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慶陽市出台推動個人養老金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掌中慶陽 發佈 2023-01-30T21:32:17.166988+00:00

作者:路世玲日前,慶陽市政府辦印發了《慶陽市推動個人養老金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到2023年底,全市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中有條件、有意願參加個人養老金的人員,實現應開盡開、應保盡保、應享盡享,努力探索形成比較成熟的試點工作經驗。

作者:路世玲

日前,慶陽市政府辦印發了《慶陽市推動個人養老金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到2023年底,全市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中有條件、有意願參加個人養老金的人員,實現應開盡開、應保盡保、應享盡享,努力探索形成比較成熟的試點工作經驗。

《通知》要求,要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有序發展的原則,不斷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安全規範和可持續的多層次、多支柱社會保障體系,積極推動發展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營、適合市情實際的個人養老金制度,與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相銜接,實現養老保險補充功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樣化養老保險需要,為推進全省個人養老金工作全面實施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通知》指出,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統籌謀劃,切實抓好制度宣傳和政策解讀,推動政策進機關、進企業、進鄉鎮(街道)。充分尊重參加人個人意願,依法依規受理資金帳戶變更、資金轉移申請,並對辦結時限予以明確和公布。對符合領取條件的人員,根據個人選擇,實行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待遇通過社保卡發放。

結合對個人養老金實施遞延納稅優惠政策,《通知》明確,在繳費環節,個人向個人養老金資金帳戶的繳費,按照每年12000元的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在投資環節,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帳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在領取環節,個人領取的個人養老金,不併入綜合所得,單獨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其繳納的稅款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

《通知》還要求,各縣(區)、相關部門、金融機構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充分認識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重要意義,從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養老需要、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高度,認真做好並不斷推動個人養老金制度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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