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辦理材料需要哪些,離婚程序是怎樣的?

法律諮詢律師諮詢 發佈 2021-08-10T03:20:30.643000+00:00

離婚證,是男女雙方合法解除伉儷干係的法律文書,領取離婚證之時,就是伉儷干係終止之日。那麼離婚證辦理材料需要哪些,離婚程序是怎樣的?  網友諮詢:  離婚證辦理材料需要哪些,離婚程序是怎樣的?

  離婚證,是男女雙方合法解除伉儷干係的法律文書,領取離婚證之時,就是伉儷干係終止之日。那麼離婚證辦理材料需要哪些,離婚程序是怎樣的?

  網友諮詢:

  離婚證辦理材料需要哪些,離婚程序是怎樣的?

  廣東德賽律師事務所羅承波律師解答: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協議離婚的程序是:

  1、雙方持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等材料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交申請;

  2、自登記機關收到申請後起算,兩人回家等待30天;

  3、在上述30天內,兩人都不能反悔;如果一方反悔並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的,協議離婚失敗。

  4、30天到期後,兩人再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需要注意的問題是,一定要在第一個30天期滿後的30天內申請,逾期視為雙方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廣東德賽律師事務所羅承波律師解析:

  離婚證辦理注意事項:

  1、協議離婚注意事項。

  協議離婚雙方應當就孩子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協議;如果達成協議,那麼雙方可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證。

  2、訴訟離婚注意事項。

  如果雙方就孩子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分歧比較大,達不成協議,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由法院判決離婚,法院會給出離婚判決書,效力同上。

  一般情況下,離婚協議書當事人雙方應事先準備好,列印還是手寫沒有統一要求,簽名處最好空置、當場簽署。在辦理離婚登記之前,最好同所在區縣的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聯繫一下,問清所需帶的材料,準備齊全,省得白跑浪費時間。

教育經歷:北京大學法學學士;從業經歷:先後在武警部隊服役,外資企業工作;專業特長:合同糾紛、婚姻家庭、金融證券、刑事辯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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