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貪官往往和色字脫不開干係,俗話說飽暖思淫慾,貪官獲得了權力之後,就要想盡辦法滿足色慾。
而在山東就有這麼一位貪官,斂財1200餘萬,據說擁有46名情婦,還建了一座「行宮」供自己享樂。那麼他是如何走向犯罪的道路的呢?
一 平坦的仕途
這位貪官叫黃勝,山東威海人,根據現在網上說的其是大學學歷,1954年9月11日生,1972年,18歲的黃勝參軍入伍。
參軍之後,黃勝表現突出,之後就被部隊送到解放軍測繪學校學習,刻苦學習的他受到重點培養,後續黃勝又進入濟南軍區測繪大隊成為一名測繪員。
1979年,黃勝轉業到濰坊二中,成為團委的一名幹部。
1979年對於黃勝來說是關鍵的一年,他考入了曲埠師範大學。
在校期間,他認真學習,同時積極參加校園活動,還擔任了校學生會主席。
大學畢業後又成功留校任教。可以說,他擁有了美好的前途,因為其表現優異,而且又有志於仕途。
1983年,賞識黃勝的校黨委書記調任山東省委副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
隨後他將黃勝調任為省辦公廳秘書,於是開啟了他的仕途之路。
此後黃勝在基層摸爬滾打多年,陸續擔任了德州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等職務,2007年,時年53歲的黃勝晉升為山東省副省長,成為一名副省級幹部。
其實早在黃勝擔任德州市委書記後,就傳出了關於黃勝的謠言。
民間稱呼其為「黃三億」,但黃勝並沒有在意,因為確實沒有真憑實據。
然而2002年發生的一件事,撕下了他的偽善的面具。
二 黃樓的由來
2002年,德州市一家百貨大樓被燒成了廢墟,經濟損失慘重,慶幸的是沒有發生人員傷亡事件。
百貨大樓被燒毀還沒有調查出原因,當時擔任市委書記黃勝就立刻號召大家進行捐款,用於大樓重建。
據當時參與捐款的退休人員介紹,捐款有兩種,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強制捐款,民眾自願捐款。
2005年,全新的百貨公司開業了,而且這一次的百貨公司,更加的氣派,更加的氣派。
除此之外,在百貨公司的附近,還有一棟新的寫字樓,而這棟寫字樓,則是市民們捐出來的。
而那幢小樓便是黃勝新的辦公地點,原來百姓們捐的錢還專門被他用去造了辦公樓,為此不少人都有了微詞。
認為黃勝肯定從中撈了不少油水,但畢竟沒有實質性證據,大家也只能私下裡議論。
面對輿論的氣勢洶洶,黃勝只好向市民道歉,並把捐款退還。
並告訴他們這是有人故意製造的陰謀,為的就是破壞大家平靜的生活,製造熱點輿論,影響自己的名聲。
我們很快就會找到幕後黑手,給大家一個交代。
不久後,這件事情就沒什麼人關注了,並沒有對黃勝的仕途產生什麼影響。
三 瘋狂的賣官撈錢
隨著黃勝的貪慾越來越大,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黃勝開始賣官。
在德州待久了的公職人員會發現,你如果想要只通過政績來得到職位的提升,是很難的一件事,但是卻有另外一條規則。
甚至還明碼標價。比如一個副鎮長賣5萬元,縣里的局長賣20萬元,縣委書記賣50萬元……一系列操作令人瞠目結舌。
在其任職期間,賣官的人員楊同軍,其從禹城市委副書記到夏津縣委書記,一路升遷,離不開黃勝的大力提攜。
從2007年到2011年,楊同軍先後四次,共向黃勝行賄40萬元。
其中的一次發生在2011年3月,黃勝在其山東省政府的辦公室內,收下了楊同軍送來的一張存有10萬元人民幣的銀行卡。
其次就是利用權力強攬工程。
黃勝的撈錢還離不開妻子嚴茜子的「幫助」。
有網友爆料,嚴茜子在德州開發房地產,凡是看好的地段,她會不由分說地強拆。
不僅如此,嚴茜子就連市政的路燈建設都要插上一腳。
為了達到大肆斂財的目的,在嚴茜子的操作下,一根成本在兩三千的電線桿,在她那裡要賣8000元。
四 離譜的情色生活
有了錢,他開始奢侈糜爛的生活。
有傳聞指黃勝借官職之便,每到一個地方視察工作,最後一項議程通常都是找一個陌生的當地女子到賓館開房。
於德州市老城區的廣川賓館,是一些媒體筆下黃勝的「行宮」。
據當地人介紹,廣川賓館是私營賓館,大約興建於上世紀90年代,共有5層,內設大小會議室若干,房內一律配有中央空調。
在當時堪稱豪華,過去10多年來也一直是德州市政府指定的會議及接待單位。
有媒體稱:「一出4樓電梯,迎面正對著一個大房間,裡面有多個寬大的浴室供客人淋浴。
除了浴室,還有吧檯、舞廳、撞球室、舞蹈室、射箭室等。黃勝等官員當年曾多次在裡面洗鴛鴦浴。」
五 荒唐的素質教育
不僅如此,黃勝主政山東期間還幹了不少荒唐事,比如強推「素質教育」。
他認為山東是孔孟之鄉,培養出來的學生卻高分低能,必須徹底的改革。
比如,要求學校取消晚自習、取消節假日補課、嚴禁加班加點;要求控制學生書面家庭作業總量,小學一、二年級為零,其他年級語文、數學作業總量不超過1小時;
禁止給學校排名,禁止老師為學生排名次,而後又進一步規定,試卷上不允許出現分數,只能出現等級……
這些舉措,不過是面子工程罷了。
五 結語
俗話說,欲使其滅亡,必先使其瘋狂。
幹了那麼多壞事,終究會得到正義的懲處。
2013年5月3日,南京市中級法院對山東省原副省長黃勝受賄案一審宣判,認定黃勝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審理查明:1998年至2011年,黃勝多次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23萬餘元。
案發後,贓款贓物已全部退繳。
曾經叱吒風雲的山東省副省長,以後的生命怕是都要在監獄裡度過了。
回顧黃勝的一生,前26年,他在公眾形象里是一個踏踏實實幹工作的好官員形象,而後的13年裡,他的工作基本上與"貪"字緊密相連。
十幾年間,從市長到副省長,他完成了一個從好官到貪官全部質變的過程。從一個好官淪為犯罪分子,關鍵在於錯誤的價值觀。
領導官員如果不能潔身自好,抵住糖衣炮彈的襲擊,那麼終究要為自己所做的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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