吉在《曝書雜記》中有感於此事,謂:「鄭公心事,為淺人所誣久矣,得此乃大白。有元刻可證,則亦非范史妄加也。校書之有功於先儒如此!」阮、陳師生相繼,使積案終成定讞,功不在小。

陳垣先生以元刻《元典章》以及諸本校勘沈家本刻本,往往一字之勘,即能解決積久未決之公案。茲略舉一例。沈刻《元典章》謂該書「頒行四方」,陳垣先生發現元刻《元典章》中實為「板行四方」。陳垣先生認為:「板行之義,與下文『梓行』同。據此一字,知此書是當時地方官吏所纂,非中央政府所頒,無怪乎《四庫提要》疑其始末不載於元史也。今改曰『頒行四方』,則此書是當時中央政府所頒矣,然後何以解元史不載也。」(《校勘學釋例》卷六)陳垣先生以此例說明「一字之誤關係全書」,也即勘正一字,關係全書。如果聯繫相關史籍來看,此例的意義實則並不局限於此。

由此可見,所謂校勘事關大體,不僅僅是指校勘關乎一詩、一文、一書之大體,有時甚至關係一類書、一門學問之大體。晚清藏書家葉德輝稱校勘「有功古人,津逮後學」(《藏書十約》),誠非虛言。

欲明辨小疵,必先識大體

段玉裁云:「校勘之難,非照本改字不偽不漏之難也,定其是非之難。」(《與諸同志書論校書之難》)審訂異同,只是校勘工作中的初步,校勘之難能可貴者,在於考辨是非。在校勘工作中,常常要綜合運用多種方法,進行推理和考證。

陳垣先生總結校勘有對校、本校、他校、理校四法。對於校勘四法之理校法,陳垣先生有云:「所謂理校法也,遇無古本可據,或數本互異,而無所適從之時,則須用此法。」實際上,理校不僅是其他校勘方法的補充或不得已之法,也通常是校勘工作的起點。進而言之,本校法、他校法當中實際上也包含著理校的因素。理校法在校勘工作中的重要性,在於通過懷疑來浮現問題,提出假設,進行推論。理校法最能考驗校勘者的知識儲備。王國維有言:「人生過處唯存悔,知識增時只益疑。」(《六月二十七日宿硤石》)後半句可以這樣理解:知識的增長與懷疑的增長成正比,只有具備了豐厚的知識儲備,才能於習焉不察處有所疑。懷疑不僅是一種品質,更是一種能力。因此,不掌握一本書、一類知識、一門學問的大體,則難以具備辨別瑕疵的能力。以古籍中注文攙入正文的謬誤來說,由於古本難覓,此類錯訛往往陳陳相因,日用不覺。錢大昕曾根據文章體要、文體風格,結合避諱的相關常識,懷疑所見《後漢書·郭太傳》末段文字為李賢注文淆入,後來他搜得古本對勘,證實當初所疑不妄。

錢大昕校理群書,諸法並用,成就斐然。以錢氏等學者為代表的乾嘉學派,之所以汲汲於考據,一是因為時代政治的高壓,一是因為志在反撥前代空疏學風的個人追求。如果錢氏不得經史等學問之大體,他們在考據方面絕不可能卓然成家,為學林宗師。清人凌廷堪謂錢氏「學問體大思精,識高學粹,集通儒之成,祛俗儒之弊,直紹兩漢」,言明錢氏的學問體系、思想見識和校勘成就之間的因由,博通與專精之間的關係,誠知人之論。

「得小疵而失大體」的救正之道

不可否認,校勘工作中確實存在「得小疵而失大體」的情形。目前業內對於古籍類圖書的質檢規則,因仍底本的訛誤一般不予計錯。這樣一條通行規則本來是為了防止逞臆妄改之陋習,但一些校勘人員為了規避風險,急於事功,獨用對校一法。校勘時只顧異同,不論是非,眼裡只有字形,於全書義理則無暇體會。此外,古籍中誤、脫、衍、倒的現象具有一定的規律性,有些校勘人員憑藉多年經驗,在未得一書大體的情況下,也能發現一些舛誤。急於事功、因熟而俗的校勘,實際上削減了校勘的本義。

尚有另一種情形更值得警惕。一些古籍校勘者雖悉心校讀,初知一書大體,指謬亦多,但卻因得小疵而生驕矜之氣,拒大體之醇而不取。如此經年,最終一無所獲。此種校勘,縱然犁掃紕繆,有功古人,有利來者,卻唯獨無益於自己。此類情形令人惋惜,也較為普遍,值得一議。校勘本功德事,指摘小疵,囂囂攘袂,別懷私意,實悖離校勘之本義,古今有識之士所不為。陳垣先生校勘沈刻《元典章》,得舛誤一萬二千餘條,但他對沈氏多有回護,毫無矜張之氣。他在《校勘學釋例序》中寫道:

且沈刻之誤,不盡由於沈刻,其所據之本已如此,今統歸其誤於沈刻者,特假以立言耳。六百年來,此書傳本極少,《四庫》既以方言俗語故,擯而不錄,沈氏乃搜求遺逸,刊而傳之,其有功於是書為何如!沈刻固是書之功臣,今之《校補釋例》,亦欲自附於沈刻之諍友而已,豈敢[~符號~]齕前人耶!

余嘉錫先生劬勞有年,剖決精微,著《四庫提要辨證》,於紀氏之作多有指瑕,卻設身處地,樂道前人之功,其境界之高闊,令人感喟。其序中有言:

然而紀氏之為《提要》也難,而余之為《辨證》也易,何者?無期限之促迫,無考成之顧忌故也。且紀氏於其所未讀,不能置之不言,而余則惟吾之所趨避。譬之射然,紀氏控弦引滿,下雲中之飛鳥,余則樹之鵠而後放矢耳。易地以處,紀氏必優於作《辨證》,而余之不能為《提要》決也。

陳垣、余嘉錫兩位先生的成就遠非校勘、目錄之學所能範圍,他們二位都堪稱博通而又專精的史學家。中國傳統學術講究道德、學問並重,二位先生對待前人醇疵的史德與史識,對於從事校勘的後來者當有所啟迪。

清人梅曾亮有云:「竊以為讀古人書,求其為吾益者而已,專求其疵,則可為吾益者,寡矣。」(《答吳子敘書》)從事校勘,求疵指瑕,辨明是非,乃職事所在,固無不當;但梅氏此言,實可作校勘之警語,須知校書人也是讀書人。知識總是以體系化的方式存在,知識之所以具有力量,源於體系的義理,源於義理的普遍運用。餖飣之得,往往不成體系,難以稱作知識,只能稱作「知道」,除作淺薄炫世之資外,難以用世。求疵不等於求知,校書亦不等於讀書。張之洞《輶軒語》云:「校而不讀,變成笑柄。」從事校勘,當有兩副讀書姿態,一為求疵於人,一為求益於己。所謂求益於己,即切就己身,取古人之大醇,燭照自己的現實人生,身體力行地創化傳統。

(作者:魏耀武,系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高級編輯,「荊楚文庫」項目負責人)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