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公證要準備什麼,夫妻財產公證要做哪些準備?

法律諮詢律師諮詢 發佈 2021-08-10T04:35:18.684533+00:00

夫妻進行財產公證在目前的社會發展而且似乎已經成為了一個趨勢,畢竟這樣做能夠保證夫妻雙方自身的合法權益,一旦發生糾紛也比較容易解決調解。那麼夫妻財產公證要準備什麼,夫妻財產公證要做哪些準備?  網友諮詢:  夫妻財產公證要準備什麼,夫妻財產公證要做哪些準備?

  夫妻進行財產公證在目前的社會發展而且似乎已經成為了一個趨勢,畢竟這樣做能夠保證夫妻雙方自身的合法權益,一旦發生糾紛也比較容易解決調解。那麼夫妻財產公證要準備什麼,夫妻財產公證要做哪些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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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財產公證要準備什麼,夫妻財產公證要做哪些準備?

  湖南雲端律師事務所胡瑩律師解答: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可以辦理公證。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可以是未婚夫妻在婚前申辦,也可由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申辦。申辦該協議公證須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到公證處提出申請。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公證處管轄,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應提交下列材料: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已婚者還須提交結婚證書;協議書草稿,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人員可代寫;有關的財產證明;公證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湖南雲端律師事務所胡瑩律師解析:

  夫妻財產協議一定要雙方自願,最好不要傷彼此的感情。

  夫妻經過充分協商,決定採用協議方法處理婚前或婚後財產的,應當將夫妻協商決定的內容具體寫成文字,由雙方簽名蓋章並註明簽定時間。一式兩份,每人各執一份。如果雙方願意,也可以向公證機關申請或者財產協議公證。

  口頭的財產約定,非得當事人雙方無異議,才能獲准承認。

  要特別注意的是,男女雙方旦達成財產協議,要改變協議內容或者放棄協議,均得雙方同意。協議簽署時經過公證機關公證或者律師機構見證的,改變協議也得經過相同的程序,方為有效。

  夫妻財產協議的當事人應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且不能委託他人辦理。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者不能申辦;同時,雙方意思表示必須真實、自願,不得違反意思自治,因脅迫、欺詐、乘人之危而作出的約定可以撤銷。協議的內容必須合法,並且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願。協議所涉財產,可以是婚前財產也可以是婚後財產;可以是生產資料,也可以是生活資料;可以是有形資產,也可以是無形資產;可以是積極財產,也可以是消極財產(即債務);可以是既存財產,也可以是預期財產。協議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胡瑩律師, 「家與法」律師團隊負責人,國家二級婚姻家庭諮詢師。專業且專注於婚姻家事類法律事務,考慮婚姻家事類案件的特殊性,著重理解委託人的所思所感、注重案件的訴前及訴訟調解,打造婚姻家事專業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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