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不想交物業費,這5種理由記清楚了!(附法律依據)

2019-12-07T08:23:45+00:00

轉自每天學點法律知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業主拒絕繳納物業費需要基於正當理由。司法裁判中對正當理由的認定要從嚴把握,一般限於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或者履行合同存在重大瑕疵。

交通事故常見法律問題彙編(含《民法典》新規)

2020-08-28T06:50:28+00:00

1. 機動車駕駛人與登記車主不一致,發生交通事故後,責任由誰承擔?答: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首先由交強險在保險限額內優先承擔,不足的部分,原則上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但是登記車主有過錯的除外。

【停電通知】明天5:00開始!滕州將多地停電,最長8小時!涉及北辛、荊河

2020-06-09T03:22:54+00:00

國家電網棗莊供電公司發布部分地區電網檢修停電通知,此次停電範圍較廣,最長達8小時,其中涉及北辛街道、荊河街道...

錄像、列印等遺囑形式被認可,公證遺囑效力不再優先… 關於繼承,民法典這些新規要了解

2020-06-09T03:27:39+00:00

【案例】張某父母育有三名子女,2013年父親去世,未立遺囑,2015年母親去世前,在兩位好友的見證下,以錄像方式立下遺囑,表示在自己生病期間張某一直盡心照料,決定把一套房產留給張某,存款12萬元則留給張某的兩個姐姐。

「藝人仝卓涉高考舞弊事件」,有啥最新進展

2020-06-09T03:30:49+00:00

最近,藝人仝卓在一次直播中自曝「曾在高考時將自己的往屆生身份改為應屆生」,被指責涉嫌高考舞弊,由於其觸及「教育公平」的底線,引發了輿論的極大關注。事件的最新進展如何,來看記者調查。

「未接觸」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規則(典型案例+法官評析)

2021-08-05T17:57:20.772808+00:00

交通事故不以是否「接觸」為構成要件,侵權行為人在不適宜超車路段超車導致損害發生,雖然與受害人沒有「接觸」,但行為人違規駕駛車輛與損害的發生存在一定因果關係,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