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封建時代摧殘女子的酷刑—裹小腳,曾被滿清皇帝下詔嚴厲禁止

西瓜牛奶不加冰 發佈 2020-06-09T04:55:52+00:00

解密封建時代摧殘女子的酷刑—裹小腳,曾被滿清皇帝下詔嚴厲禁止  女子裹腳,也叫纏足,裹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陋習,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足部變得纖細弱小,最後變成為又小又厚又尖的「三寸金蓮」。「三寸金蓮」一度成為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一個重要條件。

解密封建時代摧殘女子的酷刑—裹小腳,曾被滿清皇帝下詔嚴厲禁止

  女子裹腳,也叫纏足,裹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陋習,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足部變得纖細弱小,最後變成為又小又厚又尖的「三寸金蓮」。「三寸金蓮」一度成為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一個重要條件。女子裹腳,男子留辮和吸食鴉片被稱為近代中國人最可恥最野蠻的三樁醜事。

  女子裹腳在唐朝及以前是沒有的,弄出這一陋習的人是五代十國時期南唐最後一位君主——李煜。這位儒弱無能的皇帝,一點上進心都沒有,成天與妃子宮女混在一起,怠於政事,用情聲色。宮中妃子為了得寵爭相向皇帝獻媚,其中有一位叫汜娘妃子,輕盈善舞。為引起李後主的關注,別出心裁地把自己的腳用帛纏起來,纏得很緊,使其纖小,彎屈如新月。

  

  然後她穿著素襪在六尺高的金制金蓮上跳舞,飄然若仙,深得後主喜愛,稱其有凌雲之態。於是,李煜便傳令讓宮中嬪妃都要纏足。到了後來,這種風氣從後宮向社會流傳,凡尋找民間美女,均要看腳是否小,這樣就造成了當時一種時尚,凡大腳女人就是難看的婦人,全國的女子,不得不也全裹起小腳來。

  慢慢地,纏足之風在封建統治者的倡導下,代代相沿,愈演愈烈。到了宋代,隨著陳朱理學興起,要求婦女三從四德,深居簡出,謹守閨範,纏足很快被發現是推行女教的很好手段。民間婦女爭著效法,纏足之風很快遍及全國,男子求偶也將大腳小腳作為衡量女方美醜的標準之一。

  

  蒙古貴族入主中原建立元朝之後,他們本來不纏足,但並不反對漢人的纏足習慣,相反還持讚賞的態度。這樣,使得元代的纏足之風繼續發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但這時不纏足者仍很多,特別是南方江浙、嶺南地區。到了明代,婦女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並在各地迅速發展,女子是否裹腳還直接反應出社會等級貴賤,是財富、權勢和榮耀的象徵。 明末張獻忠占四川時,大砍婦女小腳,及至堆積成山,名曰金蓮峰,可見四川地區婦女纏足之盛。

  滿清統治者入主中原後,起初極力反對漢人的纏足風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纏足。康熙三年(1664年),他又下詔禁止婦女裹足,但此時纏足之風已是難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經禮部奏罷,只好罷禁。而反對禁止女子纏足這件事,一度被漢人渲染為「男降女不服」。

  

  清軍入關,頒布「剃髮令」,在武力高壓下,漢族男子最後不得不屈服執行,故而男子剃髮,被視為向清廷屈服的象徵。與此同時,女子纏足雖也同樣為清廷下令停止,但後來並未達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說。由此可見纏足之風的根深蒂固。

  也正因為此,婦女纏足在清代可謂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與此同時,女子小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與關注。這一時期,腳的形狀、大小成了評判女子美與丑的重要標準,作為一個女人,是否纏足,纏得如何,將會直接影響到她個人的終身大事。在當時,社會各階層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腳為恥,小腳為榮,有的還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現了進進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抱小姐」卻是最受歡迎的。

  

  到了太平天國時,也曾禁止女子纏足,並在勢力範圍內的女子停止了裹足。但在全國範圍內,直到辛亥革命後,婦女裹足的陋習才得以逐步消亡。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以孫中山為首的南京臨時政府,申明禁止婦女纏足,同年3月13日發了令內務部通知各省勸禁纏足的文。實際上,中國婦女一千多年的纏足史,是在20世紀50年代末期才被徹底的禁絕的。

  「小腳一雙,眼淚一缸」。女子纏足,是一種酷刑,是對女子身體的一種摧殘。被纏的腳無論從皮膚到肌肉,還是韌帶、關節、骨骼等都有巨大的變化,給女子造成身體,心靈的雙重巨大傷害。可悲的是,女子纏足,這種封建社會遺留下來摧殘婦女身心健康的陋習,竟然存在長達一千多年之久,並且引以為傲,實難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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