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的社會責任③|引導「算法向善」,遏制「報喜不報憂」

文匯網 發佈 2024-05-15T02:56:00.660152+00:00

想像網際網路是一張蜘蛛網。蜘蛛從網的一端爬向相鄰節點,直到將蜘蛛網爬了個遍。網絡爬蟲,就是利用這個原理,抓取網際網路上所有節點,收集存儲為一個搜尋引擎的資料庫,搜尋引擎利用算法技術為用戶提供信息檢索服務。

想像網際網路是一張蜘蛛網。蜘蛛從網的一端爬向相鄰節點,直到將蜘蛛網爬了個遍。網絡爬蟲,就是利用這個原理,抓取網際網路上所有節點,收集存儲為一個搜尋引擎的資料庫,搜尋引擎利用算法技術為用戶提供信息檢索服務。

搜尋引擎優化,是指通過一定手段使網頁更容易被抓取和呈現,也就是對搜索算法的利用、引導、分解和破解,「迎合」搜索算法而獲得更佳的搜索結果,技術本身並不存在合法或非法的問題,是一種正常的商業行為。

但在實踐中,經常發生搜尋引擎優化技術被濫用的情況。「有償刪帖」已入刑,而「負面內容壓制」類型相對複雜。比如,企業購買「負面信息壓制」服務,就是在搜尋引擎平台上將負面信息「擠」出前幾頁,干擾用戶獲得全面準確的信息。長寧區人民法院發布的《網際網路空間行為規範指引》中通過一起典型案例的釋法,首次劃定「負面內容壓制」與正常搜尋引擎優化服務之間的邊界,並提示搜尋引擎平台企業將社會責任感注入算法提升的追求中,避免「報喜不報憂」,努力做到客觀公允,共同維護網際網路空間的多元健康發展。

「好評前置」「差評後置」侵害的不只是知情權

「對指定關鍵詞進行搜尋引擎優化,實現前五頁無明顯負面內容。」

一份未能如約履行的軟文優化合同,揭開了「負面內容壓制」這一隱蔽的網際網路黑灰產。

長寧法院接到原告訴稱,其與被告技術公司系合作關係,雙方簽訂合作協議,約定由原告公司委託被告公司就某品牌提供內容優化等相關專業技術服務。合同附件具體列明了包括「負面壓制」在內的各項服務內容,通過「好評前置」「差評後置」等手段,「對涉及某品牌指定關鍵詞搜尋引擎優化」。原告以被告未按約履行合同義務構成違約為由,要求退還已支付的服務費近5萬元並支付違約金。

該案主審法官王飛介紹,案件的爭議焦點是「負面壓制」這一合同條款的法律效力應如何認定。「條款是否有效,應當結合合同目的、行為性質及方式、社會危害後果,依照法律規定的合同效力判斷標準作出認定。」法院審理認為,該「負面壓制」條款違背了誠實信用的法律原則,也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原則,具有違法性,應認定為無效,法院最終判決被告返還原告大部分服務費。

王飛認為,「負面內容壓制」行為既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又損害了其他競爭者平等接受用戶選擇的合法權益,同時損害了信息甄選機制的獨立性和客觀性,最終破壞了網際網路空間的公共秩序。

提升算法,平衡商業秘密保護與消費者知情權

這份判決,首次劃定了「負面內容壓制」與正常搜尋引擎優化服務的邊界,對同類型案件處理、規範網絡行為和營造清朗的網際網路空間具有示範和指引意義。

不論是用大量的「正面」信息擠占前幾頁,還是利用算法等技術手段對負面信息進行「降權」,本質上都是對多方利益的侵犯。

法官以網絡消費領域為例,不正當算法應用因具有極強的專業性和隱蔽性,對於通過價格排序、個性化推薦、好評前置、差評後置等方式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消費者通常難以察覺,遑論舉證證明。此外,消費者知情權的行使方式和權利邊界問題開始成為審理中的難點。比如,消費者能否直接行使知情權的原生權利,要求公開相應信息甚至算法規則?如何平衡商業秘密保護和消費者合理知情需求等,這些都成為相關案件裁判過程需要解決的問題。

法學專家認為,搜尋引擎平台作為海量數據的擁有者與使用者,應當加強自我監管,提高算法技術,避免沒有可信度的信息出現在搜索結果中。

作為網絡消費市場「守門人」,監管部門應積極構建有利於網際網路經濟糾紛防範化解的綜合治理體系,針對當前網絡交易中消費者關心的熱點難點,形成規制合力。針對新業態及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如虛構交易、誤導性展示評價、虛假搶購、虛構流量數據等,建議量身定製監管方式,分領域制定監管規則和標準,在給予新業態發展空間的同時嚴守安全底線,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算法」的社會責任①|生活數位化,如何破解算法「數」縛

「算法」的社會責任②|算法決策下,「薅羊毛」動了誰的奶酪

作者:周辰

編輯:王嘉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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