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不發論文就能畢業,是否意味著培養質量「放水」?

美輯編譯 發佈 2020-08-07T19:13:24+00:00

8月3日,中國傳媒大學召開研究生教育會議,全面拉開了該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大幕。此次改革中,中傳在規範博士生和學碩生科研訓練、專碩生實踐訓練等方面,設置多元化學術評價指標體系,取消碩士生髮表學術論文與學位資格掛鈎的陳規。

本文來源:張濤/北京青年報、中國青年報、劉良桂/科學網博客

8月3日,中國傳媒大學召開研究生教育會議,全面拉開了該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大幕。此次改革中,中傳在規範博士生和學碩生科研訓練、專碩生實踐訓練等方面,設置多元化學術評價指標體系,取消碩士生髮表學術論文與學位資格掛鈎的陳規

中國傳媒大學研究生教育會議現場

同時,已有相關高校響應國家號召,相應出台了博士、碩士學位申請審核工作實施辦法,其中明文規定:不將發表SCI論文作為研究生申請學位的限制性條件。學校將對學位申請者學術能力的評價權限下放給研究生導師和學院,充分尊重導師和學院在研究生培養的學術成果要求設定的自主性。研究生導師和學院可根據培養要求,對學位申請者的學術成果是否達到相應的學術水平予以判定和評價,切實履行研究生導師作為研究生培養首要責任人的職責。

例如此前清華大學已於去年修訂《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提出不再以學術論文作為評價博士生學術水平唯一依據,並且不再將博士生在學期間發表論文達到基本要求作為學位申請的硬性指標。由此可見,研究生學習期間發表論文與學位申請、學位資格脫鉤已是大勢所趨。而在脫鉤後,要建立新的研究生培養質量保障機制,健全導師制,強調教師對研究生的過程指導、教育與管理。

這樣的出發點是好的,也與國際主流對標,但細思極恐。劉良桂老師姑且表述如下:


1.博士、碩士學位申請的條件,也就是說博士、碩士畢業條件現在誰說了才算呢?

以前是學校規定要將公開發表論文作為研究生申請學位的限制性條件的條款。現在這個新規一出來,學校將這個學生能否畢業評判的責任推給導師,還明確規定了不將發表SCI論文作為研究生申請學位的限制性條件。萬一碰到一個擰巴的導師,一定要自己規定必須發表多少篇論文才能畢業,那咋辦呢?

你可以看到該學校文件在官微上一發出,就有「導師依舊以sci為硬性指標。不發不讓畢業!」學生如果法律意識強一點,完全可以起訴導師,因為導師的要求的法律效力和學校規定的法律效力顯然不在一個層次,就好像一個下位法,一個上位法的差別,出現導師要求跟學校規定有衝突的情況,必然是以學校規定為準。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上位法高於下位法,後者不得與前者相牴觸。所以現在回到剛才點出的這個問題,博士、碩士學位申請的條件,也就是說博士、碩士畢業條件現在誰說了才算?

導師和學校,當然是以學校規定為準。但這個新規一方面規定「不將發表SCI論文作為研究生申請學位的限制性條件」,另一方面卻規定「將對學位申請者學術能力的評價權限下放給研究生導師和學院,充分尊重導師和學院在研究生培養的學術成果要求設定的自主性。研究生導師和學院可根據培養要求,對學位申請者的學術成果是否達到相應的學術水平予以判定和評價,切實履行研究生導師作為研究生培養首要責任人的職責」,這顯然是矛盾的,隱患不小。


2.如果沒有公開發表論文的要求,學生如何培養?

對於學術型博碩士來說,本來該類型學位就是按學科來設立,其以學術研究為導向,偏重理論和研究,是培養未來大學教師和科研機構的研究人員的。如果要規定全部學生都發表sci,顯然不太現實,所以規定只要有論文公開發表即可,這點最低要求雖然對絕大多數學術型博碩士生來說並不高,但至少也可以作為一個培養學生的學術能力的一個抓手。

試想,一個學術型博碩士研究生,經過兩年甚至三五年的科研訓練,最後如果連個公開發表的論文都寫不出來,這訓練談何成功。在內地,學術型博碩士生的培養目標本來就是培養未來能獨立進行科研的較為高級的專門人才的。所以,學術型博碩士的培養,取消公開發表論文的學位申請的限制條件應慎行。


3.專業型博碩士的培養問題。

在內地,這類型研究生培養的目的是培養具有紮實理論基礎,並適應特定行業或職業實際工作需要的應用型高層次專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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