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學生踹傷猥瑣男被刑拘 警方:不屬見義勇為

cctv熱線12 發佈 2020-08-25T05:41:27+00:00

當事女生 小雪:6月1日下午5點半左右的樣子,我跟胡同學相邀去新步步高商場吃晚飯。我們在一樓的時候,有一名男子本來往前進的,看到我之後突然改變了方向,往我這邊走來,走過來以後,用手肘撞擊了我的胸部,當時我覺得我的胸特別痛。

今年6月,女生小雪逛街時被雷某猥褻,同行男同學小胡挺身而出,將雷某踹倒在地。兩個月後,小胡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當事女生 小雪(化名):

6月1日下午5點半左右的樣子,我跟胡同學相邀去新步步高商場吃晚飯。我們在一樓的時候,有一名男子本來往前進的,看到我之後突然改變了方向,往我這邊走來,走過來以後,用手肘撞擊了我的胸部,當時我覺得我的胸特別痛。我就轉過頭去看他,發現他也看著我,然後特別慌張地跑掉了。我就連忙告訴了身邊的胡同學,我們一起過去讓那名男子停下來,問他剛才是不是撞擊了我,他說他沒有,那名男子還改口說是我故意撞向了他,想碰瓷,我就覺得特別委屈,因為我覺得他撞到我了,不道歉還誣衊我。

隨後,在商場保安的帶領下,雙方前往監控室查看監控。監控視頻顯示,撞小雪的男子在商場門口用同樣的手段也撞了另一名女孩的胸部。

當事女生 小雪(化名):

我當時報完警後,發現這名男子特別慌張,然後胡同學就坐在監控室的門口,不讓他逃出監控室,我們等待警察過來。男子把門推開了跑了出去,當時胡同學因為就坐在門口,反應比較快,他就立馬追出去。大概跑了十多米的樣子,因為胡同學的手是受了傷,打了石膏的,不方便用手阻止他逃跑,就用腳踹了他一腳,踹在猥褻我的男子的腿上,踹了一腳後他就摔跤了。

事發後雙方在轄區派出所民警的協調下,小雪與襲胸男子雷某達成調解協議,男子賠償300元後回家。

6月6日

胡同學接到派出所電話,稱雷某摔倒後住院。

6月10日

胡同學父親向醫院繳納1萬元手術費。

7月14日

胡同學在家屬陪同下再次前往派出所接受民警調解,雷某要求胡家賠償20萬元。

8月21日

永州市公安局冷水灘分局稱由於違法行為人雷某被胡某踢傷之後,手臂和腿粉碎性骨折,構成了輕傷一級,遂向胡同學出具《拘留通知書》:我局於2020年8月21日將涉嫌故意傷害(輕傷)罪的胡某某刑事拘留,現羈押在湖南省永州市看守所。

8月24日

小雪(化名)及胡同學父親在接受採訪時均表示,胡同學的行為應是見義勇為,不解為何反被刑拘。據小雪(化名)透露,目前家屬已向湖南省永州市冷水灘區檢察院提交申訴材料,「已被受理。」

警方對胡同學行為的定性以及進行刑拘的決定,引發輿論廣泛關注。針對網上的質疑聲浪,本欄目特約評論員劉銘律師認為:

不可以情代法 也應呵護善良

特約評論員 劉銘

見義勇為強調對正在實施的違法犯罪進行制止,雷某確實涉嫌違法,小胡選擇報警維護權益值得肯定。但雷某侵害女子的猥褻行為已經終止,將其摔傷是為阻止其逃跑,而不是為避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造成雷某輕傷也確實涉嫌故意傷害。但是否構成犯罪,要根據即使構成犯罪,有無羈押必要性,是否起訴,是否追究刑事責任,要結合案件實際情況考慮,包括主觀故意、行為尺度、當時環境、因果關係等因素來判斷。

鼓勵見義勇為體現了法治文明,也是對社會正義的呵護。見義勇為不得超過必要的限度,對見義勇為也不能過高要求。就案件本身來說,不能以情代法,也不能失去法律的溫度,苛刻以待。此外,對於雷某涉嫌的違法行為,也應調查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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