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制推行:秦統一研究的新視角

光明日報 發佈 2023-02-05T23:04:47.410062+00:00

【光明學術筆談】秦並天下,成就帝業,是中國歷史上最為重要的事件之一。秦統一的過程、意義與原因,也一直是戰國秦漢史、中國古代政治史、古代軍事史等研究的基本論題,中國通史與斷代史著作都會涉及。史學研究之進步,依靠新材料與新方法。

【光明學術筆談】

秦並天下,成就帝業,是中國歷史上最為重要的事件之一。秦統一的過程、意義與原因,也一直是戰國秦漢史、中國古代政治史、古代軍事史等研究的基本論題,中國通史與斷代史著作都會涉及。史學研究之進步,依靠新材料與新方法。在考古資料不斷湧現的今日,秦統一研究還應重視理論方法的再思考。

秦郡的功能與意義。秦統一,實現了「周秦變革」下由貴族封建制向官僚郡縣制的歷史變遷。既往的秦統一研究,多孤立分析秦與六國的戰爭經過;秦郡研究,在此基礎上也多留意統一後的秦郡分合。其實,不僅秦「初並天下」與全面規劃郡制緊密相連,而且在此之前,郡制推行實際伴隨統一進程的步步展開。商鞅變法,在秦境內普遍推行縣制。惠文王時,秦初置上郡、漢中郡。《說文·頁部》說,「縣,系也」,徐鉉等曰,「縣,借為州縣之縣」,強調縣直屬君主。秦東進置縣,形成對「新地」城邑和交通線的控制。而郡不同,只有形成較大的網絡面和得以自立的財政、軍力,才會設置。縣對應的是點、線控制;郡對應的是面的控制。郡設太守,擁有郡兵,不僅對所轄縣、邑,而且對郡界以內區域進行行政、軍事覆蓋。「太守」之「守」,指代君主守地。秦通過此種方式,發展為更加成熟的領土國家。秦及漢初,內史、諸郡職官在類別和秩級上基本一致,郡可視作以內史為中心的平行延伸與橫向派生。嶽麓書院藏秦簡多次出現「內史郡二千石官共令」,也可為證。郡相當於一封國,早期也稱邦。西安相家巷出土秦封泥有「南陽邦尉」,里耶秦簡又見「洞庭邦尉府」。《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記望夷宮之變,二世向長安令閻樂請求免死,言「吾願得一郡為王」。郡、邦此種關聯,影響到漢代。漢人視郡如邦國,史據尚可補充。《鹽鐵論·除狹》載大夫曰「今守、相親剖符贊拜,蒞一郡之眾,古方伯之位也。受命專制,宰割千里,不御於內」。《後漢書》卷五六《陳球傳》稱「太守分國虎符,受任一邦」。由此可見,秦在統一過程中推行郡制,具有更深刻的歷史意義。

南郡之置與秦楚對峙。從位置上看,秦南郡在今湖北地區,位於長江中游、秦之中部,屬「淮漢以南諸郡」最北側之一,卻以「南」為郡名,令人困惑。孝公即位時,秦與魏、楚為鄰。商鞅封邑緊鄰武關,秦沿丹水積極進取。「丹陽之戰」後,秦未乘勝深入鄧、鄢,轉而向西略地,置漢中郡,力圖控扼漢水上游。力士任鄙,亦為名將,長任漢中郡守,負責對楚防禦。鄢郢之戰,另一名將白起建功,南郡初置。相較秦在魏地設上郡、河東郡,漢中、南郡之置,反映秦郡在楚地的早期推行。自昭襄王二十九年(前278年)白起拔郢,至秦王政二十四年(前223年)王翦滅楚,半個世紀裡,秦、楚未發生大規模戰爭。戰國後期,南郡一直是秦國的東南邊郡。滅楚之前,秦始終未能控制長江以南地區,因此將其視作穩定控制的最南之邊。南郡以「南」為名,緣由即在於此。

東郡之置與秦滅六國。秦統一戰爭得以成功展開,與東郡之置關係密切。長平之戰後,范雎「遠交近攻」戰略在信陵君為首的合縱策略下遭遇挫折。蔡澤行「東收周室」之策,秦戰略方向從大河以北轉為東向進取。鑑於山東諸國成功合縱,連橫與國韓、魏、周、衛搖擺不定,秦選擇突破既往連橫戰略,通過中部領土的直接伸展,以斷合縱之勢。蒙驁統兵續進,「初置叄川」,輔以所取河北地,秦與六國基本相持於太行山、滎陽一線。秦王政五年(前242年),信陵君去世,蒙驁攻魏,取二十城,「初置東郡」。東郡是秦統一戰爭爆發前所置最後一郡,也是唯一突破太行山—滎陽一線的秦郡,形如利刃,插入六國腹地。不僅如此,兩次擴界後的東郡成功與齊國連接,實際將河北的燕、趙與河南的魏、楚隔絕了。東郡之置,阻斷合縱,完成了以往秦東向連橫未能實現的目標。東郡與齊國相接得以發揮效能,因為戰國末年的齊國「不橫不縱」,保持中立。與齊接壤的秦郡稱「東郡」,命名與「南郡」類似,表示秦東向擴展以此為最東之邊,向齊釋放出和平信號。秦在兼併戰爭獲勝後,實際曾令民眾兩次「大酺」。第一次在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年),王賁俘獲燕王、代王,王翦定楚江南地,降越君,置會稽郡,「五月,天下大酺」。第二次在王賁攻齊,得齊王,議定帝號,「更名民曰『黔首』。大酺」。前者於《史記》本紀、年表皆載,後者僅見本紀。由此推想,秦統一戰爭啟動時,可能表面對齊中立地位依然認可。原定兼併計劃(至少在對外宣稱與姿態表現上)並不涉及齊國。或因此故,秦在攻滅五國之後,就舉行了全國性的慶祝活動。

秦統一戰爭的統帥實際只有一家:頻陽王氏。戰略規劃與作戰部署在時間上可分為前、後兩個階段,在地域上以東郡—齊國為界,又可分為南北兩大戰區。第一階段,王翦主要在此界以北攻滅趙、燕。大局已定之下,由王賁在此界以南出兵,佯攻南側楚國,實取東向的魏國。第二階段,王翦領主力大軍轉向此界以南活動,大舉攻楚,並在滅楚後深入南方,平定百越。王賁滅魏後,與王翦在戰區上實現對調,由南部轉而進入北部,負責剿滅燕、代殘餘勢力,並在此後將齊國併吞。統一帝業,由此實現。東郡之置,對秦滅六國發揮了決定性作用,是認識這一重大歷史事件的關鍵線索。秦置東郡,對漢廷控御東方諸侯也具有重要影響。漢初,劉邦廣封異姓諸侯。漢廷直轄二十四郡,除對應秦滅六國戰爭前所轄郡地外,還包括臨淄、濟北、膠東、琅邪。如還原到地理空間中,可以發現:漢以東郡與齊地四郡相連,形成漢郡的東向伸展,從而隔斷了東方異姓諸侯可能的南北合縱。高帝、惠帝、呂后時期,東郡地與齊地相接,仍起到控御東方的戰略作用。

秦郡擴展與王朝興亡。戰國時期秦國東進,雖以設郡為主,但也以分封作為補充,呈現出複合性特徵。穰侯陶邑可以收為秦郡,河西太原郡又可更為毐國。彼此相互轉化,且屬自然之事。及至秦王政粉碎嫪毐叛亂,褫奪呂不韋相權,方行單一郡縣制。秦統一稱「並天下」,指秦以內史為中心,將六國併入,改置秦郡。因此,統一後仍稱秦,不議新號;統一後稱廿六年,未作更元。「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之「分天下」,與「天子—諸侯」的分天下秩序不同,實際是對「並天下」的重新確認。文獻引述或表達作「分天下之國,以為三十六郡」,「初並天下以為三十六郡」,「初置三十六郡,以監其縣」。而統一後秦不立王侯,實際取消自惠文王以來的「郡縣/諸侯」複合制,「皇帝—郡縣」新秩序由此確立。與此相伴,郡制也推行至秦統一戰爭後所據「新地」。始皇三十二年(前215年),秦北擊匈奴,南取百越。秦郡進一步向南北擴展,郡目復有添增。始皇帝後期,秦郡可分為關中郡、關外郡、「新地」郡、南北邊郡(縣)四類。南北拓邊與南北邊郡(縣)的經營,需其他各郡提供繁重人力、物力支持,是導致秦亡的重要原因。不過,「天下苦秦」,反秦活動在關中、關外郡並不突出;北邊民眾逃歸,南邊「絕道」自守,也不明顯;實際主要集中在「新地」郡。漢初郡國並行,實際恢復「郡縣/諸侯」複合制。漢廷控制關中、關外郡,「新地」改行分封,同時放棄南、北邊,設郡大幅收縮。至漢武帝時,郡制推行才重新向始皇帝後期回歸。

歷史研究要求我們在重建史實鏈條以說明歷時性變化時,提供切合時代情境的解釋,對歷史的複雜變動有細緻體察,從而做出有「歷史感」的學問。秦統一研究,引入秦郡之置的視角,有望獲得更全面確切的認知。田餘慶曾撰《東三郡與蜀魏歷史》,考述西城郡、上庸郡、房陵郡設置,以探討三國政治。郡制推行的考察視角不僅有助於政治地理、軍事交通、地域控制政策研究的深化,而且對政治史、軍事史等傳統史學領域的開拓多有裨益。

(作者:孫聞博,系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古文字與中華文明傳承發展工程」協同攻關創新平台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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