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活人摘器官、地鐵迷倒美女、鬧市拐賣兒童,真實存在嗎?

阿新帶你看人間 發佈 2023-02-07T02:29:46.096020+00:00

綁活人摘器官、地鐵迷倒美女、鬧市拐賣兒童,真實存在嗎?胡鑫宇事件中,政府和媒體一直有意迴避的點是公眾對偷盜人體器官的猜測,我自己在此前幾篇討論該事件的文章中也刻意避開了這個點。在事件尚無定論之時,無論是偷盜器官的傳言還是正經的闢謠,都會把輿論往那個明顯錯誤的方向推。

綁活人摘器官、地鐵迷倒美女、鬧市拐賣兒童,真實存在嗎?

胡鑫宇事件中,政府和媒體一直有意迴避的點是公眾對偷盜人體器官的猜測,我自己在此前幾篇討論該事件的文章中也刻意避開了這個點。在事件尚無定論之時,無論是偷盜器官的傳言還是正經的闢謠,都會把輿論往那個明顯錯誤的方向推。

從邏輯層面來說,這類都市傳說就跟鬼神是否存在一樣,永遠只能證有不能證無。無論是政府、媒體還是我們科普工作者,都不可能拿出過硬的證據來闢謠綁架活人強摘器官的傳言,因為這是一個邏輯陷阱。

舉個例子,想要證明一棟大樓里有蟑螂,那很容易,打死一隻或者活捉一隻帶過來都是過硬的證據。但要證明一棟大樓里沒有蟑螂,那就不可能做到,即便你已經做了地毯式搜索也只能證明這棟樓比較乾淨,並不能完全排除蟑螂存在的可能性。

這就是【只能證有不能證無】的道理。

按嚴謹的標準,我只能說:綁架活人然後強摘器官的做法非常不合理,且幾乎沒可能實現。

按說人話的標準,我可以說:綁架活人然後強摘器官的事情並不存在。


如今胡鑫宇事件已經過去好幾天,我總算可以仔細來講講為什麼那些可怕的傳言並不合理,順便再講講其它的都市傳說。


從醫學角度來說,配型成功太渺茫

器官移植有兩種方向。

第一種是拿著捐獻者的信息去匹配需要移植器官的人,現實中這是最主要的情況。當捐獻志願者遭遇事故不幸死亡時,醫生對其血型、HLA(人類白細胞免疫抗原)等生物信息進行測定,然後把數據輸入到器官移植信息庫里匹配。

一位廣州的捐獻者腎臟可能匹配到一名重慶的患者,那就把器官以最快速度運過去,這種配型成功是完全未知,且概率極低的。不同的器官種類有所差別,整體來看在幾萬分之一的水平。

就是這麼低概率的匹配得到的器官,通常還只能算是勉強能用,遠遠達不到完美匹配的水平。

第二種情況是患者有了移植器官的需求主動去找捐獻者,現實中這種情況主要發生在近親屬之間。孩子得了絕症,為人父母的大都願意割肝割腎來挽救,親生兄弟姐妹通常也會慎重考慮,這是優先考慮的方向。但即便是至親也不一定能配型成功,只能說匹配概率會高一些。

對於非親屬關係的人,我國現行法律是不允許活體捐獻器官的,匹配程度再高也不行,雙方自願也不行。這主要是為了從源頭防止被迫捐獻器官的現象發生。

公眾懷疑和恐懼的是:

會不會存在一位有錢有權的人需要器官移植,他就去社會上廣泛物色,找到匹配的供體之後威逼利誘,不行就直接綁架強摘器官?

理論上當然無法排除這種無法無天的可能性,但現實中幾乎是不可能的。

首先,你並不知道匹配的器官供體會出現在哪裡。

器官移植不同於獻血,血型相融只是最基本的條件。以腎臟移植為例,一是要血型相融,二是做淋巴細胞毒配型試驗結果陰性,三是要做群體反應抗體檢測,四是要做HLA配型,匹配的位點越多越好。

兩個沒有親緣關係的人要通過上述四步配型成功,概率是微乎其微的。除了親人,你根本不可能預測到那個跟你移植器官匹配的人生活在哪個城市,要怎麼找?這比大海撈針還難,大海撈針只要有錢你可以大張旗鼓地干,這找器官的犯罪勾當註定只能悄悄進行。

然後,即便你掌握了體檢機構、醫院的資源願意冒著殺頭的風險幫你,這費用也是個天文數字。

任何一項檢測都是要花錢的。常規體檢項目抽血一般是查血常規,看看紅細胞、白細胞、血小板什麼的,連血型都不會查。如果是帶著尋找合適器官的目的去驗血,就得把上面說的幾個項目都加進去偷偷做了,這麼一套下來至少得2000元/人。

2000元相對器官移植的救命需求當然不高,但你要知道,檢測10萬人都不一定能找到匹配的器官,光檢測費用就得上億元了。

最後,最難的還不是錢,而是要全程確保犯罪行為不會敗露。

移植配型的檢測不是常規項目,突然冒出成千上萬的檢測來,檢測系統的每個人都會察覺到異常,會留下無數的痕跡,得瞞過多少人?再把一個大活人憑空綁架走,又得驚動多少人?胡鑫宇就是一個全國轟動的案例。還有器官移植的手術動輒數十人的頂級醫護團隊,沒有經過倫理審查的移植,怎麼確保每一個人都閉嘴?

綜合來說,能做到這種事情還逃脫法律制裁的人那真的是手眼通天了。真有這樣的影響力和財力,人家走個特權排到移植隊列最前面不行嗎?那個可行性可高太多,風險也小太多了。

有錢有權的人當然可能有幹壞事的衝動,但正因為人家有錢有權,也一定會考慮違法犯罪的可行性與風險。無腦超級大反派BOSS是影視編劇為了戲劇效果而創造出來的,咱可不能當真。


地鐵迷暈美女拖走也不可能

還有一種常見的都市傳說,某位女性在地鐵里被人拍了下肩膀,或者聞到某種味道,之後就暈暈乎乎任人拐走,被賣到山溝溝里去了。

這種事情是完全不可能存在的,是的,斬釘截鐵的完全不可能。


首先,目前並不存在那種聞到一點就暈的「迷香」,拍下肩膀或者隔一個身位噴霧之類的下藥方法不可能讓人昏倒或致幻。

退一萬步說,即便真的存在這種快速擴散且麻醉效果極強的物質,在地鐵這樣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你怎麼保證其他人不受影響,怎麼保證下藥的人自己不受影響?

真正需要警惕的是口服麻醉劑、致幻劑,尤其是夜店酒吧場景里摻混在酒精里的迷藥、毒品,那些真的有可能放倒一個人,還不會引起周圍人的懷疑。通過空氣擴散的下藥方式,真的不存在。

然後,要分清楚衝動犯罪和預謀犯罪的區別。

衝動犯罪的人往往不考慮方式、不考慮後果,所以干出什麼離譜的事情來都有可能,但拐賣婦女這種預謀犯罪一定是會考慮實施方法,會考慮犯罪風險的。

假如真有人要拐賣婦女,為什麼非要選擇一個有幾十名目擊者、到處都是監控攝像頭,一重重關卡不方便逃脫的地鐵里實施呢?用腳趾頭也能想通這不可能。

女性在地鐵里真正需要防範的是鹹豬手和偷拍,這些違法行為本身很隱蔽不容易被發現,即便被抓到最多也就行政拘留幾天,所以會有變態鋌而走險。

在地鐵公交上被迷暈拐賣什麼的,真的完全不要擔心。如果你曾經在地鐵里有過那種暈乎乎的親身感受,別疑神疑鬼,那叫低血糖,記得按時吃早餐,隨身帶點甜食。


鬧市拐賣兒童幾乎不存在了

類似的,在城市區域誘拐兒童、搶孩子這種事情,在多年以前的確是真實發生過,但當下已經幾乎不可能發生了。或者說得絕對一點,是不會發生了。

一方面,無處不在的攝像頭和乘車實名制使得在城市區域拐賣兒童幾乎沒有逃脫的可能。

我們在新聞里、視頻里看到的那些疑似搶孩子的事件,十之八九都是離婚糾紛導致的親屬間搶孩子,還有少數是認錯孩子、精神病人搶孩子、無良營銷號在拍視頻等情況,都不是以拐賣為目的。


另一方面,當下的拐賣兒童案件已經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更多是親屬自己把孩子賣掉的情況。

是的,親生父母、爺爺奶奶把孩子賣掉才是現在拐賣兒童案件的絕對主流。這種做法在法律上當然也屬於拐賣兒童,但對公共安全的危害就相對小得多了。少數真正的誘拐兒童惡性案件也幾乎都發生在經濟不發達的偏遠地區。

當然,這並不是說在城市裡就可以放心地讓年幼的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雖然拐賣幾乎不存在,但意外傷害的風險、被性侵猥褻的風險、走失的風險仍然是存在的。

這些都市傳說之所以流行,利用的是公眾的恐懼和信息不對稱,希望我的論述能夠幫大家緩解一些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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