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怕「隱藏版凶居」 不是法律說了算
鬼門開了!也讓一些買房禁忌隨之出爐,像是一般民眾認知的凶宅,會認為是陳屍在室內才稱作凶宅,在法律上,較明確的凶宅定義包括產權持有期間、位於房屋專有部分、非自然身亡3項要素,但一些社區出現有身故情形卻未必是凶宅的狀況,這類稱作「凶居」,尤其像
鬼門開了!也讓一些買房禁忌隨之出爐,像是一般民眾認知的凶宅,會認為是陳屍在室內才稱作凶宅,在法律上,較明確的凶宅定義包括產權持有期間、位於房屋專有部分、非自然身亡3項要素,但一些社區出現有身故情形卻未必是凶宅的狀況,這類稱作「凶居」,尤其像
社會治安事件增加,也無可避免產生凶宅,一般來說,依據內政部民國97年解釋,凶宅的定義有3項要素才算成立,包括產權持有期間、房屋「專有部分」、非自然死亡,少數沒有凶宅迷思的民眾,會藉由低價購入「事故屋」成為有殼族,但專家也建議,最好盡可能避開
社會事件層出不窮,只要有火災、自殺等非自然死亡發生,凶宅就會愈來愈多。不過,對於大多購屋民眾來講,可謂「聞凶宅色變」多盡可能避開,不過若在不知情的情形下買到凶宅,可就相當麻煩,專家指出,判斷是否為凶宅,依據建物「專有」、「共有」部分是重要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