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招生主要今年中考聊城取消體育測試

魯網聊城新聞中心 發佈 2020-06-08T00:33:01+00:00

日前,聊城市教體局公布了《關於2020年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規定全市高中招生統一報名時間為6月13日—18日,考生在「聊城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中階段招生綜合管理系統」報名。

魯網6月8日訊 高中招生主要依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前五個學期的綜合素質評價成績。

日前,聊城市教體局公布了《關於2020年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規定全市高中招生統一報名時間為6月13日—18日,考生在「聊城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中階段招生綜合管理系統」報名(網址為 http://wsbm.lcedu.cn)。「3+4」高職高師本科、普通高 中、五年制高師專科、中職(專)教育均可兼報。中職(專)教育可在平台報名,也可直接到招生學校報名。據了解,與去年相比,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有所增加。而且,因疫情防控,今年中考取消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體育與健康及初三第二個學期的綜合素質的測評。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4.15萬人左右

班額原則上控制在50人以內

按照聊城市高中段教育整體規劃,統籌考慮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和職普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要求,根據學校布局和辦學條件, 合理確定普通高中招生規模和招生計劃。對辦學水平差、不能 開足開齊課程、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合格率低、招生行為不規範 的普通高中學校壓縮招生計劃。2020 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總量為 4.15 萬人左右,班額原則上控制在50人以內。

聊城第一中學招收 2 個國際班,總人數控制在 60 人以內,學生就讀期間不得轉入普通班級。

民辦學校經年審合格後方可招生。民辦高中有跨市招生能力的,學校應分市提出生源計劃,經所在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核 准後,將學校跨市招生資質材料和跨市招生計劃、招生方式、 招生時間、招生程序等信息報送市教體局核准。市教體局統一上報省教育廳,由省廳協調生源地所在市同意後進行招生。

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體育與健康

測評考試取消

因疫情形勢,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今年普通高中招生主要依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前五個學期的綜合素質評價成績。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操作、體育與健康及初三第二個學期的綜合素質今年取消測評,相關成績不計入普通高中錄取總成績。

嚴格執行指標生政策。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以初中學校綜合評估情況和畢業生人數為主要依據,將優質高中年度招生計劃的6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學校,並及時公示具體分配方案。

指標生計劃在不低於普通高中招生學校錄取分數線50分的情況下有效,低於50分取消計劃。

規範學校自主招生。支持普通高中根據辦學定位和辦學特色實行綜合錄取、特長錄取等多種錄取辦法,在規定的招生範圍、標準和計劃內按照擇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自主錄取學生。自主招生人數控制在招生計劃的5%以內,加分分值控制在50分以內。特長生招生加分人數控制在特長生招生計劃的2倍以內,加分分值控制在100 分以內。

「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高等職業教育、高等師範教育(以下簡稱「3+4」高職高師本科)、五年制高等師範教育(包括高 職類學前教育專業,以下簡稱「五年制高師專科」)、五年制 高等職業教育(包含五年一貫制高等職業教育和三二連讀高等 職業教育,以下簡稱「五年制高職專科」)和普通中專的招生錄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試中心統一組織。

應(往)屆初(高)中畢業生實行免試註冊入學。

初中後高等職業教育、高等師範教育招生對象為參加聊城市2020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填報志願時間為:6月13日—18日填報「3+4」高職高師本科首次志願、 五年制高師專科首次志願;8月6日填報「3+4」高職高師本科徵集志願;8月12日—14日填報五年制高師專科徵集志願、五年制高職專科首次志願;8月22日—23日填報五年制高職專科徵集志願、普通中專志願。

延伸:

考試7月12日至15日進行 普通高中先錄指標生再錄統招生

綜合考慮疫情防控和教學組織需要,考試時間定於7月12日—15日。

「3+4」高職高師本科,普通高中,五年制高師專科錄取順序為:(1)「3+4」高職高師本科(2)普通高中(3)五年制高師專科。錄取原則:被「3+4」高職高師本科錄取的考生不再參與普通高中錄取。高職、高師錄取使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全科成績,去掉學校自主招生和特長生加分。

普通高中按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一次錄取完畢。先錄取指標生,再錄取統招生。享受自主招生或特長生加分的考生,去掉加分後參加指標生錄取。

聊城市外國語學校、聊城市水城慧德學校、聊城文苑中學、 聊城育才學校、聊城市世紀園學校、聊城市華育學校、聊城市華昌中學、聊城文昌高級中學、聊城少年軍校面向東昌府區、 開發區、高新區和度假區招收第二志願的考生。聊城四中、聊 城第三中學北校招收第一志願報考市直公辦高中(聊城第一中學、聊城第三中學、聊城市水城中學)的第二志願考生。填報了第二志願的考生如不能被第一志願學校錄取,在提高10分錄取標準的情況下(去掉自主招生和特長加分),參與第二志願學校錄取。

被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名單在8 月6日前由學校張榜公布。錄取結束後,在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內不到學校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錄 取資格。學生一旦被志願學校錄取,其他學校不得再自行錄取,否則按違規招生嚴肅處理。

報名人數不足招生計劃的民辦普通高中,可從其他學校的落榜生中錄取。錄取其他學校的落榜生,需先將錄取名單經市教育體育局基礎教育科審核後,再向學生髮放錄取通知書。錄取落榜生審核時間為8 月10日—12日。錄取落榜生不得再次組織考試,不得向學生收取報名費。

按照政策規定,烈士子女加20分錄取;少數民族考生、歸僑子女加10分錄取。對部隊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以及其他優撫對象,按照規定落實教育優待政策。以上優待政策,只享受最高項,不得累計。

各初中要將本校符合加分政策的學生信息及加分項目、加分分值於6月底前,在班級、學校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官方網站顯要位置張榜公示。公示期間,對弄虛作假者,廣大學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可向公示部門實名舉報。對舉報情況,一經查實,取消錄取資格,公辦普通高中不再錄取,並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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