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灞橋法院丨十餘年紛爭陷僵局,法官另闢蹊徑巧化解

陝西法制網 發佈 2023-06-06T02:46:25.390716+00:00

2023年6月1日,申請執行人張某(化名)將一面寫有「為民不辭辛勞、高效執行楷模」的錦旗送到西安灞橋法院執行法官王普手中,以表感激之情。2011年,張某在灞橋區B村租賃土地一塊,與B村村委會簽訂了租賃合同,並繳納了租賃費3萬元,B村村委會向張某出具收款收據一份。

2023年6月1日,申請執行人張某(化名)將一面寫有「為民不辭辛勞、高效執行楷模」的錦旗送到西安灞橋法院執行法官王普手中,以表感激之情。

2011年,張某在灞橋區B村租賃土地一塊,與B村村委會簽訂了租賃合同,並繳納了租賃費3萬元,B村村委會向張某出具收款收據一份。然而此後B村卻一直未將土地交付張某使用。張某多次催討未果,遂將B村村委會訴至灞橋法院,要求退回其3萬元租賃款及資金占用費。灞橋法院依法審理後,判決B村返還張某土地租賃款3萬元,並支付相應資金占用費。判決生效後,B村村委會仍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張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案件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查明,2021年,B村與A村合併,成立了C村委員會。而C村涉案較多,帳戶已無可執行資金,且C村在此期間已完成換屆,現村委會主任王某(化名)又以村里負債較多為由,拒絕還款。

了解了執行所面臨的困難後,執行法官王普遂向C村所屬街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並對C村村委會主任王某採取了限制高消費措施。後王某因其他事由急需解除強制措施,便主動聯繫執行法官說明情況,希望能夠儘快解除限制高消費措施。

執行法官趁機與王某及街辦再三協調,街辦同意將擬劃撥給C村的款項,及時轉入法院指定帳戶,履行了相應法律義務。收到轉帳後,執行法官第一時間聯繫申請人張某,及時兌付了案件執行款,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得以有效保障。

錦旗雖小,卻承載著人民群眾對法院執行工作的認可,這不僅僅是肯定,更搭載著他們對司法公正熱切的期盼。灞橋法院將繼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強化執行措施,提高執行效率,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編輯: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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