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夫妻離婚要注意哪些事情?

2020-05-09T07:02:10+00:00

一、離婚的法定情形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