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畢業生:提前簽三方,是我最後悔的決定

山東中公自考 發佈 2021-08-10T02:37:06.470536+00:00

三方協議作為大學生邁進社會的重要過渡協議,是需要每個同學認真對待的,今天就來帶大家從多個方面了解這份協議。三方協議官方給出的簡單定義是: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

三方協議作為大學生邁進社會的重要過渡協議,是需要每個同學認真對待的,今天就來帶大家從多個方面了解這份協議。

三方協議

官方給出的簡單定義是: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

三方協議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改派等一系列相關問題。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你需要明確的重點:

1、「三方」就是你自己、企業和學校,三方關於就業這一件事所簽訂的協議。

2、協議明確了很多具體事項,要一一仔細對照。比如工作崗位、試用期時間、工資待遇、毀約條例等等,確保企業方不會掛羊頭賣狗肉,無故隨意將你調崗、降薪,甚至收回offer。

3、協議上會約定違約賠償金額,不可超過5000元。

4、等你到單位報到之後,三方協議就自動作廢,接下來就該簽勞動合同了。

一定要簽嗎?

是可以不簽的。

我發現有不少同學對三方協議有「賣身契」的誤解,實際上這份協議更多的是在保護作為弱勢方學生的利益,因為沒畢業的學生沒辦法簽訂勞動合同,很多權益無法保障。

所以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還是建議簽訂。

此外,如果你的戶口不在工作所在城市,想以應屆生身份落戶到該城市的話,三方協議也是必備的材料。

很多城市對應屆生的落戶條件放得非常寬鬆,甚至很多還有落戶獎勵,所以有考慮落戶的同學要抓住時機,當然,也不必急於一時,這裡科普一個小知識:

應屆生畢業兩年內都算擇業期,所以依然可以通過應屆生渠道落戶,像學姐最近想落戶廣州,仍然是以應屆生身份落戶,而此時的三方協議就很重要了。

再多說一句,畢業這段時間你會有非常多的資料要填要簽要上交,要準備文件袋把這些資料都收好,以防未來有用途,我畢業的時候也沒想過已經終止的三方協議竟然到現在還有用途。

該考慮什麼?

簽約的目的不是毀約,契約精神很重要,所以要謹慎簽約,謹慎毀約。

下面有幾個點要考慮清楚再決定要不要簽約:

這份工作作為你職業生涯的第一份工作,是不是妥當?

對於大部分人來說,第一份工作就為職業生涯奠定了基調,因為你想去找下一份工作,工作經驗和成績都在自第一份工作,那麼很大程度上相當於被限制在這個行業甚至這個崗位上,這一點是很重要的,如果覺得自己不太能把握,可以多和老師、師兄師姐聊一聊。

這家公司給的薪資待遇是不是能讓你畢業後過得比較舒適?

很多人都在說第一份工作不要太看重工資,要更注重成長空間。但我想說,成長空間很大程度上是虛的,但拿到手的錢是真實的,沒有相對舒適的生活,哪有精力和盼頭去更好地工作?

所以你最好要去了解你到這個城市的生活成本,好好衡量一下,起碼保證在正常水平的「夠用」,畢業季每個人都很焦慮,但千萬不要「飢不擇食」。

基本上解決這兩個問題,就可以安心簽約了,只要明確自己要的是什麼,就不容易後悔。

這裡再補充一下簽約的注意事項:

1、簽三方協議首先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鑑名稱(蓋章的地方)一致,這點很細微也很重要,因為如果不一致,協議是無效的,同理,很多同學會習慣性寫自己的專業簡稱,這個也是不行的,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2、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都有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一般是3個月,不會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

3、有的單位為了留住人,會以高額違約金來約束學生,這個不能同意,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4、協議上的所有信息都要一一核對,主要是崗位,服務期,試用期,試用期起始日期,試用期工資,正式工資,違約金。務必一個一個對清楚,永遠不要簽你沒有認真看過的合同。

毀約怎麼辦?

毀約也是不得不考慮的問題,企業方毀約的解決方案就很簡單,讓企業賠錢,拿解約書再申請一份三方協議。

比較複雜的是:你想毀約。

不用賠錢的毀約:

1、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比如考研、考博,你考上了想去讀書,是不違約的;

2、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比如考上公務員的,也是不違約的;

3、被錄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比如考上教師編,也不違約。

不屬於以上情況的毀約,是要按照協議的約定賠錢給企業的,這裡有兩個建議給你:

①和企業好好溝通(賣慘),爭取協商減免違約金;

②如果有下家,可以和下家企業溝通,先不簽三方協議。

等到你正式畢業,去原本簽訂的公司報到後,三方協議就自動終止了,之後在再提出離職 ,這樣就不算毀約了,也就不需要賠償,但操作有風險,沒有三方協議,就不能保證你在下家企業約定中的權益,所以請謹慎實踐。

我簽三方協議的時候其實沒啥感覺,因為選擇行業、公司、崗位的時候已經忐忑過了,簽約對我來說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也非常幸運並沒有什麼糟糕的事情發生。

這個協議也是走出象牙塔大門的象徵之一,接下來的人生你還會遇到更多更需要仔細思量的「合同」,希望大家都能謹慎再謹慎,一切順利。

關關難過關關過,前途漫漫亦燦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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