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死學生事件」處罰結果來了,學校腸子都悔青,劉老師或被起訴

勇敢的李大俠 發佈 2023-05-28T00:03:32.434180+00:00

武漢漢陽區劉老師校內壓死學生事件還在持續發酵中,此次事件引得網友憤怒不是沒有原因的,學生在校內被碾壓致死是不可原諒的,必須要給家屬和社會一個說法!

武漢漢陽區劉老師校內壓死學生事件還在持續發酵中,此次事件引得網友憤怒不是沒有原因的,學生在校內被碾壓致死是不可原諒的,必須要給家屬和社會一個說法!

目前該事件的行政處罰結果來了

在相關部門立案調查後,最終給出了涉事劉老師被刑拘,校長被免職的處罰結果。

可以說這個處罰結果令人大快人心,但讓人驚訝的是,校長被免職後,是不是過段時間,還可以再去別的學校任職呢?這處罰未免也太輕了吧?

不過按照目前這個形勢來看,學校恐怕是要擔個不好的名聲了,家長在給孩子選學校時,估計也不會考慮這個學校了。

這起事件直接暴露出校內安全管理存在很大的漏洞,校方和劉老師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估計腸子都悔青也改變不了這個局面!

這一次的事件學校是否屬於背鍋?

之前我們有過了解,劉老師不到30的年紀,是該學校的語文老師,剛剛在校工作三四年,被撞的學生今年6歲,家中獨女,一年級。

事發時間是5月23日的2點左右,這就說明是下午快上學時,發生的事故。

那麼,劉老師已經入職三四年了,難道不知道校內不能停車嗎?他是知道的,但現實就是這樣,你也停,我也停,誰都別指責誰。

那這樣說學校方面就有管理方面的疏漏,而最大的責任方其實在劉老師身上?

毫無疑問的是,劉老師作為該校老師,在校內撞死學生,學校是需要負一定責任的。

家屬稱:孩子遭到二次碾壓拖行

一名自稱是受害人朋友的網友發聲「孩子在被撞送到急症室時,學校和老師並沒有表達任何歉意或者給一個說法」,家屬看完了監控,才知道孩子遭到了「二次碾壓」

事後家長質疑老師酒駕,但校方則聲稱「該老師沒有飲酒情況」,劉老師則稱「自己下午是要去參加一個培訓活動」,因此要外出,他是從地下車庫開車出來,將車開到校門口十多米的位置停下,等另外一名老師同行。

劉老師的行為可能遭家長起訴

而根據刑法第233條規定,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的,處有期徒刑3-7年;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雖然劉老師不是在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但在校內構成「過失致人死亡」也同樣要付法律責任的,到時候就看判的輕重了。

學科三之前,第一步驟就是必須繞車檢車一周,然後在打轉向燈、打喇叭,最後才能起步開車走,開車的朋友大部分都有這個習慣,但凡是劉老師能操作其中一個步驟,也不會造成這等悲劇!

根據民法典1199條規定,無民事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在學校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學校的管理者應當為此承擔責任,但其承擔責任後可向有重大過失或故意的第三人追償。

學校也要承擔一定責任的,一個6歲的小孩,她正開心的向教室走,路上也許鞋帶開了,蹲下來繫鞋帶期間,誰知道眼前這輛停了些許時間的車,是要開走還是繼續停著?車也沒有發出任何要走的指示……

話說劉老師當時是在車裡還是車外?難道他看不到遠處走來一個小姑娘嗎?一切的一切都讓人氣憤不已,必須嚴肅追究當事者的責任,妥善處理好涉事學生家長的善後工作。

寫在最後

這事的處罰結果也出來了,就看最後法院到底怎麼判,給我們的啟示也有很多,尤其作為教育局,一定要保證學生們在校期間最基本的安全問題。

同時作為校方,為何在事發後會沒有任何一個人去醫院看看孩子,難道偌大的學校,派不出幾個人去看看孩子,哪怕去給孩子家長一個道歉呢?

有些說法還未得到官方證實,所以咱們不信謠,不傳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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