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開活動斷層 規避重大地震風險

四川省地震局 發佈 2020-08-23T00:59:19+00:00

1985年8月23日,烏恰發生7.1級地震,震中距烏恰老城有30餘千米,地震造成房屋倒塌3萬餘間,65人遇難,250餘人受傷,在克孜勒河谷階地上形成了長約15千米的破裂帶,烏恰老城烈度達8—4度,直接經濟損失超過億元,成為重災區。

國家自然災害防治研究院 徐錫偉

1985年8月23日,烏恰發生7.1級地震,震中距烏恰老城有30餘千米,地震造成房屋倒塌3萬餘間,65人遇難,250餘人受傷,在克孜勒河谷階地上形成了長約15千米的破裂帶,烏恰老城烈度達8(VIII)—4(IV)度,直接經濟損失超過億元,成為重災區。

烏恰縣地處印度板塊與歐亞板塊碰撞帶西構造結附近西崑侖褶皺帶、南天山褶皺帶與塔里木地台交接複合部位,新生代褶皺變形和斷裂活動強烈,近東西向依斯拉克—卡拉烏爾斷裂、烏恰南斷裂和北西向的費爾干納斷裂帶相互交切,把烏恰縣切割成若干大小不等的楔形塊體,成為南天山地震帶的重要組成部分。烏恰附近地區地震頻度高,從1902年至1985年,共發生≥5.5級地震28次,其中≥7級地震5次,8¼ 級(歷史地震的震級是通過災害現場的宏觀烈度考察估算得到,精度有限,一般採用1/4的倍數來表述)地震1次。

鑒於烏恰老城的地質構造十分複雜,具有發生破壞性地震的近東西向烏恰南斷裂從老縣城南緣通過,且1985年烏恰地震期間災害嚴重和頻發的歷史地震災害,另選新址重建烏恰縣城的問題便提上日程。受國務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委託,1986年初,新疆地震局承擔了烏恰新城的選址工作。經過反覆細緻的實地考察、分析、研究,從區域地質構造、地震活動性、地震影響場、場地條件等多方面綜合考慮,最後確定在離老城6千米的小黑孜葦作為烏恰新城址。新址在減輕震害方面有以下優勢:①避開了烏恰南斷裂;②場地條件和地層穩定性好,是低烈度異常區,地震烈度比正常值要低1~2度,新址上原有的破舊土擱梁房,經歷過三次7級以上地震,仍完好無損;③地下水埋深在40米以下,砂土液化難以發生。烏恰新城址經國家烈度評定委員會審核通過,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區計劃委員會下達了(86)75號文:「關於烏恰新城建設任務書的批覆」,方案報經國務院批准後,1986年8月10日新縣城奠基開工,1989年底一座按地震基本烈度8(Ⅷ)度設防的新縣城終於建成,老縣城的居民全部搬遷完畢。經過科學選址的新縣城經受住了地震的檢驗,1990年4月17日烏恰西南6.4級地震,1993年12月1日喀什西6.2級地震和1996年3月19日阿圖什6.9級地震都波及到烏恰新城,但新城建築均無損壞,烏恰人的恐震心理得以化解,「烏恰人終於從恐震的陰影中走出來了。」烏恰地震後縣城的整體遷址成為震後恢復重建、保障城鎮地震安全的典範。烏恰縣城搬遷經驗告訴我們,城市的規劃選址一定要遠離活動斷層,房屋建築要達到設防標準,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築還應適當提高設防標準,這樣才能有效抵禦地震的破壞。

大量地震現場考察和實驗研究表明,地震造成的強地面振動和發震活動斷層地表破裂/錯動是導致建(構)築物破壞的兩個主要因素,其中沿活動斷層產生的地震地表破裂/錯動的破壞力巨大,在活動斷層沿線展布的地震地表破裂帶內,建(構)築物均遭受了嚴重的毀壞,形成地震災害最重的區帶。因此,避讓具有發生破壞性地震能力的活動斷層是目前規避重大地震災害風險的有效舉措。除烏恰新縣城外,有地震活動斷層斜穿、在2008年汶川地震中毀滅的北川曲山鎮也採取了異地重建的方案;經受2010年玉樹地震襲擊的結古鎮採取了原地重建、局部避讓的方案;今年1月19日新疆烏什地震後,地震斷層通過的西克爾鎮整體搬遷至縣城,6棟安置房已經建成,211戶835人已經搬入新居。另外,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防震減災工作,建立了活動斷層避讓法律制度,活動斷層兩側一定範圍內確定為避讓帶,不得新建、改建、擴建丙類及以上建(構)築物,主要建設綠地、公園、植物園和濕地景區等,銀川市沿穿過市區的隱伏斷層兩側各100米範圍劃定為避讓帶,將其建設成為「城市綠色生態安全屏障、地震科普宣傳基地、地震數據觀測點、城市一類應急避難場地、市民運動休閒」五位一體的地震公園,社會效果良好。

世界上地震災害嚴重的國家或地區,都極其重視活動斷層探測工作,並採取相關風險防範措施:對無法避讓而必須穿越活動斷層的建(構)築物,例如鐵路、管線等跨斷層採取工程抗斷措施,減輕因斷層錯動而損壞的風險;對其他可以選擇場址的建設工程,避讓活動斷層成為解決工程抗斷問題,最有效地降低地震災害風險的做法。美國、日本等多地震國家還通過立法的形式對建(構)築物避讓活動斷層的技術要求及相關主體的權利、義務做出具體、明確規定,美國加利福尼亞州AP法案、猶他州斷層地表破裂災害評價指南、歐洲結構抗震規範(Eurocode 8)、日本活斷層法等規定,一般建(構)築物避讓活動斷層的最小安全距離為15米,並禁止橫跨活動斷層。

「與地震及其鏈生災害共存」是人類必須面對的客觀現實。我國位於多板塊相互作用的交界地帶,地質構造複雜,活動斷層廣泛分布,一些大中城市建成區可能存在活動斷層的威脅。由於歷史等諸多原因,儘管在國家和地方政府資助下開展了約113個城市活動斷層探測,當前仍有很多城市還沒有開展活斷層探測,全國495條大型活動斷裂也僅開展了134條的詳細探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和自然災害防治等重要論述,面對我國地震多、分布廣、強度大、災害重的基本國情,做好活動斷層探測和避讓十分必要而緊迫:一是全面查清活動斷層分布,加大投入力度,對可能存在活動斷層的大中城市,以及全國大型活動斷裂帶,開展詳細探測工作,為國土利用規劃、重要經濟帶和城市/城市群規劃建設、產業布局、生命線工程建設等規避重大地震風險奠定基礎;二是強化重大風險隱患治理,對已經在活動斷層及其附近的城市、小區、人員密集場所、重大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等,開展風險評估,制定整治方案,或有計劃地搬遷,或採取有效防範措施;三是加強制度建設,在相關法律法規的制修訂中,明確活動斷層避讓法律制度,完善相關技術標準,規範活動斷層探測和避讓行為,規避重大地震災害風險。

來源:中國地震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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