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二十年,「劉華強」都混成了「高啟強」?

草民觀點 發佈 2023-02-02T08:11:03.250672+00:00

在這個月的網際網路上,各大平台的討論區,高啟強這位「最後被判死刑」的黑老大,絕大多數時候都活成了「勵志偶像」的模樣。

一月電影春節檔的熱鬧,始終壓不住高啟強的這場《狂飆》。

在這個月的網際網路上,各大平台的討論區,高啟強這位「最後被判死刑」的黑老大,絕大多數時候都活成了「勵志偶像」的模樣。

過去二十年,有不少涉黑角色在網際網路被「玩壞了」,上一個如此火爆的人物,還是「孫紅雷飾演的劉華強」。

一晃眼,「買瓜保熟」的劉華強,已經「火了」十幾年了。

如今,因為「賣魚仔」高啟強與「買瓜仔劉華強」騎著同款電動車,讓網友不自覺將兩個「強哥」聯動起來。

許多人並不知道,《狂飆》的導演徐紀周,從中央戲劇學院導演系畢業之後,就在高群書的多個「警匪劇」劇組裡工作。

高群書,就在當年的《征服》裡,創作了「劉華強」這一經典黑道角色。

從當年的劉華強,到今年的高啟強,他們被許多觀眾討厭與憎恨,但也得到許多觀眾的喜歡甚至崇拜。

面對這些情緒我們不應該「上綱上線」,而要「實事求是」。

必須承認,兩位強哥能夠占據全網C位,就在於他們不是臉譜化,流程化的「黑老大形象」。

劉華強被網民熱議二十年,甚至幾乎定格了孫紅雷「痞勁與兇狠」的形象,就是因為這個人物除了好勇鬥狠,氣場強大,同時也有勇有謀重情重義的一面。

那麼這是「導演組刻意美化反派黑道角色」麼?

並非如此,從《征服》到《狂飆》,兩部劇都取得一個時代的成功,從成千上萬的流水線「掃黑劇」中脫穎而出,就因為他們的「原型」與案件,都經歷了大量的實地採訪與資料收集。

比如「劉華強」的人物形象,他的重情重義,是抓捕他的警察,在案情介紹中嚮導演說明的。警方都「蓋章」了,那這就是他性格的一部分,當然不算「美化」。

對比張揚狂拽的「劉華強」,今年的高啟強,從前期的卑微魚販,到最後的集團老總,黑幫大佬,他更多了一層「隱忍和內斂」,這種「自帶氣場」的高逼格,顯然被今年的高啟強「裝」到了。

從劉華強,到高啟強,他們被老百姓念叨,除了性格飽滿,另一個原因,是真實,符合時代特徵的真實!

必須承認,翻翻現實的卷宗,掃黑除惡二十年,我們雖然都稱為「黑老大」。

但二十年年前的黑老大,狠一點的也就是劉華強那一種。

劉華強最大的生意,就是創辦了一個「中轉站」,而他的黑道對手們,最大的生意也就是洗腳城,洗浴中心這一類。

劉華強的黑道日常,最狠的就是:劉華強率領小弟砸了吳天的場子之後,吳天指使封飆去報復劉華強,封飆隨後率領小弟把劉華強的小弟給砍了!

而這樣的「劇情」,到了《狂飆》裡,也就是高啟強集團內部,小弟的小弟們才會幹的「業務」了。

現實就是如此,二十年前的「黑社會」,開一個洗浴中心,開一個遊戲廳,上街打架,收一些保護費。而這群混混背後的「保護傘」,有的也就是基層派出所長,最多到分局副局長級別。

可是二十年後,「高啟強們」介入了房地產行業,這撥人還搞拆遷,自己開始搞工程,那涉及的部門就多了。他們背後的保護傘的層級也比以前跨越了「好幾個級別」!

於是網上有人疑惑:掃黑除惡二十年,「劉華強」們都混成了「高啟強」,我們到底是成功了還是失敗了?

我認為這個問題要從兩個方面來看。

首先,不同時代的「黑社會潛規則」或者稱之為「地下秩序」,都是和當時的經濟環境與社會法制力量對應的。

二十年時間,算上通貨膨脹,我國的實際經濟規模早已翻了十幾倍。

而隨著法治的不斷健全,那些「零幾年沒有掃掉」,而一直存活到「二幾年」的,他們與法制逐步健全的「升級鬥爭」也翻了十幾倍。

所以如今的高啟強,實力已經是當年劉華強的「百倍」規模。

第二方面,大家犯了一個誤區,並不是二十年掃黑除惡後,「劉華強」們都升級成了高啟強。

而是如今的洗腳城,遊戲廳,洗浴中心,我們普通大眾都能去,我們接觸的絕大多數街邊商鋪,也沒有「地頭蛇上門收保護費」了。

是現在的法制力量,二十年的掃黑除惡,將絕大多數的「劉華強」打掉了。

而在二十多年前,許多類似「高啟強」這樣的人物,都成功「洗白」,成為了商界大佬,地產巨子或者資源巨鱷。

大家提到他們的第一桶金往往「諱莫如深」。

可是二十年後,即便到了「高啟強這一層級」,依舊躲不過掃黑除惡的鐵拳,曾經的罪惡,曾經第一桶金的血色,黑色,灰色,都無法「漂白上岸」。

如今的社會,有越來越多「高啟強」伏法,恰恰不是「社會更黑了」,而是掃黑除惡更深入,更「揉不得沙子」了。

這次,高啟強的「大火」,讓許多人將「高啟強勵志片」作為一個梗來傳播。

許多人憂心忡忡,因為發現年輕人都不願意當「苦大仇深的白髮安欣」了,都想成為「人生贏家」高啟強。

我們必須看到,高啟強身上那股倔強的勁頭,那種隨著外部環境變化的適應能力,對機遇與時勢的把控能力,讓他「無論選擇什麼道路,都會成功。」

我認為,如果大家把握住了這個度,那麼「學三十六計,做高啟強」未嘗不可,不過必須是走在守法道路上,做其他行業,其他領域成功的「高啟強」。

讓我們的社會,讓其他行業具有「高啟強性格優秀一面」的人都成功,不把人逼到「黑化」這一條路,應該是我們社會環境治理的大目標。

從當年的「香港首富綁架案」,到《征服》,再到如今的《狂飆》,從三十年前的張自強,到二十年前的劉華強,到如今的高啟強。

與強哥強哥不一樣,但強哥的結局又都一樣!

勸大家高啟強還是別學了,想做人生贏家,學劉強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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