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合購短期賣屋 奢侈稅分開繳

2014-06-06T12:18:19+00:00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昨(5)日表示,夫妻若共同持有房屋及其坐落土地,各自持分1/2,若在持有期間未滿2年時出售,依法必須課徵奢侈稅,而同為納稅義務人的夫妻,則應分別向國稅局申報繳稅。

贈與節稅「進階版」 「夫妻合購」大省5成

2014-03-11T12:22:34+00:00

根據房仲業者統計資料顯示,台北市去年買房贈送子女的案件高達9067件,不僅創下15年來新高,也顯示在土地公告現值和房價越來越高的情況下,越來越多父母願意買房贈送子女,除了盡早協助子女理財,還可大大節省稅金。但稅金要怎麼省,很多人可能不知道,

夫妻合購避爭議 小心「兩年條款」仍需繳稅

2014-04-05T12:23:32+00:00

為了打造一個溫暖的家,不少新婚夫妻傾向合資買房,希望能藉此共同分擔經濟壓力,但房仲業者就提醒,夫妻合資買房可先登記「共同持有」,以避免未來一方私自售屋的情形。此外,不少人認為夫妻互相贈與、回贈能累計奢侈稅的兩年閉鎖期,但國稅局表示,倘若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