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春清明不上墳,上墳禍事生」,是一位網友文章中的觀點。
此觀點一出,引爆網絡。
雙春年的清明節,真的不適合上墳?
如果上墳,真會有禍事發生?
其實,這不是什麼古語、古訓。
也不是什麼標新立異的觀點。
它純粹是作者的胡編亂造,聳人聽聞。
純粹是一條無中生有、蠱惑人心的網絡謠言。
為什麼這樣說呢?
下面,野渡雜談從以下三個方面加以簡要分析。
一、雙春年的出現,是陰曆與陽曆時間上存在「陰差陽錯」的結果。
眾所周知,我國的曆法是陰、陽曆合體法。
陰曆是按照月亮盈虧計算月份時間。
一年分12個月,共計354天。
陽曆是按照地球繞太陽公轉周期來確定年份。
一年也分12個月,共計365天。
如此一來,陰曆比陽曆少了11天。
怎麼辦?為了陰、陽曆同步運行。
古人設計了陰曆年安排閏月這一概念。
把多餘的11天,積累成一個月。
每2至3年安排一個閏月,以解決陰曆與陽曆的時間差問題。
這就是農曆閏月的由來。
但是,農曆的節氣只有24個。
每一個月兩個節氣運轉,而實際上加上閏月,有時候的年份是13個月。
這樣周轉下來,立春的節氣有時候在年初出現了,最後到年尾的時候,再一次出現。
這就是所謂「一年兩春」的現象。
它又稱「雙春年」。
二、雙春年的出現,是傳統曆法中人為安排的結果,跟婚喪嫁娶、吉凶禍福無關。
首先,根據上述周轉周期計算,我們每19年中會出現7次「雙春年」,出現7次「無春年」。
這完全是根據節氣和物候的變化,人們作出的人為安排與調整。
難道遇到此類情況,都不結婚?都不上墳?
其次,出現「雙春年」也跟我們選擇哪一天作為新年的開端有關。
所謂開端,也就是歲首。
如果把「立春」作為新的一年的開端,那就不存在一年兩春的情況。
而且,現在也有許多學者主張把「立春日」作為一年的歲首。
歲首也是可以自行選擇的。
如商代以12月1日為歲首。
周代以11月1日為歲首。
夏朝以正月初一為歲首。
我們現在使用的農曆,就是夏曆。
所以,歲首是正月初一日。
因此,上古時期根本沒有什麼「雙春年」之說。
可見,閏月也好,雙春也罷,都是曆法中的人為安排與計算,跟婚喪嫁娶,或禍福吉凶,沒有什麼必然的聯繫。
三、所謂「雙春不上墳,上墳禍事生」的說法,純粹是牽強附會的謠言,切不可為此亂了清明祭祖的決心。
對於「雙春年」的民間俗語很多。
如「雙春結婚,多子多孫」、「雙春上墳,福蔭子孫」等等。
這是正面的說法。
當然也有一些反面的說法。
如「雙春結婚,梅逢二春」,認為不宜結婚。
「雙春不上墳,上墳禍事生」,認為不宜上墳。
其實,以上這一些說法,不僅自相矛盾,而且無論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都毫無根據,毫無道理,更談不上科學。
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慾斷魂。
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
杜牧的這首詩,形象地描述了古人清明上墳的真實感受。
更何況在疫情三年中,我們已經很長時間沒有回鄉掃墓了,更應該藉此機會回去祭拜祖先,盡一盡孝心。
因此,野渡雜談請朋友們切記:千萬不要被一句「雙春不上墳」的謠言而蠱惑了自己,亂了自己回鄉掃墓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