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律師普法:疫情災害期間可能涉及的30個罪名!

2020-01-29T10:22:34+00:00

一、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傳播突發傳染病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