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主播拒不執行兩千餘萬元違約金,北京三中院視頻喊話促成和解

新京報 發佈 2020-08-06T14:05:14+00:00

新京報訊(記者 劉洋)今日(8月6日)上午,北京三中院在「六穩六保」相關機制和典型案例新聞發布會上披露,網紅主播「劉一手」(原名丁某某)因拒絕繳納兩千多萬元違約金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法院在其大肆炫富後,通過短視頻隔空喊話,令其主動找到法院,順利與申請執行方達成和解。

新京報訊(記者 劉洋)今日(8月6日)上午,北京三中院在「六穩六保」相關機制和典型案例新聞發布會上披露,網紅主播「劉一手」(原名丁某某)因拒絕繳納兩千多萬元違約金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法院在其大肆炫富後,通過短視頻隔空喊話,令其主動找到法院,順利與申請執行方達成和解。

法院發布的短視頻截圖。

新京報此前報導,2015年9月18日,歡聚傳媒公司與網絡主播丁某某簽訂了《經紀協議》,丁某某承諾作為該公司旗下藝人,全面服從公司的經紀安排,將公司旗下的直播平台「YY平台」作為唯一網際網路演繹平台,合作期限為2015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17日。

然而歡聚傳媒公司發現,丁某某自2017年3月開始私下在「快手」直播平台進行網際網路直播表演。其間,歡聚傳媒公司多次對丁某某勸阻無果。歡聚傳媒公司認為丁某某的行為嚴重違反雙方協議,根據二者協議,若丁某某到與「YY平台」相競爭的平台從事網際網路直播,構成根本違約。

2019年2月19日,廣州仲裁委員會出具的裁決書顯示,經仲裁,丁某某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向申請人支付違約金2300萬餘元,並承擔部分仲裁費16萬餘元。事後,丁某某未執行仲裁,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此後,因丁某某在北京有財產可供執行,該案在北京市三中院進行執行程序。

發布會現場。法院供圖

今日(8月6日)上午,北京市三中院執行一庭副庭長才雪冬介紹了該案執行細節。當時承辦法官依法推進執行程序,並對丁某某採取限制消費及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措施。但丁某某仍拒絕執行,並在直播過程中表現出對法院強制執行的輕視態度。

「我們多次聯繫他,他不僅不到法院配合執行,還在網上炫富,於是法院在他結婚的第二天發布視頻,喊他來法院執行。」才雪冬介紹,法院的視頻發布後,3天時間突破1千萬點擊量,對丁某某產生很大輿論壓力。幾天後,丁某某主動到法院要求履行義務。在法院的主持下,丁某某和歡聚傳媒公司達成和解,雙方採取繼續合作的方式順利完成了執行。

校對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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