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6月8日)上海市青浦區一企業裝置區域發生爆燃起火事故事故致死1死1傷
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
通過官方微博@上海消防
發布情況通報
6月8日8點16分,青浦區北青公路8205號一企業裝置區域發生爆燃起火,市119指揮中心接警後,立即調派消防救援力量趕赴現場處置。
目前,現場明火已被撲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傷送醫治療。
化工企業火災爆炸事故易發
從工藝操作、設備管道
生產維修到設計製造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管理漏洞等
都容易導致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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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爆炸事故常見原因
1
可燃氣體泄漏
由於可燃氣體外泄容易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因此,可燃氣體的泄漏就容易造成火災爆炸事故。
可燃性氣體泄漏有以下幾種情況:
(1)設備的動靜密封處泄漏;
(2)設備管道腐蝕泄漏
(3)水封因斷水,未加水跑氣泄漏;
(4)設備管道閥門缺陷或斷裂造成泄漏。
2
系統負壓,空氣與可燃氣體混合
造成可燃性混合氣體情況有以下幾種:
(1)系統停車,停車後隨溫度下降造成負壓、吸入空氣;
(2)系統停水,停水後水封水因泄漏失去作用而導致空氣吸入;
(3)操作失誤,聯繫不當,報警聯鎖裝置不全或失靈,造成氣體抽送不平衡而至負壓,由敞口或泄漏處吸入空氣。
(4)氣體人口管線被雜物、結晶體或水堵塞,造成抽負,由敞口或泄漏處吸入空氣;
(5)用空氣作試壓、試漏,系統可燃物未清除乾淨、未加盲板,造成可燃氣體與空氣混合。
3
系統生產時氧含量超標
氧含量超標,可能在許多部位出現,但究其原因集中在造氣崗位,通常由操作失誤、設備缺陷、人員違章、斷油斷汽或安全報警裝置失靈所造成,氧含量超標可能超出造氣崗位範圍而在脫硫、變換、壓縮等部位發生,應當引起特別重視。
4
系統串氣
系統串氣有2種情況:
(1)高壓串低壓,形成超壓爆炸;
(2)空氣與可燃性氣體互串形成化學性爆炸。
5
違章動火
違章動火有以下幾點:
(1)未申請動火證又無動火安全知識,私自動火;
(2)雖申請動火證但未置換徹底或取樣方法不對,分析結果錯誤;
(3)動火安全措施考慮不周;
(4)動火現場安全條件未周密查看;
(5)動火系統與其它系統未徹底隔絕;
(6)動火作業證私自變更安全措施或更改動火時間;
(7)不置換動火或未維持正壓動火。
化工企業防火防爆措施
1
正確操作,嚴格控制工藝指標
具體來說,有4個方面:
① 按照規定的開停車步驟進行檢查和開停車;
② 控制好升降溫、升降壓速率;
③ 控制好正常操作溫度、壓力、液位、成份、投料量、投料順序、投料速度和排料量、排料速度等;
④ 按照規定的時間、指定的路線進行巡迴檢查。
2
加強設備管理
火災事故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生產裝置缺陷。設備狀況好,運行周期長,檢修量小,事故隱患少,火災爆炸發生率就低。
搞好設備管理的手段有:
① 貫徹計劃檢修,提高檢修質量,實行雙包製度;
② 加強壓力容器的管理,強化監察和檢測工作;
③ 對於超期服役的設備或有不符合現行法規規定的設備,一方面加強檢測和監察,另一方面要有計劃地逐步更新換代;
④ 設備的安全附件和安全裝置要完整、靈敏、可靠、安全好用,同時,要注意用比較先進的、可靠性好的逐步取代老式的。
3
加強火源的管理
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缺少對火源的管理,化工企業的火源一般有以下幾種:
① 明火:主要是化工生產過程中的加熱用火和維修用火;
② 摩擦與撞擊產生的火花;
③ 電氣火花和靜電火花;
④ 其它火源:指高溫表面可產生自燃的物質、菸頭、機動車輛、排氣管等。
加強上述四種火源的管理是避免火災事故的基本措施。
4
加強危險品的管理
火災爆炸危險品有以下幾種:爆炸性物品,氧化劑,可燃和助燃氣體,可燃、助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水燃燒物品。根據各類危險物品的性質,按規定分門別類貯存保管。在貯存保管中必須把好「三關」,即入庫驗收關,在庫貯存關,出庫復驗關。
5
加強對危險物品保管期內的安全
① 嚴禁將明火、火種帶入庫內,嚴格動火制度;
② 消除電氣火花及靜電放電的可能,庫房用電必須按規定採取有效安全措施;
③ 庫房人員必須穿不帶鐵釘的鞋或採用不發生火花的地面;
④ 在搬運過程中要嚴格防止撞擊、磨擦、翻滾。
綜合:上海消防陝西應急
來源: 陝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