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荊州治漢壽期間刺史小傳之八:趙凱 陳茂 關翊 常洽

惟學居主劉統進 發佈 2023-05-27T22:44:58.450844+00:00

東漢荊州治漢壽期間刺史小傳之八:趙凱 陳茂 關翊 常洽趙凱漢靈帝時任職趙凱,出身、籍貫不詳。他是歷史上最早誣告別人而坐誣告罪的人之一,現在人們講誣告罪離不開他這個案例。他的事跡記載在《後漢書·楊琁(xuán)》中:(楊)琁初舉孝廉,稍遷,靈帝時為零陵太守。

東漢荊州治漢壽期間刺史小傳之八:趙凱 陳茂 關翊 常洽

趙凱

漢靈帝時任職

趙凱,出身、籍貫不詳。他是歷史上最早誣告別人而坐誣告罪的人之一,現在人們講誣告罪離不開他這個案例。他的事跡記載在《後漢書·楊琁(xuán)》中:

楊)琁初舉孝廉,稍遷,靈帝時為零陵太守。是時蒼梧、桂陽猾賊相聚,攻郡縣,賊眾多而琁力弱,吏人憂恐。琁乃特製馬車數十乘,以排囊盛石灰於車上,系布索於馬尾,又為兵車,專彀(gòu,使勁張弓。)弓弩,剋(同克)期會戰。乃令馬車居前,順風鼓灰,賊不得視,因以火燒布,(布)然(燃)馬驚,奔突賊陣,因使後車弓弩亂發,鉦(zhēng,古樂器)鼓鳴震。群盜波駭破散,追逐傷斬無數,梟其渠帥,郡境以清。荊州刺史趙凱,誣奏琁實非身破賊,而妄有其功。琁與相章奏,凱有黨助,遂檻車征琁。防禁嚴密,無由自訟,乃噬(shì,咬。)臂出血,書衣為章,具陳破賊形埶(shì,古通「勢」。),及言凱所誣狀,潛令親屬詣闕通之。詔書原琁,拜議郎,凱反受誣人之罪。[1]

從上面的記錄來看,楊琁是一個很有軍事才能的太守。在敵眾我寡的情況下,楊琁設計了一種像戰國時「火牛陣」的戰陣,不過,他用的是馬而不是牛,並對「火牛陣」有了發展,用了石灰,使敵人眼睛看不清,加上強弩攻擊,敵軍潰敗,賊首就擒,大獲全勝。

作為楊琁的上峰的荊州刺史趙凱,不但不給予楊琁報功,反而誣陷楊琁冒功,賊人不是楊琁消滅的,其居心恐怕是貪楊琁之功為己有。楊琁的奏章因趙凱同黨而被除掉,並用囚車將楊琁關住送往京師,嚴密監視,不准他與任何人相見,更不讓他申辯。正如《事類賦注》所講的「琁染血而書帛」[2]就是楊琁咬破自己的臂膀,沾血將實際情況寫成血書,偷偷地要親屬送到朝廷。朝廷給他洗清了冤屈,還拜為議郎,而趙凱坐誣告罪。

陳茂

少帝時任職

陳茂,字君因,汝南人。我認定他為少帝時任荊州刺史。《東漢南陽太守述略》說:「少帝時,有諸貢(籍貫不詳)和南郡人秦頡,太山平陽人羊續,以及灌恂和公孫慶。」[3]陳茂任荊州刺史時,灌恂任南陽太守。下文予以說明。

陳茂任荊州刺史之前,當過交阯別駕。一次與刺史周敞視察海南島,過海時遇大風,差點翻船。陳茂揮劍大罵海神,結果風止。這當然是鬼話:

謝承《後漢書》曰:汝南陳茂。嘗為交阯別駕。刺史周敞。涉海遇風。船欲覆沒。茂拔劍呵罵水神。風即止息。[4]

陳茂的主要事跡還是記載在《風俗通義》中:

汝南陳茂君因,為荊州刺史,時南陽太守灌恂(xún),本名清能(清正而能幹),茂不入宛城,引車到城東,為友人衛修母拜,到州。恂(《拾補》校「灌恂」作「衛修」。)先是茂客,仕蒼梧還,(陳茂)到修家,見修母婦,說修坐事系獄當死。因詣府門,移辭乞恩,隨輩(追隨眾人)露首(脫帽),入坊中,容止嚴恪,鬚眉甚偉。太守大驚,不覺自起,立賜巾延請,甚嘉敬之,即焉出修,南陽士大夫謂恂(《拾補》校「灌恂」作「陳茂」。)能救解修。茂彈繩不撓,修竟極罪,恂亦以它事去。南陽疾惡(《拾補》校「惡」作「陳茂」。)殺修,為之語曰:「衛修有事,陳茂治(意為「活」)之;衛修無事,陳茂殺之。」[5]

陳茂以刺史身份巡視南陽,不去南陽郡治宛城見太守灌恂,而是駕車去城東,看望朋友衛修的母親。衛修本是陳茂的門客,在交阯當過官吏。陳茂到了衛修的家,見過衛修的母親和媳婦兒,告訴他們衛修犯了死罪,並說我來府上看望,想為他說項免死。隨後隨著眾人出來,脫下帽子,進入別的房子。人們看起陳茂來,容止莊嚴恭敬,眉宇間顯示出偉丈夫氣概。灌恂大驚,不自覺地站立起來,遞給毛巾,對陳茂很是嘉許和敬佩。南陽的士大夫都說陳茂能夠解救衛修。

可是,後來陳茂堅決按原則辦事,將衛修處以極刑。灌恂也因其他事由離開了南陽。南陽人十分痛恨陳茂殺了衛修,作民謠說:衛修有事,陳茂活之;衛修無事,陳茂殺之。

《風俗通義》作者應劭和陳茂是同時代人,衛修之死也是當時新聞。應劭對陳茂是持批評態度的,他在按語中批評陳茂去南陽不先去見南陽太守,開展工作,而是去見朋友的母親,是先私後公,並舉出周文王、周公旦為國家廢寢忘食,坐而達旦的榜樣,又舉了鮑宣不安規定辦事而被免職的差典型。接著批評陳茂丟棄規矩,我行我素,結果是「孰使毀之?小人譽之,自我為之,古人病諸,以為大譏。」[6]還說陳茂與衛修是好朋友,結果衛修就像鴟鴞養育兒女,長大了將母親吃掉一樣,陳茂害死了衛修。

陳茂不應表里不一,成為兩面派,但衛修犯了死罪,應該依法辦事,不能枉法徇私。

關翊

——後漢某帝時任職

《通志·氏族略》引《風俗通》記載。

常洽

漢靈帝、獻帝之際任職

常洽,字茂尼,蜀郡江原人。《華陽國志·蜀郡士女志》有記載:

侍中授命,分節(名分節操)亦彰。 常洽,字茂尼,江原人也。自荊州刺史遷京兆尹,侍中,長水校尉。以兵衛大駕西幸。(李)傕(jué)等作難,常侍衛天子左右。為傕所殺。[7]

從以上文字可以看出兩點,一是常洽的升官路線圖。常洽是在荊州刺史任上升為首都市長,後來又加上侍中的官帽,成為皇帝的親信。接著又被任命為長水校尉,所以就能保護皇帝西行。根據常洽升官路線圖,他擔任荊州刺史應該在漢靈帝末期,漢獻帝初期。

二是為李傕所殺。《獻帝起居注》記載:郭氾想把漢獻帝劫持到自己的軍營中,因有人告密,李傕派侄兒李暹(xiān)率兵數千圍住皇宮將漢獻帝的家眷和大臣一併劫持到自己的軍營。李傕也不給大臣們飯吃,漢獻帝找他要,他就給一些腐臭的肉讓大家吃,漢獻帝和大臣們也只能忍氣吞聲。李傕還將自己的宿敵趙溫關起來,趙溫還給李傕寫了一封措辭嚴厲的批評信。李傕要殺趙溫,李傕的弟弟、趙溫的舊部李應多次做工作,沒有殺他。「帝聞溫與傕書,問侍中常洽曰:『傕弗知臧否,溫言太切,可為寒心。』對曰:『李應已解之矣。』帝乃悅。」[8]從上面的記述中可以看出,常洽這個時候任侍中,他以後還要任長水校尉。長水校尉,八校尉之一,掌屯於長水與宣曲的烏桓人、胡人騎兵,秩二千石,不算京官,所以,李傕叛亂如果殺了他,就不會有常洽任長水校尉。但是,李傕後來與部將楊奉大戰,楊奉戰敗,(李)「傕等縱兵殺公卿百官,略宮人入弘農。」[9]不能肯定這次常洽沒有被殺,可惜沒有史籍可查。



[1]後漢書·楊琁傳》,中華書局,1965,1288.

[2] 《事類賦·什物部》卷一五,宋本校刻,劍光閣藏本。

[3] 《江漢論壇》,《東漢南陽太守述略》,2009,11.

[4] 《藝文類聚·水部·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150;《風俗通義校注·過譽》,中華書局,1981,182.

[5] 《風俗通義校注·過譽》,中華書局,1981,181-182.

[6] 《風俗通義·過譽》,中華書局,1981,183.

[7] 《華陽國志·蜀郡士女志》,巴蜀書社,1984,724.

[8] 《三國志·董卓傳》,中華書局,1971,184.

[9] 《三國志·董卓傳》,中華書局,1971,185-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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