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記視閾下的漢末魏晉南北朝鄉賢與鄉村治理

光明日報 發佈 2023-06-11T01:34:07.076089+00:00

鄉賢,指那些長期居住在鄉村、不應察舉與徵辟或者在出仕以前或辭官以後不擔任朝廷官職且以道德文章為鄉人所推崇敬重者。漢末魏晉南北朝,王朝更迭頻繁,國家政權的權力往往無法抵達社會的末端——鄉村,造成鄉村治理的缺失。

鄉賢,指那些長期居住在鄉村、不應察舉與徵辟或者在出仕以前或辭官以後不擔任朝廷官職且以道德文章為鄉人所推崇敬重者。漢末魏晉南北朝,王朝更迭頻繁,國家政權的權力往往無法抵達社會的末端——鄉村,造成鄉村治理的缺失。在此種情況下,鄉賢在鄉村社會治理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特別是在鄉村道德倫理的恢復和建設方面,體現得尤為顯著。

漢末魏晉南北朝社會的失序與自治

自黨錮事起,漢代社會原有的秩序被打破,特別是朝廷以政權權威建立的一整套法律制度的鬆弛,造成社會的失序。《後漢書·黨錮列傳序》云:「中平元年,黃巾賊起,中常侍呂強言於帝曰:『黨錮久積,人情多怨。若久不赦宥,輕與張角合謀,為變滋大,悔之無救。』帝懼其言,乃大赦黨人,誅徙之家皆歸故郡。其後黃巾遂盛,朝野崩離,綱紀文章蕩然矣。」隨著曹操迎漢獻帝都許,群雄逐鹿,整個三國兩晉南北朝,這一狀況沒有得到根本扭轉。

在失序的社會環境中,依託政權強力建立的由上而下、以各級行政機構為標識的社會治理體系崩壞癱瘓,喪失了承擔社會治理的功能,作為傳統社會最為重要的社會基層——鄉村,基本依靠自治實現粗略的治理。北方地區的塢壁就是這種治理方式的代表。如《晉書》卷八八《孝友傳·庾袞傳》所載,庾袞曾兩次主導建立鄉村自治。第一次是齊王冏之亂時,張泓等肆掠於陽翟,袞乃率其同族及庶姓保於禹山。第二次是庾袞見晉室將亂,乃攜其妻子適林慮山。

庾袞第一次率同族及庶姓保於禹山,是典型的塢壁式自治,推主腦、建武裝:「是時百姓安寧,未知戰守之事,袞曰:『孔子云:不教而戰,是謂棄之。』乃集諸群士而謀曰:『二三君子相與處於險,將以安保親尊,全妻孥也。古人有言:千人聚而不以一人為主,不散則亂矣。將若之何?』眾曰:『善。今日之主非君而誰!』袞默然有間,乃言曰:『古人急病讓夷,不敢逃難,然人之立主,貴從其命也。』」《晉書·庾袞傳》所載比較典型地再現了塢壁的建立過程。只不過,庾袞所建,是臨時性的,在張泓劫掠的威脅消失之後,這種自治也就解散了。

庾袞第二次攜其妻子適林慮山的自治,是另一種形式,以表率的形式教化鄉里,通過道德人倫的重建,實現一地秩序特別是人倫秩序的恢復。《晉書·庾袞傳》云:「乃攜其妻子適林慮山,事其新鄉如其故鄉,言忠信,行篤敬。比及期年,而林慮之人歸之,咸曰庾賢。」這種自治是在社會相對安定的條件下自然形成,是鄉賢的道德楷模和教化的結果。而當這種自治面臨劫掠威脅時,向塢壁形式自治的轉化是迅速的,鄉賢也因其威望,自然成為其中的核心。庾袞在林慮時,後遭遇石勒攻掠,鬆散的鄉村自治便迅速實現轉化:「及石勒攻林慮,父老謀曰:『此有大頭山,九州之絕險也。上有古人遺蹟,可共保之。』惠帝遷於長安,袞乃相與登於大頭山而田於其下。年穀未熟,食木實,餌石蘂,同保安之,有終焉之志。」庾袞與鄉人所歸大頭山,險絕偏僻,地勢當易守難攻。且還可以耕種,這與陶淵明《桃花源記》所記的桃花源類似,以致庾袞產生「終焉之志」。

鄉賢與鄉村道德倫理秩序建設

作為道德文章楷模的鄉賢在鄉村自治中,特別是道德倫理秩序建設中,往往發揮著重要作用。

郭泰,字林宗,漢末名士,有人倫之鑑,題品海內之士,故為時人所敬重。郭泰鄉人賈淑,「雖世有冠冕,而性險害,邑里患之」。郭泰丁母憂,賈淑來吊,而此時正好巨鹿高士孫威直也來吊念,不進而去。郭泰追而謝,向孫威直解釋了為何允許賈淑吊念的原因:「賈子厚誠凶德,然洗心同善,仲尼不逆互鄉,故許其進也。」而「淑聞之,改過自厲,終成善士」。(佚名《郭泰別傳》,見熊明輯校《漢魏六朝雜傳集》。下引同)郭泰並沒有直接訓導賈淑,而是在與孫威直的談話中,透露對賈淑的期待,這種期待中蘊含郭泰對賈淑的內在良好品格的肯定,從而讓賈淑實現自勵改過。作為道德文章楷模的鄉賢,表現出巨大的激勵作用。

鄉賢在漢末魏晉南北朝鄉村失序的情況下,常常表現出巨大的凝聚力和道德感染力,從而以其德望,實現民風的轉變。如三國時的王烈,字彥方。有盜牛者被抓獲時,發誓改過自新,就要求「幸無使王烈聞之」。而受人幫助,探問姓名,也是要「請子告吾姓名,吾將以告王烈」。行為的非與是,不願王烈知道或讓王烈知道,其背後心理,體現了王烈在鄉村道德評價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鄉賢在鄉村道德倫理建設中作用的發揮,方式是多樣化的。最突出和系統化的方式是建學校。王烈就是首先通過建學校來推進鄉村民風的轉變:「遂建學校,敦崇庠序。其誘人也,皆不因其性氣,誨之以道,使之從善遠惡。益者不自覺,而大化隆行,皆成寶器。」再以這些學生為榜樣影響鄉里:「門人出入,容止可觀,時在市井,行步有異,人皆別之。州閭成風,咸競為善。」

其次是以言傳身教式的榜樣示範,促進民風的轉變。如皇甫謐《高士傳》所載管寧所居屯落,原來汲水,或男女雜錯,或爭井斗鬩。管寧的做法是:「乃多買器,分置井傍,汲以待之,又不使知。來者得而怪之,問知寧所為,乃各相責,不復斗訟。」在管寧以身作則的禮讓教化下,其所居之鄉,「左右無斗訟之聲,禮讓移於海表」。實現了鄉村民風的轉變。

鄉賢的權威及其賦予

鄉賢在鄉民中具有很高的威望,他們的評判具有權威性,《陳寔別傳》雲陳寔「在鄉閭,平心率物,其有爭訟,輒求判正,曉譬曲直,退無怨者」。鄉村中發生爭訟,都要尋求陳寔的判正,而經過陳寔判正的,都心服口服,以至鄉里流傳這樣的民謠:「寧為刑罰所加,不為陳君所斷。」

鄉賢的權威無疑首先來自對人事的公平判斷,即如《陳寔別傳》所說陳寔的「平心率物」「曉譬曲直」。其次則是鄉賢的道德文章,足以讓人信賴。如《晉書·庾袞傳》雲庾袞「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尊事耆老,惠訓蒙幼,臨人之喪必盡哀,會人之葬必躬築,勞則先之,逸則後之,言必行之,行必安之。是以宗族鄉黨莫不崇仰,門人感慕」。王烈之所以為鄉里所敬,與其「英名著於海內,道成德立」相關,與其在鄉里的所行所履有關,一是孝:「還歸舊廬,遂遭父喪,泣淚三年。」一是仁:「遇歲饑饉,路有餓殍,烈乃分釜庾之儲,以救邑里之命。」正是這樣的品格為鄉里所認同,「是以宗族稱孝,鄉黨歸仁」,獲得鄉里的普遍信賴。王烈由此成為鄉里的公平公正的象徵,以至「時人或訟曲直,將質於烈,或至塗而反,或望廬而還,皆相推以直,不敢使烈聞之」,鄉里也因此實現治理。

正是鄉賢的道德文章,帶動鄉里良好民風的形成。三國時期邴原的例子頗為典型。邴原自幼「金玉其行」,因而為鄉里所敬,後喪亂方熾,遂到遼東。《邴原別傳》載,遼東多虎,原之邑落獨無虎患;又得遺錢,拾以系樹枝,而路樹成社。於是便有里中耆老將此二事編成諺謠:「邴君行仁,落邑無虎;邴君行廉,路樹成社。」邴原這種金玉般的品行,感染鄉里,帶動所居鄉村良好民風的形成,而邴原本身,也成為當地良好民風的象徵。

人們對鄉賢的敬重,除了其個人的品行外,也在於其對當地的良好影響和由此帶給當地的普遍道德提升。許多鄉賢對當地的影響是巨大的,以至當這些鄉賢移居時,整個部落都願意跟隨移居。比如邴原在遼東多年,欲還故鄉,為公孫度所禁絕,邴原打算移居到靠近郡城之地,其所居屯落全部跟隨他移居。蔡邕死後,據《蔡邕別傳》,「東國宗敬邕,不言名,咸稱蔡君。兗州、陳留並圖畫蔡邕形像而頌之曰:『文同三閭,孝齊參騫。』」

(作者:熊明,系中國海洋大學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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