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3日-26日,2023年歐洲高血壓學會(ESH)大會隆重召開。衛星會上,A.RASHID教授和M.STRAUSS教授分別做了題為「What is the place of raas-based therapy in asian populations?」及」beyond the algorithm:what combination to choose?」的專題匯報,介紹RAASi治療定位及高血壓藥物聯合治療的相關內容。現整理其中重點學術內容,以饗讀者。
亞洲人群中基於RAASi的治療地位如何?
亞洲人口基數龐大,心血管疾病發生率相對較高。然而,亞洲多國當前對心血管疾病控制不佳。
與西方人群相比,亞洲人群收縮壓(SBP)、舒張壓(DBP)、平均動脈壓均較高,但血壓控制率整體較低。在接受治療的患者中,血壓控制率約為35%-40%。此外,亞洲地區人群統計發現,目前心血管疾病中缺血性心臟病占比較高。尤其在中亞、西亞及南亞地區,缺血性心臟病可占55%以上;而在東亞及東南亞地區,卒中已超過缺血性心臟病,成為占比最高的心腦血管疾病。該數據提示,亞洲人群中高血壓和卒中關係較西方人群更為突出。
儘管目前尚未出現針對所有亞洲人群的血壓管理指南,但幾乎所有亞洲國家都有本土高血壓管理指南,這些指南均建議將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系統抑制劑(RAASi)或鈣通道阻滯劑(CCB)作為無併發症高血壓的一線治療藥物。我國高血壓指南中一線治療藥物還包括利尿劑及β受體阻滯劑。
近年來,PROGRESS、ASCOT、ADVANCE、HYVET、SPRINT、ACCOMPLISH、STEP等多項降壓藥物相關研究納入亞洲人群,研究結果提示,亞洲人群與非亞洲人群血壓下降幅度無明顯區別。Arima H等人發表的一項研究1評估了在亞洲及西方人群中,降低血壓對血管事件的益處。研究發現,使用培哚普利或加用吲達帕胺積極治療後,亞洲人群較西方人群降低血壓效果更佳,主要血管事件明顯減少;Gupta AK等人發表的一項研究2發現,單用氨氯地平治療後,黑人、白人及南亞人群血壓下降無顯著差異。添加培哚普利後,與其他種族人群相比,南亞人群血壓下降幅度更為明顯。
總體而言,多項研究結果顯示,在南亞、東北亞和東南亞患者中,RAASi作為單藥或聯合治療的一部分,可有效降低血壓。
亞太共識認為,1期高血壓患者一線治療推薦單藥治療,首選藥物類別因適應證而異;2期高血壓和1期中危及以上患者應接受兩種藥物的聯合治療,必要時加用第三種降壓藥以控制血壓,推薦的組合因適應證而異,多包括血管緊張素轉化酶抑制劑(ACEI);另外,利尿劑為三聯治療方案的必要組成部分,推薦使用吲達帕胺。
聯合降壓藥物如何選擇?
目前,高血壓的藥物治療多選擇RAASi(ACEI或ARB)、長效二氫吡啶類CCB、長效噻嗪樣利尿劑作為基石。
2023ESC/ESH3提出,為改善降壓療效與速度,建議大多數高血壓患者起始選擇單片複方製劑(SPC)兩聯治療,優先選擇RAASi與CCB或噻嗪類(T)/噻嗪樣(TL)利尿劑的組合方案。若兩聯治療無法將血壓控制至目標水平,可選擇由RAASi、CCB與T/TL利尿劑組成的三聯治療;如血壓仍控制不佳,患者無禁忌證的情況下可加用其他藥物。此外,不建議兩種RAASi聯合使用。有研究證實,聯合使用ACEI與ARB可能導致糖尿病、血管疾病等不良反應,患者獲益無增加。
高血壓患者降壓藥物治療流程可分為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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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步:雙藥聯合,選擇ACEI或ARB+CCB或T/TL利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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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步:三藥聯合,選擇ACEI或ARB+CCB+T/TL利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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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步:三藥聯合+其他藥物。
SBP≥140mmHg,DBP≥90mmHg的難治性高血壓,使用RAASi(ACEI或ARB) +CCB+T/TL利尿劑三聯治療的最大推薦和耐受劑量。
β受體阻滯劑可作為單藥治療,也可用於聯合治療的任何步驟。
圖1:高血壓患者降壓藥物治療流程圖
聯合用藥的選擇中,利尿劑推薦吲達帕胺。儘管目前氫氯噻嗪更為常用,但ISH、ACC、ADA等高血壓指南均認為吲達帕胺優於氫氯噻嗪。就血壓控制而言,吲達帕胺具有更長的作用時間及更強的降壓能力。此外,吲達帕胺安全性較好。有研究顯示,高齡患者長期應用吲達帕胺後,患者代謝參數如血鉀水平、血糖水平、尿酸水平等與安慰劑組無顯著差異。
ACEI與ARB為靶向血管緊張素Ⅱ(AngⅡ)調節RAAS的兩類降壓藥物,均為降壓一線用藥,在臨床廣泛使用。但其降壓機制具有差異。ACEI通過抑制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持續減少AngⅡ的生成,還可抑制緩激肽的降解,繼而產生降壓效果;ARB主要阻斷AngⅡ相應受體的生理學作用,阻斷AngⅡ與AT1受體結合的效應,從而產生降壓效果。
目前的循證證據顯示,ACEI在心血管保護方面效果更優。PROGRESS研究、ADVANCE研究、HYVET研究一致證實:以培哚普利為基礎的聯合治療可顯著降低全因死亡風險,而ARB未發現類似獲益。因此,在ACEI和ARB的相關推薦中,國內外多部指南均首先推薦以ACEI為主的治療,只有當患者出現ACEI不耐受,才考慮更換為ARB。
參考文獻:
1. Arima H, et al. J Hypertens. 2010 Feb; 28(2): 395-400.
2. Gupta AK, et al. Am J Hypertens. 2010 Sep; 23(9): 1023-30.
3. Williams B, et al. Eur Heart J. 2018 Sep 1; 39(33): 3021-3104.
審批號:MABipSA20230629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